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单双号限行通知2020年(郑州单双号限行通知2020年限行区域)
前沿拓展:
郑州单双号限行通知2020年
12月郑州实行单双号限行政策,12月1号是单号,车辆尾号是单号的可以出行。
来源:大河报
临近年底,雾霾来袭,是否限行又成了郑州广大车主关心的话题。从11月20日晚开始,不少郑州人的朋友圈里,关于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的消息扩散开来。11月21日,大河报·豫视频记者咨询郑州市**、交管、环保部门得知,目前还没有限行的消息,“是否单双号限行,等待官方发布。”
【郑州从12月4日起开始限行?目前尚无官方消息发布】
从11月20日晚开始,不少郑州人的朋友圈里,关于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的消息扩散开来。“是不是因为雾霾,又要限行了?”
该消息显示,2021年12月4日起,郑州市实施如下限行政策:每天7时至21时实施限行,区域为东四环、南四环、西四环、大河路(均不含本路、区域内连霍高速不限行)以内所有道路。本次为单双号限行,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具体为: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单号的(1、3、5、7、9)在单日上路行驶;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双号的(2、4 、6 、8 、0)在双日上路行驶。值得注意的是,连霍高速在限行区域内的各个收费站口,限行车辆不得在限行时段内上下站。
11月21日,大河报·豫视频记者拨打了郑州市**服务便民热线,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没有收到通知,仍按照现行的措施限行”。随后,记者咨询郑州市**局交警支队、环保部门相关负责人得知,他们均未收到要单双号限行的通知,“是否单双号限行,等待官方发布。”
【郑州已连续四年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
梳理近年来郑州市的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历史”可以发现,郑州已连续四年在年末实行单双号限行。
2017年:郑州首次开启单双号限行模式。限行时间为12月4日至12月31日(共28天)。限行区域为郑州市东三环(原107辅道)、南三环、西三环、北三环(均不含本路)以内区域的所有道路。
2018年:限行时间为11月21日至12月31日(共41天)。限行区域扩大,为郑州市东四环、南四环、西四环、北四环(均不含本路、区域内连霍高速不限行)以内区域的所有道路。
2019年:限行时间为12月27日至12月31日(共5天)。限行区域同2018年。
2020年:限行时间为12月4日至12月31日(共28天),限行区域为郑州市东四环、南四环、西四环、大河路(均不含本路、区域内连霍高速不限行)以内区域的所有道路。
【2021年前三季度,郑州优良天数在全国同比提升了4名】
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空气质量,缓解交通压力。这句话,一次次成为郑州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的理由。
今年郑州的天气状况怎么样?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召开的2021年第三季度**发布会上披露,截至10月18日,郑州优良天达到184天;综合指数在全国168城市暂列倒数第25位,同比改善4名。预计将能完成全年“230优良天”的目标。
“今年截至10月18日,六项主要指标均同比下降。”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大气处副处长刘洋介绍,其中PM2.5浓度3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6%;PM10浓度7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1%;NO₂浓度2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7.1%;O⊃3;浓度18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7%;SO₂浓度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5%;CO浓度1.1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1.4%。优良天达到184天;综合指数在全国168城市暂列倒数第25位,同比改善4名。
据介绍,今年5~9月份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按照国家、省统一安排,郑州市开展了夏季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全力遏制夏季臭氧污染。今年5-9月,全市臭氧超标天54天,同比减少5天,圆满完成省定夏季臭氧超标天不超过61天的目标任务。
【11月15日起,安阳已开始实行单双号限行措施】
11月12日,安阳市**发布通告,为应对重污染天气,保障**群众身心健康,同时缓解安阳市道路交通拥堵,自2021年11月15日至2021年12月31日,安阳实行单双号限行措施,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限行区域为邺城大道以南、华祥路以东、文昌大道(华祥路至彰德路段)以北、彰德路(文昌大道至长江大道段)以东、长江大道以北、光明路以西的城市道路(不包含以上道路)。
对进入限行区域的所有机动车,实行车牌尾号单号单日行驶,双号双日行驶。“尾号”即为机动车号牌末尾的数字(号牌末位为英文字母的,以字母前的最后一个数字为准)。单双号限行期间,市区公交车免费乘坐。
来源: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高鹏
拓展知识:
郑州单双号限行通知2020年
1、按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和外地号牌)最后一位**数字(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实行工作日每天限行两个号。即:号牌最后一位**数字为1和6的机动车周一限行、2和7的周二限行、3和8的周三限行、4和9的周四限行、5和0的周五限行(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周六、周日,按对应调休的工作日限行)。
2、为保障城市生产、生活正常运转,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大型客车、中型客车、出租汽车、校车、残疾人专用车;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各类行政执法车辆和道路清障专用车辆。
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的环卫、园林、环保、市政(含污泥运输)、热力、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通信、邮政(含报刊发行、快递)、押款、保险查勘、**采访、医疗废物转运等专用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3、悬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4、各类货车除了遵守《通告》规定外,还应遵守郑州市对货车的其他限行、禁行规定。已办理通行证的货车,同时遵守本《通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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