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筹划测算表(个税筹划测算表怎么做)
前沿拓展:
个税筹划测算表
2002年2月9日国家**《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46号]关于财产租赁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时税前扣除有关税、费的次序问题,明确如下:
个人出租财产取得的财产租赁收入,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应依次扣除以下费用:
(1)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
(2)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
(3)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案例1]
2002年8月5日星期一早上,君洋财务服务中心注册税务师常健在菜市场碰到以前的老邻居王大爷,“王大爷,听说你的孙子要结婚了,什么时候办喜事?
可别忘了请我吃喜糖哟。“”噢,是常税务师,这么早你也来买菜呀,我有件事正想找你帮忙呢。“
“什么事?您老说话!”
“是这样的,你可能还不知道吧,我家的那3间老房子上月初租给别人了,租期为8个月,就是想收点儿租金为孙子办喜事,现在房子有点漏水,你和建筑维修队熟悉,等合同到期后请你找维修队来帮我维修,好给我那孙子结婚住……”据王大爷介绍,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根据王大爷的房屋出租收入减去应纳的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后,核定月应纳税所得额为6000元,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1200元。王大爷于本月7日前向税务机关缴纳了第一个月的个人所得税。
[筹划思路] 2002年8月6日下午,君洋财务服务中心注册税务师常健请维修队的技术员经过现场察看与测算,房屋维修费至少要9000元,只需一个星期的时间就可维修好,本月底前可以完工,不会影响房屋出租。
为此,君洋财务服务中心注册税务师常健建议王大爷马上进行维修,这样可以节约1800元税款为孙子办喜事。并将房屋出租期满后维修与现在进行维修缴纳个人所得税进行了计算对比和详细介绍。
[筹划分析1] 房屋出租期满后维修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财产租赁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根据王大爷出租房屋收取的房租收入及应纳税费的情况,核定王大爷应纳税所得额为6000元,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为:
6000元×20%=1200元,即在12个月的房屋租赁期内,王大爷总共应纳个人所得税为:
1200元×8=14400元。
[筹划分析2] 现在进**屋维修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依照个人所得税法和国家**国税发(1994)089号文件规定:“纳税人出租财产取得财产租赁收入,在计算征税时,除可依法减去规定费用和有关税、费外,还准予扣除能够提供有效、准确凭证,证明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允许扣除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
[筹划结果] 王大爷房屋出租的期限还有近12个月的时间,如果现在动工维修,本月底前房屋即可维修好,假定维修费用为9000元,依照上述规定,这样在今后11个月的纳税期限内,其维修费用在计算征税时可全部扣除完,从而节税1800元。具体计算如下:
房屋租赁期的第2个月至第12个月,每月应纳税所得额为:
6000元-800元=5200元
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为:5200元×20%=1040元
在房屋租赁期的第2个月至第12个月内,累计可扣除房屋维修费为:
800元×11=8800元
剩余的房屋维修费(9000元-8800元=200元),则在房屋租赁期内最后一个月中除,即最后一个月应纳税所得额为:
6000元-200元=58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为:5800元×20%=1160元
王大爷在出租房屋12个月的时间内,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应为:
1040×11+1160=12600元
计算结果表明,如果王大爷在房屋租赁期满后再维修房屋,累计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4400元。而现在进行维修,在房屋租赁期满时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12600元,节税1800元。李税务师特别提醒王大爷,在支付维修费时,一定要向维修队索取合法、有效的房屋维修**,并及时报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核实,经税务机关确认后才能扣除。
为了解决学生住宿问题,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为某市内一所大学新建了一栋学生公寓,以低于市场价格租给学生,每月收取租金两万元。该公司财务人员不清楚这笔租金要不要缴税。
《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境内提供本条例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营业税税目注解》中另有规定:租赁服务是指在约定的时间内将场地、房屋、物品、设备或设施等转让他人使用的业务。可见,该房产开发公司向学生提供以出租房产使用权力为目的的租赁服务,是把房产有偿提供给学生作为宿舍的房产出租行为。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第三款规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第四条规定,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根据《城建税暂行条例》《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国发(1986)50号]和国务院《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问题的紧急通知》的有关条款规定:凡缴纳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城建税的纳税义务人,并要按规定缴纳教育费附加。
综上所述,该房产公司取得的学生公寓租金收入应在服务业税目中的租赁服务依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依12%的税率缴纳房产税;依7%的税率和3%的附加率以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无论我们在什么企业,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是我们会经常用得到的,今天就给大家详细分析一下个税的纳税筹划,赶快学习吧!
