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电话(福建省福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电话)
前沿拓展:
近期
各地陆续上线
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
新旧信息平台切换期间
暂停所有医保结算服务
暂停所有医保业务办理
参保人就医购药暂停刷社保卡支付
按照国家医保局的统一部署,今年医保信息平台要在全国落地应用,我省将从9月底至11月在各地陆续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各地在新旧信息平台切换期间,部分业务将可能受到影响或带来不便,敬请广大参保群众、参保单位和社会各界谅解。如有疑问,请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福州市
福州参保人注意!
由于系统端口对接、技术调试等原因,
新平台上线初期
运行不稳定、功能不完善
近期部分医保服务暂时无法开展!
系统调试过渡期间
医保业务怎么办?
最新通知如下
↓↓↓
按照国家和省市医疗保障局统一部署,福州市拟于近日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新平台),原医保信息系统已停用。
由于系统端口对接、技术调试等原因,新平台上线初期运行不稳定、功能不完善,地方化改造需要一段时间过渡,部分医保服务暂无法开展。
为此,近期可能存在参保单位和人员无**常办事、医保业务未能按时办结、结算医疗费用有偏差、救助待遇支付不准确等情况。
为维护参保人员的正当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暂停网办、掌办业务
系统调试过渡期间,暂停所有医保网办、掌办业务,包括“e点通”网上申报服务平台、“福州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e福州”APP、“福州市智能秒批”、自助一体机等有关医保服务,参保单位、个人网上医保业务暂停办理,待系统地方化改造完成后将逐步恢复办理业务。
实行业务“延期办”
1.系统调试过渡期间,实行医保业务“延期办”,不影响参保人员医保待遇,待新平**善后,医保经办机构将进行集中补办。为防止窗口人员聚集,建议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调整业务办理时间,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申报(新系统正常使用时,将另行向社会通告)。
2.参保单位和参保群众急需办理医保业务的,实行“邮寄办”“邮件办”,可将申报材料通过挂号邮寄或发送邮件的方式,向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见附表)申请,医保经办机构收件后分类处理,系统无法处理的,待新平**善后,再进行集中补办。
3.属于参保单位和个人原因影响医保待遇的,仍按政策规定办理。
系统调试过渡期间业务处理办法
关于医保基金征缴经办业务
首次参保人员,因系统经办时间延迟、账目延迟、缴费时间延迟致待遇等待期延迟,从2021年10月起补缴医保及生育保险费的,其待遇等待期从2021年10月起计算。
部分参保人员于2021年10月份后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因在职转退休手续无法办理,分别按以下情形处理:
①保费被多征收的,退还医保及生育保费;
②产生医疗费用的,按退休人员待遇给予补差;
③退休待遇延后的,正常享受退休待遇并给予追补在职人员与退休人员个账划拨差额。
对无法及时减员停保的在职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应退还多收的医保及生育保险费,因**亡无法及时减员的退休人员从**亡次月追回多划拨个人账户。
一周岁以内新生儿因系统原因缴费延误的,在参保缴费后,因系统原因期间的时间不计算,可按规定享受正常医保待遇。
用人单位已连续三个月未缴纳职工医保、生育保险费,系统切换后确因系统原因无**常缴纳职工医保、生育保险费,在系统恢复后当月缴纳费用的,可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转移接续人员或续保人员,因系统调试无法补缴三个月内医保及生育保费,导致中断超过三个月的,正常享受医疗待遇。
2021年9月新入学大学新生,因受系统调试影响延迟参保,已缴纳2022年度居民医保费的,可从2021年10月起按规定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关于医保待遇经办业务
医疗费结算
因系统调试造成医保待遇无法结算的,参保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待系统恢复后可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刷卡结算,或持社保卡、就诊病历资料、医疗费用清单、有效收费单据等资料到医保管理部窗口申请手工零星报销。
特殊病种备案
系统调试期间,参保人员可持门诊特殊病种备案表(加盖医院章)到医保管理部窗口申请办理,审核通过后,按医院认定时间予以享受待遇并手工补报销。
异地就医备案
在新系统完善前,暂停异地就医备案线上(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申请,系统调试期间参保人员可先行自费,出院后携相关材料回参保地申请手工报销,医保待遇不受影响。
生育保险待遇
每月生育实时刷卡人员,无**常核定生育津贴待遇的,暂时延后办理,待新系统完善后通知办理。未刷卡结算的,参保女职工在出院结算后持相关材料至参保地手工申领生育津贴。
关于医保基金征缴经办业务
因系统政策参数设置有问题导致结算有误,造成参保⼈员损失的,待新系统完善后,由系统承建商负责计算差额,批量转⼊参保⼈员个⼈账户(需提取现金的再另行转入参保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因切换国家平台调试期间,出现其他影响参保人员医保待遇享受的情形,待新系统完善后将进行补办,确保医保待遇享受符合政策规定。
系统调试过渡期间
给广大参保群众和参保单位
带来的影响和诸多不便
敬请谅解!
