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单双号限行规定(成都限行号码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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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单双号限行规定


防霾

15日,成都市交管部门发布《关于空气重污染期间中心城区实施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对今后成都出现极端重污染天气时,成都车辆如何行驶进行了规定。《通告》决定,成都将根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级别,自预警公布次日零时起,至预警结束次日零时止,在成都市市中心城区道路对应实施**机动车临时交通管理措施。**预警对应的是红、橙、黄三色,其中,红色预警级别最高,实施后,三环内白天时段,机动车按号牌最后一位**数字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

规定

红色预警多种运输车绕城内禁行

根据《通告》,根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级别,自预警公布次日零时起,至预警结束次日零时止,交管部门将在成都中心城区道路对应实施机动车临时交通管理措施。一旦出现一级预警(红色),将全天禁止散装材料运输车、渣土运输车、建筑垃圾运输车、大型有机溶剂运输车和“黄标车”在绕城高速公路(不含)以内区域道路通行。每日7:30至20:00,在三环路(含)以内区域道路,按机动车号牌最后一位**数字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含临时号牌以及持《成都市货运汽车城区道路行驶证》的货运车辆)。

一旦出现二级预警(橙色),除了上述限制车辆不能在绕城内行驶外,工作日的7:30至20:00,在绕城高速公路(不含)以内区域道路,实行汽车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最后一位**数字尾号限行。

提醒

消防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不受限

《通告》称,**预警(**)时,每日7:00至21:00,禁止散装材料运输车、渣土运输车、建筑垃圾运输车在绕城高速公路(不含)以内区域道路通行。

在预警发布时,有部分车辆不受《通告》规定禁行及限行,这些车辆为: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救险车;电动汽车、公共汽车、长途客车、出租车、校车、旅游客车、邮政专用车、运钞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持有《公交专用车道通行证》的交通车、《三绿工程证》的拉运鲜活农副产品车辆;悬挂使领馆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来源:【四川日报-川观**】

川观**记者 张庭铭

11月10日,记者从成都市交管局获悉,成都市**局交通管理局决定于2022年11月12日零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期间临时交通管理措施。解除交通管理措施后,机动车工作日尾号限行时间由6:00至22:00恢复为7:30至20:00。

具体详情如下:

根据成都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11月12日零时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的通知》要求,按照《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和《成都市**局交通管理局关于重污染天气期间实施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成都市**局交通管理局决定于2022年11月12日零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期间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成都市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恢复如下:

一、“尾号限行”时间:工作日7:30至20:00。

二、“尾号限行”范围:成都市绕城高速公路(G4202)(不含)以内所有道路。

三、“尾号限行”车辆:所有“川A”、“川G”及外地籍小型、**载客汽车。

四、“尾号限行”规则

(一)上述限行车辆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最后一位**数字分为五组,每个工作日禁止一组上述限行时间和限行区域内通行。尾号组合及对应规则分别为:星期一为“1”和“6”;星期二为“2”和“7”;星期三为“3”和“8”;星期四为“4”和“9”;星期五为“5”和“0”。

(二)星期六、星期天因法定节假日调休变更为工作日的,当日不实施“尾号限行”。

五、下列车辆不受“尾号限行”措施的限制

(一)悬挂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载客汽车;

(二)持C5驾驶证的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汽车;

(三)军车、警车、消防救援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和巡游出租车;

(四)悬挂使领馆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外籍车辆;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线路、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六、对违反本通告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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