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社会服务保险网上服务平台)

前沿拓展:

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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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关于推进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直补快办”助力稳岗扩就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37号),实施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直补快办”行动,加快建立省级一体化的就业补贴政策申领经办系统,优化审核经办流程,推行“直补快办”模式。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可参照执行。各地狠抓落实,切实优化流程,明确办事指南,推动工作开展。现将河北、山东、广东、青海、新疆等5省区的办事指南予以刊发,供各地区参考借鉴。

河北: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直补快办”工作指南

一、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内容

(一)补贴政策内容

1.对象范围

招用毕业年度及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

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

招用脱贫劳动力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

2.补贴标准

按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脱贫劳动力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3.享受期限

就业困难人员和脱贫劳动力: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身份证年龄为准)。

高校毕业生:相应劳动合同期限但最长不超过3年。

(二)补贴申领流程

1.申请材料

通过信息协同的单位、人员信息证明材料,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材料不再提供,需提供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证明。

2.申请渠道

符合条件单位可通过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线上向参保地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3.办理时间

7个工作日。

4.具体流程

单位申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在人社一体化服务平台单位网报端提交申请;

前台受理:人社一体化服务大厅综合柜员岗位受理业务,线上提交业务经办人员审核;

后台审核:业务经办人员对受理业务进行初审,提交业务负责人审批;

信息反馈:审批完成后,向申请单位反馈办理结果;

信息公示:补贴申请相关信息在当地****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资金申请:公示无异议的,业务经办部门向财务部门提交补贴资金拨付申请;

拨付资金:财务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相关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三)具体经办渠道

1.申领机构

市、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网上办理载体

在单位网上申报系统办理,地址:http://110.249.254.140:25688/sythws**/static/loginsyth.html

http://222.222.31.183:25688/sythws**/static/loginsyth.html。

3.载体功能

企业吸纳社保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4.政策宣传推广

通过人社公共服务平台、人社APP、微信小程序、各类**媒体、就业创业政策措施明白卡等宣传推广。

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内容

(一)补贴政策内容

1.对象范围

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

2.补贴标准

每人1000元。

3.享受期限

每吸纳1人补贴一次,政策实施期限2022年12月31日前。

(二)补贴申领流程

1.申请材料

劳动合同。

2.申请渠道

符合条件单位可通过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线上向经办机构提出申请,或到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大厅线下申请。

3.办理时间

7个工作日。

4.具体流程

单位申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在人社一体化服务平台单位网报端提交申请;

前台受理:人社一体化服务大厅综合柜员岗位受理业务,线上提交业务经办人员审核;

后台审核:业务经办人员对受理业务进行初审,提交业务负责人审批;

信息反馈:审批完成后,向申请单位反馈办理结果;

信息公示:补贴申请相关信息在当地****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资金申请:公示无异议的,业务经办部门向财务部门提交补贴资金拨付申请;

拨付资金:财务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相关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三)具体经办渠道

1.申领机构

市、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网上办理载体

在单位网上申报系统办理,地址:http://110.249.254.140:25688/sythws**/static/loginsyth.html

http://222.222.31.183:25688/sythws**/static/loginsyth.html。

山东: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直补快办”工作指南

一、用人单位吸纳和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政策内容

(一)补贴政策内容

1.对象范围: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单位。

2.补贴标准: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全额补贴企业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

3.享受期限: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二)补贴申请流程

1.申请材料:

(1)《用人单位吸纳和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领表》;

(2)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

2.申请渠道:线上线下均可。

3.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4.发放方式:实行“先缴后补”,单位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三)具体经办渠道

1.申领机构:市县两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网上办理载体:省**官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及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

二、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一)补贴政策内容

1.对象范围: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学院高级工班、预备**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

2.补贴标准: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3.享受期限: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二)补贴申请流程

1.申请材料:

(1)《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表》;

(2)招用高校毕业生(含**学院高级工班、预备**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毕业证书。

2.申请渠道:线上线下均可。

3.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4.发放方式:实行“先缴后补”,小微企业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三)具体经办渠道

1.申领机构:县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网上办理载体:省**官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及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

广东: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直补快办”工作指南

一、补贴政策内容

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在广东省政策体系中归属为两个子项目,分别是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和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一)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

1.补贴条件:

(1)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本省及协作地区的脱贫人口,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劳动合同不作时间要求,下同);