三明市
按照国家和省医疗保障局统一部署
三明市拟于10月12日20时起
暂停医保系统和医保服务
并于10月19日6时
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
新平台上线初期
由于系统端口对接、技术调试等原因
近期部分医保服务暂时无法开展!
系统调试过渡期间
医保业务怎么办?
通知如下
↓↓↓
按照国家和省医疗保障局统一部署,三明市拟于10月12日20时起暂停医保系统和医保服务,并于10月19日6时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新平台)。
新平台上线初期,在地方化改造过渡期间,由于系统端口对接、技术调试等原因,可能出现运行不稳定、功能不完善等问题,部分医保服务暂无法开展,导致无**常办理业务、结算医疗费用存在偏差、救助待遇支付不准确等情况,出现以上问题怎么办?
不用着急!三明医保制定了如下措施:
一、暂停网办、掌办业务
系统调试过渡期间,暂停所有医保网办、掌办业务,包括“e点通”网上申报服务平台、“三明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e三明”APP、“闽政通”APP、“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等有关医保服务,参保单位、个人网上医保业务暂停办理,待系统地方化改造完成后将逐步恢复办理业务。
二、实行业务“延期办”
(一)系统调试过渡期间,实行医保业务“延期办”,不影响参保人员医保待遇,待新平**善后,仍按政策规定办理。为防止窗口人员聚集,建议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调整业务办理时间,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申报(新系统正常使用时,将另行向社会通告)。
(二)属于参保单位和个人原因影响医保待遇的,仍按政策规定办理。
三、部分业务处理办法
关于医保基金征缴经办业务
1.医保在职转退休
部分参保人员于2021年10月份后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因在职转退休手续无法办理,分别按以下情形处理:①保费被多征收的,退还多征收的部分;②产生医疗费用的,按退休人员待遇给予补差;③退休待遇延后的,正常享受退休待遇并重新计算在职人员与退休人员个账划拨金额。
2.医保减员停保
对无法及时减员停保的在职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应退还多征收部分,因**亡无法及时减员的退休人员从**亡次月追回多划拨个人账户。
3.新生儿参保
当年度出生的新生儿因系统原因缴费延误超过90天的,在参保缴费后,因系统原因延误期间的时间不计算,可按规定享受正常医保待遇。
4.用人单位延期缴费
用人单位已连续三个月未缴纳职工医保、生育保险费,系统切换后确因系统原因无**常缴纳职工医保、生育保险费,在系统恢复后当月缴纳费用的,可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5.转移接续
转移接续人员或续保人员,因系统调试无法补缴三个月内医保及生育保费,导致中断超过三个月的,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6.灵活就业人员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因系统切换无法银行代扣职工医保费的,在系统恢复后进行补扣,因系统原因未代扣到职工医保费超过3个月的,可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7.新入学大学生参保
2021年9月新入学大学新生,因受系统调试影响延迟参保,已缴纳2022年度居民医保费的,可从2021年9月起按规定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关于医保待遇经办业务
1.医疗费结算
因系统调试造成医保待遇无法结算的,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待系统恢复后可在原就医、购药的定点医药机构进行补刷卡结算,如遇特殊情况可持医保卡、就诊病历资料、医疗费用清单、有效收费单据等资料到医保管理部门窗口申请手工零星报销。
2.特殊病种备案
系统调试期间,参保人员可持门诊特殊病种备案表(加盖医院章)到参保地医保管理部门或医院医保服务站窗口申请办理,审核通过后,按医院认定时间予以享受相关医保待遇。
3.异地就医备案及结算
在新系统完善前,暂停异地就医备案申请及结算,系统调试期间参保人员可先行垫付,出院后携相关材料回参保地申请手工报销,医保待遇不受影响。
4.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实时刷卡人员,无**常核定生育津贴待遇的,暂时延后办理,待新系统完善后统一办理。未刷卡结算的,参保女职工在出院结算后持相关材料至参保地手工零星报销生育医疗费用、申领生育津贴。
在切换国家平台调试期间,如出现其他影响参保人员医保待遇享受的情形,三明医保将积极与上级部门和平台技术公司沟通协调,督促协调完善新系统,待新系统完善后进行补办,确保参保人员按政策规定享受医保待遇。
给广大参保群众和参保单位带来的影响和诸多不便,敬请谅解。
