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计算法则(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办法)
前沿拓展:
个人所得税计算法则
按国家**《国家**关于保险营销员取得佣金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54号)》(以下简称“通知”),公司将对保险营销人员从2006年6月份起的收入按照新的通知计征个人所得税.其计算方法为:一、新计税方法
1.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计算方法:
应纳营业税 = 当月全部收入X 5%(按税法规定,营业税起征点为5000元)
应纳城建税 = 应纳营业税 X 7%
应纳教育费附加 = 应纳营业税 X 3%
或:应纳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当月收入 X 5.5%
(当月收入 = 底薪+佣金+各种津贴)
2.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1).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
设:应纳税所得额为A
A =(当月全部收入)X (1 – 40%)– 营业税及其附加
2).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方法
设:税前可扣除费用为B
若:A ≤ 4,000 则 B = 800
若:A > 4,000 则 B = A X 20%
应纳税款 = (A – B) X 税率-速算扣除数(税率适用附表一)
附表一: **超额累进税率表
每次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不超过20000元的部分
20%
0
20000元以上~50000元的部分
30%
2000
50000元以上的部分
40%
7000
回答者: yvhkfn1 – 试用期 一级 3-5 23:11
一、我们先看下整体的计算公式
1、应纳税=[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税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x税率-速算扣除数。
2、大家这就要问了,我怎么知道我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是多少呢?别急往下看,很简单。
二、我们举个例子
1、背景:已婚人士张三在北京上班,月收入1.68万元,“三险一金”专项扣除为881.8元,每月租房租金1500元(此时可以扣除专项附加税),假如他暂时没有子女上幼儿园,同时父母也还年轻五十岁出头(不是那个狂徒张三哦!老铁们)
2、计算:起征税点为5000元的情况下,有专项附加扣除(租房租金1个)根据新政策,张三就可以享受住房租金1500元扣除所以,个税计算方式如下:
个人缴纳税=(16800-5000-881.8-1500)×10%-210=731.82元。
3、税率、速算扣除数
(1)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我们这一年的所得收入;上面的举例是按照一个月的
(2)税率:按照我们一年的收入在上面的公式套用税率即可
(3)年度速算扣除数:一年的速算扣除数;上面的举例是将2520/12=210元换成了月
三、这里还有个概念大家要了解:减免政策
公众对“起征点”存在误解。正确的说法应该是“个人所得税免征额”。“起征点”与“免征额”有着严格的区别:
1、所谓起征点,是征税对象达到征税数额开始征税的界限。征税对象的数额未达到起征点时不征税。一旦征税对象的数额达到或超过起征点时,则要就其全部的数额征税,而不是仅对其超过起征点的部分征税。
2、所谓免征额是在征税对象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它是按照一定标准从征税对象总额中预先减除的数额。免征额部分不征税,只对超过免征额部分征税。
拓展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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