(1)六项附加扣除的应用
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比如:公司赵总2019.01月工资收入12000元,扣除起征点5000元,六项附加扣除4000元,五险一金个人负担部分假设2000元,则赵总当月缴纳个人所得税=(12000-5000-4000-2000)*3%=30元,也就是说月工资12000左右,基本上是零税负。
如果采用老的个所税政策,赵总1月份应该缴纳个所税=(12000-3500-2000)*3%=195元
降低税负率=(195-30)/30=550%
(2)业务提成与奖金的筹划法
例如:某制药公司,为了促进销售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决定每月发放其固定工资3000元,年终对销售人员实行报酬与销售额5%比例挂钩的奖金计提办法 ,假设销售人员王某2019年限实现销售收入400万元。按公司规定年终应支付给王某400*5%=20万元的销售奖金,假设采用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奖励办法。则该业务人员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①假设该业务员发生差旅费30000元,通讯费14000元,如果该两项费用在公司报销,剩余部分现金支付,则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先确认税率,因为(200000-30000-14000)/12=13000元,对应税率为3%,个所税=(200000-30000-14000)*3%=4680元;
②假设全部采用包干制,以现金形式发放,200000/12=16666.67元,对应税率3%,则个所税=200000*3%=6000元
二方法比较结果,采用包干制需要多支付个人所得税=6000-4680=1320元,所以还是报销形式较为有利。
注意:
(1)上述年终奖假设采用的方式为:不并入年度综合所得方法,见财税(2018)164号文件规定(2)采用2019年的年终奖计算方法,主要是为了让学员充分了解目前的年终奖计算方法、相关规定等,以便指导大家的实际工作,后面例题也以该文件为准。
(3)日常支出中的10种个所税筹划法
①差旅费补贴:比如:差旅费津贴200元、误餐补助20元,未超过部分免税。应该根据当地事业机关的有关规定为准。
②职工离职有个税法优惠:员工领取的离职补偿金在当地员工年平均工资三倍以内的免个税;
③ 通讯费:单位因工作需要为个人负担的办公通讯费用,凭**实报实销的,每人每月不超过300元(假设当地标准为300)标准,凭合法凭证,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单位为个人负担办公通讯费用直接以货币资金补贴及其他形式发放的,应计入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
④ 职工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以**形式报销可以不计税,随工资以货币资金形式发放要交纳个所税。
⑤ **冲抵 (若为不实开支则不适用)
⑥ 大笔收入分次拿:
例如:某高校教师业余在一家企业**做项目,项目完成后一次取得劳务报酬30000元整。假设他不填专项扣除的话,如果一次性申报纳税,则: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30000-30000×20%=24000元
应预扣预缴税额=24000×30%-2000=5200元
而如果与企业协商,分两个月支付两次,则每次预扣预缴额=(15000-15000×20%)=12000元,应预扣预缴税额 =12000×20%-0=2400元,总计纳税额为4800元。两者相比,节约400元。可见,纳税人如能把一次收入多次取得,将所得分摊,增加扣除次数,就能降低应纳税所得额,从而节省税收支出。
⑦劳务报酬工资化:
北京一私企老板,雇别人经营自己的私企,自己又在另一家公司工作,每月工资约为 4000元。他一开始没有与这家公司签任何合同,则4000元作为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4000-800)×20%=640元。但后来经过咨询,假如他与该公司建立雇佣关系,则4000元作为工资薪金收入个税为0,与之前相比每月节税640元。
⑧ 提高福利降工资
天津高新区一公司聘用高管,计划支付年薪是120万,但经过咨询税务师事务所,与高管达成协议,将年薪降低为80万,同时给高管提供一套现房和一辆车供使用。此外,鉴于该公司员工以技术性员工居多、聘用合同期相对较长等特点,又适当降低员工名义工资,同时为员工提供宿舍以及将缴纳的公积金、养老保险等金额适当提高,从而提高员工福利。粗略计算,该公司高管因此起码少缴40%的个税。
⑨ 提高三险一金的额度
如果你的收入高不等钱用,完全可以将社保、公积金等标准提高到最高限度,当然公司所缴额度也相应提高了,这个可以和公司协商。社保交多了以后退休工资自然会高,住房公积金个人和公司都计到个人账户,各地还有取现机制,所以提高住房公积金是较好的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
⑩改变合作方式
比如:以小微企业或者个体户的形式与老板合作,就会有效地回避了个税,而小微企业是免税的,这样个税转为免税,还能够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一举两得,尤其是应高管,一年收入几百万元,效果更佳明显。
