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差额税怎么计算(车位不含税金额怎么算)

前沿拓展:

车位差额税怎么计算

  差额税,当某种本国生产的产品国内价格高于同类的进口商品价格时,为了削弱进口商品的竞争能力,保护国内生产和国内市场,按国内价格与进口价格之间的差额征收关税,又叫差价税。
  营业税条例第五条规定: 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一)纳税人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运输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二)纳税人从事旅游业务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三)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四)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五)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红网长沙1月9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赵晶)容积率降低,建筑间距加大,居住更舒适;每部电梯服务户数减少,停车位配比提高,生活更从容。

1月8日,记者从长沙市城乡规划局获悉,《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下简称《规定》)印发并实施。该《规定》适用于长沙市规划区范围内各项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对照2009年版的相关内容,市民关心的建筑容积率、停车位建设等指标都进行了调整。

停车位

新建建筑500平方米以上要设停车场

长沙机动车数量不断攀升,停车难题越来越凸显。按照《规定》,长沙对建设项目机动车停车场的配建分主城间距区与其他间距区进行管理。

主城间距区是指以东至东二环、南至南二环、西至湘江、北到浏阳河围合的城区主体区域,主城间距区以外的城区为其他间距区。

新建小区停车位配建指标提高

按照《规定》,新建、拟建建筑物建筑面积大于等于500平方米的,应设置机动车停车场(库);建筑面积小于500平方米的建筑物,可结合建筑退让距离设置地面停车位。扩建、改建的建筑物总建筑面积大于等于500平方米的,其建筑面积增加部分按规定配建停车场(库),原建筑配建停车设施不足的,应在改、扩建的同时按车位差额数的50%予以补建。

在2009年的旧版规定中,一类区一类住宅的停车位配建指标为每100平米配置0.5个车位。此次新实施的《规定》,在主城间距区,建筑面积90平米以下的,每户配置0.5个车位;90平米到150平米的,配置0.7个车位;150平米以上的,配置1.1个车位。如果是同样的建筑面积,但该小区在其他间距区内,按90平米0.7个停车位/户、90平米到150平米0.9个停车位/户、150平米以上1.3个停车位/户的标准配建。

新建学校配建临时停放场地

针对学校附近停车难突出的问题,《规定》要求新建幼儿园、小学在自身有效用地范围内(校门外)设置不少于200平米,中学不少于300平米的地面集散用地,并对外开放供接送车辆临时停放的配建要求。

学校按班配置停车位,幼儿园、小学每班要求配建的停车位为主城间距区1.5个、其他间距区2个。中学每班要求配建的停车位为主城间距区2个、其他间距区3个。大专院校、成人学校每班的配建停车位均为3个。

医院方面,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每100平米建筑面积要求配建的停车位为主城间距区1个、其他间距区1.2个。此外,为方便接驳,《规定》要求在轨道交通车站(换乘站、枢纽站),按照设计日每100名旅客配建0.2个停车位。

容积率

中心城区高层容积率降至3.0

《规定》中将建设用地划分为3级强度分区。强度分区不同,其用地类别对应的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均不同。

强度二区高层容积率为2.5

强度一区范围包括:以湘江、浏阳河、东二环、南二环围合的城市主体区域;以北津城路、银杉路、湘江围合的滨江新城区域;以枫林路、西三环、桃花岭自然保护区北界、西二环围合的梅溪湖区域;以京港澳高速公路、劳动路、浏阳河、湘府路围合的长沙火车南站周边区域;以枫林路、望城大道、龙王港路、西二环围合的梅溪湖、雷锋湖区域。

在强度一区,二类居住用地低多层、高层、超高层的容积率分别为1.8、3.0和4.0;在此前2009制定的标准中,一类地区居住建筑多层和高层的容积率分别为2.4和4.0。

强度二区包括除强度一区以外的由西二环、北二环、星沙联络线、京港澳高速公路、南绕城线、坪塘大道围合的城市主体区域(不含岳麓山风景名胜区);其他几个城市副中心及城市组团中心区域;星马副中心区域、金霞中心区域、黎圫中心区域、坪浦中心区域、暮云中心区域、望城滨水新区新城区域。在该区域,二类居住用地低多层、高层、超高层的容积率分别为1.5、2.5、3.5。

每台电梯服务户数不超过60户

《规定》中,明确12层及12层以上的高层住宅每单元的电梯设置数量不得少于2台,且平均每台电梯的服务户数不得超过60户。在2012年发布的《〈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补充规定》中,是规定每台电梯的服务户数不宜超过75户。

《规定》要求,建筑高度小于等于50米的非住宅高层民用建筑电梯设置数量一般不得少于2台,建筑高度大于50米的一般不得少于4台,建筑高度大于100米的一般不得少于6台。且非住宅高层民用建筑每5000平米建筑面积至少设置一台电梯。

此外,《规定》中关于建筑间距相比之前有所加大。建筑间距按主城间距区和其他间距区两个区域进行控制,根据建筑的平行、垂直等布置情况有不同的计算标准。如在主城间距区,居住建筑平行布置时,低、多层建筑之间的间距要大于等于建筑高度的0.7倍,且不少于9米。

拓展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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