(2)相关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2.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3.补贴标准:每月按用人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给予补贴。

4.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二)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1.补贴条件:

(1)用人单位属于小型**企业;

(2)用人单位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3)相关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2.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3.补贴标准:每月按用人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给予补贴。

4.补贴期限:每人最长可享受2年。

二、补贴申请流程

(一)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

1.补贴对象需提交的材料:符合条件人员的基本身份类证明,劳动合同(有条件的地区可改为核验就业登记信息,下同)。

2.人社部门需另外核验的信息:社保缴费记录,就业困难人员身份信息,脱贫人口信息(以脱贫人口身份享受时核验),单位登记信息。

3.申请程序:补贴对象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补贴。首次补贴申请应于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提出。

(二)小微企业社保补贴

1.补贴对象需提交的材料: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劳动合同。

2.人社部门需另外核验的信息:社保缴费记录,单位登记信息,申请对象是否属于小微企业。

3.申请程序:补贴对象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补贴。首次补贴申请应于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提出。

三、具体经办渠道

以上补贴均可在县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线下办理,也可登录各地指定的线上办理渠道办理(如政务服务网等)。

青海: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直补快办”工作指南

一、补贴政策内容

(一)对象范围。吸纳大龄、低保、残疾、零就业家庭劳动力等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以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新增就业岗位的用人单位。

(二)补贴标准。企业新增就业岗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就业,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根据“先缴后补”的原则,按企业实际缴纳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同时,按企业每吸纳一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已享受见习补贴一次性奖励的见习基地不再享受此项政策。

(三)享受期限。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劳动合同期内补贴不超过5年;吸纳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的,劳动合同期内补贴不超过4年。

二、补贴申请流程

(一)申请材料。

1.《企业新增就业岗位吸纳就业社保补贴和一次性奖励申领表》;

2.《吸纳就业人员花名册》及申报补贴金额明细;

3.企业银行基本账户等资料。

(二)申请渠道。窗口申请、网络申请。

(三)办理时间。人社部门前置审核10个工作日以内,**门复审、补贴发放10个工作日以内。

(四)发放方式。申请对象通过线上线下方式申请该项补贴,经县(区)及以上人社部门审核、同级**门复核确认符合条件后,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企业银行账户。

三、具体经办渠道

(一)申领机构。申请对象所在地县(区)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社保补贴。

(二)网上办理载体及功能。

平台:青海省人社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rst.qinghai.gov.cn/qhrst/index/。

说明:1.申请对象通过登录网络载体实名注册,提交电子版相关证明材料,选择就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补贴项目,公共服务机构进行初审,不符合条件的通过网络及时反馈不符合原因,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交由上级主管部门复审,并由同级**门将补贴直接拨付到企业银行账户。

2.按照“直补快办”工作要求,依托数据协同比对筛选出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名单,通过就业信息系统推送至申请对象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主动联系申请对象宣传相关就业创业政策,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企业加密审核频次,做到“即申即审”,按规定及时兑现补贴。

新疆: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直补快办”工作指南

一、补贴政策内容

(一)政策对象

在自治区范围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

(二)政策种类

1.中小微企业新招用离校两年(2020年-202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2.中小微企业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3.中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2022年)内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三)政策标准

1.社会保险补贴: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之和单位缴纳部分,其中对中小微企业新招用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毕业生的,其个人缴纳部分也给予补贴;

2.社保补贴期限: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期限按照实际在岗时间计算,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

3.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每人1000元。

(四)相关条件

1.中小微企业与新招用的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依法签订电子劳动合同或书面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及以上;

2.中小微企业依法为新招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3.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新招用毕业生还需连续就业6个月。

二、补贴申请流程

1.每月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平台按月比对企业新参保人员信息,推送至各基层经办机构,各基层经办机构完善相关信息做就业登记,比对一次性扩岗补助领取情况后,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或一次性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

2.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自主申报,首次申请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中小微企业,登陆新疆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完善相关信息,县市区人社部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与补贴发放(预计10月上线使用)。

3.首次申报补贴并通过审核的,后续在政策享受期内,县市区人社部门每月通过社保数据比对核实人员在岗情况后,直接发放补贴。

三、具体经办渠道

1.线下办理: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线上办理:新疆人社公共服务平台

http://222.82.215.217:9921/pc/index.html

拓展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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