个人所得税简易计算公式(个人所得税计算 计算公式)

前沿拓展:

个人所得税简易计算公式

九级税率是“规定”,没得说“为什么”。
速算扣除数的出现是简单的数**算结果。工薪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是“分段”的,比如,扣除社保和公积金后2200元,那么,500元部分按第一级5%计算,剩下的2200-500=1700,适用第二级10%,所以个得税=500*5%+1700*10%。如果每一级都这样计算,很就烦琐,所以,简化之,500*5%+1700*10%=500*5%+(2200*10%-500*10%)=2200*10%+(500*5%-500*10%)=2200*10%-25,速算扣除数就是这么来的。你自己用X、Y等变量算算就知道了。


现在已经开始个税清缴了,那平时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所得等平时预交的个税是怎么预交的你知道吗?今天给大家分享一个政策。

国家**公告2019年第44号文件:

2019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需要汇总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本年度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2019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本年度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者补税。

通过2019年第44号文件可以得出一个公式:

2021年度汇算应退或者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21年已预缴税款

计算汇缴税款分三个步骤:

第一步骤:综合所得收入额-扣除项目=所得额

第二步骤: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年度应纳税额

第三步骤:年度应纳税税额-2021年以前预缴税款=汇缴时应补(退)税额

拓展知识:

个人所得税简易计算公式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主要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也就是说,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的收入来源主要源于工资薪金等四类所得收入。

一、综合所得收入的构成。

1、工资、薪金所得。工资、薪金所得是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其他所得。一般情况下,工资薪金所得属于非**个人所得,是非**劳动者,是由他人指定并接受管理的劳动。

除工资薪金外,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也被确定为工资、薪金范畴。比如,出租车经营单位对出租车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和承租方式运营,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运营取得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征税。

另外,个人取得的津贴、补贴不计入工资薪金所得的项目,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比如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助。还有不征税的相关政策规定。

2、劳务报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是个人**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现实中,还可能或出现一项所得到底是属于工资薪金所得,还是属于劳务报酬所得的情况,那么两者的主要区别是,工资薪金是非**个人所得,而劳务报酬是**个人所得。

另外,个人担任董事职务而取得的董事费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的性质,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但仅适用于个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且不在公司任职、受聘的情形。

3、稿酬所得。稿酬所得是个人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4、特许权使用权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是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二、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在计算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时,首先需要确认各项所得的收入额,其中工资、薪金所得全额计入收入额;劳务报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收入额为实际取得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的80%;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在扣除20%费用基础上,再减按70%计算,即稿酬所得的收入额为实际取得稿酬收入的56%。

个人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全年收入额-60000元-社保和公积金费用-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享受的前提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总之,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主要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其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全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申诉已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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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简易计算公式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主要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也就是说,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的收入来源主要源于工资薪金等四类所得收入。

一、综合所得收入的构成。

1、工资、薪金所得。工资、薪金所得是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其他所得。一般情况下,工资薪金所得属于非**个人所得,是非**劳动者,是由他人指定并接受管理的劳动。

除工资薪金外,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也被确定为工资、薪金范畴。比如,出租车经营单位对出租车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和承租方式运营,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运营取得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征税。

另外,个人取得的津贴、补贴不计入工资薪金所得的项目,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比如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助。还有不征税的相关政策规定。

2、劳务报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是个人**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现实中,还可能或出现一项所得到底是属于工资薪金所得,还是属于劳务报酬所得的情况,那么两者的主要区别是,工资薪金是非**个人所得,而劳务报酬是**个人所得。

另外,个人担任董事职务而取得的董事费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的性质,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但仅适用于个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且不在公司任职、受聘的情形。

3、稿酬所得。稿酬所得是个人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4、特许权使用权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是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二、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在计算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时,首先需要确认各项所得的收入额,其中工资、薪金所得全额计入收入额;劳务报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收入额为实际取得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的80%;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在扣除20%费用基础上,再减按70%计算,即稿酬所得的收入额为实际取得稿酬收入的56%。

个人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全年收入额-60000元-社保和公积金费用-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享受的前提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总之,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主要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其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全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申诉已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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