(4)实物个人所得税管理法
实际上,企业以发放实物的形式可以实现一举两得,企业和个人都会得到税收筹划的利益。例如:企业职工提供食堂、浴室、理发室等,一来可以将进项税额有可能进行抵扣;二来可以使员工少缴个人所得税。两种方式支付的金额相同的,由此可见适当以实物形式是个所税筹划的好办法。
例如:某企业有员工100人,公司为员工修建食堂,提供工作餐,住宿等估计900元。假设人员平均工资6000元,这里假设不考虑保险公积金和附加扣除等抵减因素,起征点按照2019年5000元计算。
①如果每月以上述实物形式发放,每月负担个所税=(6000-5000)*3%*100=3000元,
②如果以现金形式发放,则员工需要支付个所税=(6000+900-5000)*3%=57元,100人共计支付个所税=100*57=5700元,个所税筹划收益=5700-3000=2700元。
注意:同时还可以获得增值税进项的抵扣作用,按照规定:用于集体福利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设备、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均不得抵扣,但是这里假设以后用途改变了用于办公用可以进行转回,在此情况下是可以抵扣的;其次如果企业将用途适当艺术加工后就可以直接说办公使用,也就可以直接变成可抵扣了,也就是有抵扣的可能性啦。
(5)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筹划法
政策依据:
2019.01.01开始年终奖计算依据财税(2018)164号文件规定:凡是2019年发放的奖金允许采用两种方法,就是(1)可以选择使用此优惠政策,单独计算年终奖个税;(2)也可以将年终奖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税。
案例如下:
某公司职工小曹每月固定工资3000元,年底公司要给她发全年一次性奖金20000元。在不考虑各项扣除的情况下:
第一种方法:如果分别计算,小曹需缴个税:
(1)小曹年度综合所得(不考虑年终奖)为3000*12=36000元,少于6万,综合所得不用缴纳个税。
(2)年终奖单独计算个税:20000÷12=1667元,按照税率表找出税率3%和速算扣除数0。
小曹年终奖应纳税额为:20000×3%-0=600元。
(3)小曹合计纳税0+600=600元。
第二种方法:如果小曹选择并入当年年度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1)小曹年度工资薪金所得:3000*12=36000元
(2)小曹年度综合所得:36000+20000=56000元
(3)56000元小于60000元的免征额,小曹合计纳税0元。
结论,同样20000元年终奖,选择方式不同,缴税金额大不相同。具体规律如下:
1、如果减去各项扣除之后,年度综合所得小于等于6万,年终奖并入综合所得计税最合算!
2、如果减去各项扣除之后,年度综合所得减去6万+年终奖>36000元时,年终奖避开“临界点” 后,单独计算更划算!
(6)迟发工资筹划法
见到不少企业,发不出工资,等到集中一块发的时候,引发缴纳大量的个所税,从实质上看,由于企业迟发放工资,员工多交的个所税应当有企业负担 ,但有没有两全其美的办法呢?有的,大家可以采用如下办法解决。
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即使某月没有发放工资,其纳税义务已经发生,只不过由企业临时代付,由于企业工资未发放,责任在企业,代付个所税是应该的,况且个所税金额一般很小,等以后实际发放工资时候在扣回。因此企业视同工资已经发放,去申报和缴纳个所税。该种方法优点在于:其一、避免集中发放过多缴纳个所税的情况下出现,对员工个人是有利的;其二、实际的申报月份与工资应发月份期间统一起来,避免时间混乱。
拓展知识:
个税筹划测算表
所谓的个人所得税,是指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采用了分项目所得税制,对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劳动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及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等11个应税项目按所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和适用税率。税收筹划就是日常所说的合理个人所得税管理或节税。对于个人来说,就是指根据**的税收政策导向,通过经营结构和交易活动的安排,对纳税方案进行优化选择,对纳税地位进行低位选择,从而减轻纳税负担,取得正当的税收利益。更具体地说,个人在纳税前,经过一些人为的调整,从某一具体的税法规定管辖或所在的税收管辖地区,转移到税负较低的另一税法规定管辖或其他的税收管辖地区,以减轻税收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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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筹划测算表
根据缴税与实际情况 核算
个税筹划测算表
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有哪些方法?
