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

前沿拓展: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登陆窗口输入身份证证号就可以查到你取得证书的成绩,时间,证书编号等。


光明网讯近日,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9部门发出通知,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2022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通知要求,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稳就业保就业工作重要位置,以实名服务为支撑,聚合资源、挖掘潜力、协同推进,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通知明确了2022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的主要措施,其中包括:有序开展实名登记,动态做好跟踪帮扶,持续优化招聘服务。对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毕业生,免费提供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荐、1次职业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对有创业意愿的,免费提供创业培训、项目推介、咨询辅导、跟踪扶持等创业服务;对暂无就业创业意愿的,做好状态记录,及时跟进服务。实行“**建引领+志愿服务”、分级联动、专员负责机制,确保未就业毕业生合理诉求“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筹集发布基层岗位,积极拓展企业岗位,大力扶持创新创业。加快推进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22届高校毕业生的考试、考察、体检等工作,全面开展考试招聘工作,力争8月底前完成招录2022届高校毕业生2万人以上。建立民营企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归集机制,挖掘更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新型制造业企业、互联网企业、服务外包等民营企业岗位资源,推动传统行业扩大高校毕业生就业容量,力争提供20万个就业岗位。

兜底帮扶困难群体,深入开展培训见习,强化保障就业权益。遴选一批省级大学生创业园和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分别给予60万元和最高1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进一步完善就业帮扶机制,锁定脱贫家庭、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零就业家庭、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以及残疾高校毕业生和长期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开展2022年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以就业歧视、虚假招聘、“黑职介”为整治重点,强化人力资源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切实维护求职者合法权益,为高校毕业生营造更好市场环境。

通知要求,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行动实施作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抓手,落实属地责任,细化实施方案,分解落实任务,科学调配力量,确保行动顺利推进。要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立足职责,密切配合,同向发力,聚合政策服务资源。(记者 战钊)

来源: 光明网

拓展知识: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省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负责技工教育工作;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拟订街道(乡镇)、社区基层就业工作发展规划,指导基层工作体系建设;拟订创业促就业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全省社会保障基金保值增值运营政策和实施办法。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和福利与离退休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办法,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省(回省)工作或定居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团职以下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奖励制度。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节仲裁制度,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二)受理劳动、人事**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劳动、人事方面的重大**事件或突发事件。 (十三)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四)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十五)承办省**交办的其他事项。

原创文章,作者:九贤互联网实用分享网编辑,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kaicen.cn/202211154953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