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养老保险怎么查询个人账户(查养老保险怎么查询个人账户12333)
前沿拓展:
查养老保险怎么查询个人账户
1、网上查询。参保人员登录当地社保局官网,找到养老保险查询板块,输入自己的身份证号码、社保卡的密码以及验证码,就可以查询到自己的社会养老保险账户余额以及缴费信息了。注:养老保险查询个人账户初始密码是123456或本人身份证最后六位数字,如果已经更改过了,那么就是后来更改过的密码。
2、电话查询。参保民众还可通过打电话来查询个人账户信息,拨打12333切换到自己参保地的社保局客服中心,然后通过人工服务获得自己社会养老保险账户余额或缴费信息。
3、社保大厅查询。这种查询方法十分简单,比较适合对自己社会养老保险账号不太清楚的市民使用,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养老保险账户信息即可。
养老保险缴费是十分复杂的,有的人感觉缴纳了二三十年的养老保险,前前后后花费几十万,但是一查怎么只有几万元呢?正如题目所说,以前查养老保险17万多,现在查怎么变成了9万多?
养老保险的缴费分两部分
实际上,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职工必须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保险费由企业和职工共同缴纳。按照目前的缴纳比例,职工本人需要承担缴费基数的8%,用人单位需要承担缴费基数的16%。
缴纳的这部分钱会形成两部分,进入两个账户,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统筹账户,顾名思义就是有国家统筹的账户。个人账户,意思是属于个人的账户。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参保人去世时,个人账户的余额没有领取完毕的可以由继承人继承。一般来说,企业承担的进入国家统筹账户,个人缴费的进入个人账户。记入个人账户的比例,恰好是缴费基数的8%。
我们还有一类人员比较特殊,那就是灵活就业人员。他们需要自己承担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方式,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多数地区对他们缴费采取一定的照顾,缴费比例是按照20%确定的,比企业和职工缴费合计低4个百分点。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部分,记入个人账户的钱数依然是缴费基数的8%,剩余的12%进入统筹账户。
个人只能查到个人账户
一般来讲,为了避免混淆,个人只能查到个人账户的钱数。尤其是一些地区,个人缴费基数和企业缴费基数是不同的。按照2005年原**社保中心关于缴费基数的有关要求:
参保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可以为职工工资总额,也可以为本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但在全省区市范围内应统一为一种核定办法。
使用职工工资总额,既有可能对职工低收入的企业产生照顾,也有可能对职工高收入的企业产生影响。比如我们单位很多职工的工资总额也就是平均应发工资,只有两千七八百元,而最低缴费基数都达到了3269元,这样社会保险费就可以少缴。如果有的职工工资水平超过了300%的社平工资,那么单位就需要为他多缴。但是,工资总额可以跟税务部门的企业收支情况衔接挂钩,**作较为简单。能够提升工作效率。
所以,在一些地方企业的缴费基数并不体现出职工的缴费基数,因此绝大多数地区职工个人在查询自己的缴费记录的时候,只会显示社会保险个人账户的余额。
一般来讲,个人缴纳部分和企业缴纳部分要一起缴纳,社会保险部门才会收的。单独缴纳职工个人部分,社保是不会收的。只要我们能查到个人账户余额,就能证明社保已经到账了,不用再管其他的。
尤其是我们社保查询系统可能会经过多次升级和完善,以前查的到,现在查不到也是正常的,不会影响大家未来退休待遇。
个人账户的余额是每年记发记账利息的,而统筹账户根本就没有所谓的利息可言,基本上都现收现支。如果将统筹账户的钱数列出来,反而会让大家更误会。
我们计算养老金主要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基础养老金跟平均缴费指数、缴费年限、社平工资等因素相挂钩,个人账户养老金跟个人账户余额和退休年龄确定的计发月数相关。因此,我们缴费记录显示企业缴纳金额也没有多大作用,计算养老金只需要我们历年的平均缴费基数(也就是档次)、缴费年限、退休社平工资、个人账户的余额、退休年龄等关键因素就可以的。
所以,查询不到的单位缴费部分和划入的统筹账户的部分并不是关键因素,不显示也就无所谓了。
拓展知识:
查养老保险怎么查询个人账户
法律分析:1、网上查询:登陆社保卡所属地的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按照提示输入身份证号和密码查询。2、电话查询: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参保人员可拨打电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话咨询服务热线12333,根据相关语音提示选择人工或自助服务。3、终端查询:参保人员可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到就近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就近的区社保经办机构自助查询机上查询社保信息。4、社保查查询:社保查是一款快速计算查阅社保、养老保险、公积金及提供配套服务的移动端应用程序,是基于算法,可展示和查询每一个参保人员的社保、公积金、个税缴纳明细和进度;为每一个参保人员提供针对自己的买房,买车,积分落户,子女上学的资格;并且在线提醒、**,防止断缴带来不便。5、窗口查询:参保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社保卡至当地社保局办公大厅窗口查询。
法律依据:《中华****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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