1、 差旅费补贴(差旅费津贴200元、误餐补助200元。超过部分并计“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是因出差产生的,不计税,标准根据当地税务机关规定的
2、 职工离职有个税法优惠,员工领取的离职补偿金在当地员工年平均工资三倍以内的免个所税;
3、 通讯费:
单位因工作需要为个人负担的办公通讯费用,采取全额或限额实报实销的,暂按每人每月不超过300元标准,凭合法凭证,不计入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
单位为个人负担办公通讯费用以补贴及其他形式发放的,应计入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
4、 职工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
报销形式可以不计税,随工资发要交税
5、 **冲抵 (为不实开支不建议)
6、 大笔收入分次拿
某高校教师业余在一家企业**做项目,项目完成后一次取得劳务报酬30000元整。他如果一次性申报纳税,则
应纳税所得额
30000-30000×20%=24000元
应纳税额
24000×20%×(1+0.5)-2000=5200元
而如果与企业协商,分两个月支付两次,则每次应纳税额=(15000-15000×20%)×20%=2400元,总计纳税额为4800元。两者相比,节约400元。
税务师评述: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劳务报酬所得按收入减除20%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但对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一次超过20000~50000元的部分,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税额,加征5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10成。这样计算后再减去2000的速算扣除数就是该教师的应纳税额。对劳务报酬所得征税以次数为标准。
可见,纳税人如能把一次收入多次取得,将所得分摊,增加扣除次数,就能降低应纳税所得额,从而节省税收支出。
7、提高福利降工资
西安高新区一公司聘用高管,计划支付年薪是120万,但经过咨询税务师事务所,与高管达成协议,将年薪降低为80万,同时给高管提供一套现房和一辆车供使用。此外,鉴于该公司员工以技术性员工居多、聘用合同期相对较长等特点,又适当降低员工名义工资,同时为员工提供宿舍以及将缴纳的公积金、养老保险等金额适当提高,从而提高员工福利。粗略计算,该公司高管因此起码少缴40%的个税。
税务师评述:增加薪金收入能满足消费需求,但由于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是超额累进税率,当累进到一定程度,新增工资薪金带给个人的可支配收入就逐步减少。因此想办法降低名义收入,把个人现金性工资转为提供必需的福利待遇,这样既满足了消费需求,又可少缴个人所得税。
8、劳务报酬工资化
西安一私企老板,雇别人经营自己的私企,自己又在另一家公司工作,每月工资约为 4000元。他一开始没有与这家公司签任何合同,则4000元作为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4000-800)×20%=640元。但后来经过咨询,假如他与该公司建立雇佣关系,则4000元作为工资薪金收入应纳税额=(4000-2000)×10%-25=175元,与之前相比每月节税465元。
9、高工资那个月分部分到后面的低收入月份
某公司业务员,平常工资一般5000——8000左右,6月份是业务旺季提成收入高,合计工资收入30000元,如果将部分工资分摊到6个月,每月拿12000元,最后一个月10000元,这样合计纳税总额为6470元;如果正常纳税应该是30000元纳5620,加上接下来5个月的8000每月合计1725元一共是7345元,这样就多纳了接近1000元的税。
收入很不稳定的人尤其适用这种办法,叫削峰平谷。
10、提高三险一金的额度
如果你的收入高不等钱用,完全可以将社保、公积金等标准提高到最高限度,当然公司所缴额度也相应提高了,这个可以和公司协商。社保交多了以后退休工资自然会高,住房公税金个人和公司都计到个人帐户,各地还有取现机制,所以提高住房公积金是较好的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
2019年1月1号社保改嫁税务
社保税收筹划有哪些方法?
2019年1月起,社保将正式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企业家们整天忧心忡忡,到底该怎么办啊!
由于社会保险费的征收与员工的工资水平有着密切关系,因此为了有效控制企业用工成本,建议企业可以考虑重新设计员工收入配比,合理增加员工福利待遇。如:
1)调整部分补贴支出形式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随同员工工资一并发放的货币化补贴应当作为工资薪金支出,但对真实发生且凭票报销的相关补贴等,可并入职工福利费用,计算限额税前扣除。
2)合理设计福利补贴
企业为职工订制工作服和制式工作装备、用具支出,可以作为经营管理费用税前扣除,即使采取发放补贴形式的,也可作为福利费进行所得税处理,而无需纳入工资范畴。
3)积极建立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
根据有关规定,企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可以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以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4)重视劳务费支出情形
在防控风险的前提下,合理使用劳务用工,将该部分人工成本纳入劳务费支出,不计入工资总额,不作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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