**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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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
为给参保人员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按照国家医保局的统一部署,今年医保信息平台要在全国落地应用,莆田市将于10月下旬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在新旧医保信息平台切换期间、部分医保业务将可能受到影响或带来不便,敬请广大参保群众、参保单位和社会各界谅解。如有疑问,可拨打参保地医保电话咨询。
市医保热线:0594-968112
市行政服务中心医保窗口:0594-2278832
仙游医保分局:0594-8590916
仙游医保分中心:0594-8292243
荔城医保分局:0594-2301199
城厢医保分局:0594-2300189
涵江医保分局:0594-3912266
涵江医保分中心:0594-3567896
秀屿医保分局:0594-5853190
秀屿医保分中心:0594-5871799
北岸湄洲岛医保分局:0594-5991866
北岸湄洲岛医保分中心:0594-5909933
南平市
为确保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在南平市平稳上线,10月15日(周五)0时起将关闭南平市医保信息系统。停机期间,南平市区域内、省内异地、跨省异地等各项医保结算业务暂停;南平e政务、掌上南平、E点通、南平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等外围系统医保服务暂停服务。根据省医保局统一安排,南平市计划于2021年10月19日正式切换上线国家医保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新平台”)。
停机时间
10月15日0时—10月19日20时(若因技术衔接等特殊原因,需延迟停机或开机的,将另行通知)。
停机期间业务安排
停机前,南平市参保人员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和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已办理入院的,若已达到出院标准的,应在10月15日0时前办理出院结算;若未达到出院标准的,应在10月15日0时前冲销原入院登记信息,待新平台上线后,重新办理入院登记、出院结算。
停机期间,关闭南平市医保信息系统,暂停所有医保及生育保险等业务(包括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全省联网、跨省联网、家庭共济账户等医保结算业务和其他对外服务),开展新平台上线部署、数据迁移、政策配置等工作。
停机期间,本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现金结算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待新平台上线后参保患者(或代办人)持有效医疗收费票据、社保卡至就诊医药机构补办医保结算;本辖区外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可持有效医疗收费票据、费用汇总清单、就诊病历资料(住院费用另附:出院小结或诊断证明)、参保人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报销手续(具体事项可咨询0599-8859108)。
龙岩市
按照国家、省医保局统一安排部署,龙岩市拟于2021年10月19日正式切换上线国家医保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新平台”)。
为确保新平台在龙岩市平稳上线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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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机切换时间
停机时间:2021年10月12日00:00开机时间:2021年10月19日06:00
停机期间关闭龙岩市医保信息业务系统
暂停所有医保结算服务
暂停所有医保业务办理
参保人就医购药暂停刷社保卡支付
参保人员享受医保待遇的注意事项
停机前
龙岩市参保人员在市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和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已办理入院——
1.若已达到出院标准的,应于10月12日零点前办理出院结算;
2.若未达到出院标准的,各定点医疗机构将于10月12日零点前冲销原入院登记信息,待新系统上线后,重新办理入院登记、出院结算。
3.康复、精神病等长期住院病人,应于10月12日零点前办理出院结算;还需继续治疗的,待新平台上线后重新办理入院登记。
系统切换期间
1.住院病人无法办理医保登记手续,可先按自费病人处理,待新平台上线后补办医保入院登记手续。
2.市内住院的参保人员需要办理出院手续的,可先行出院,待新平台上线后,由定点医疗机构代为办理出院结算手续。
3.涉及门诊特殊病种和普通门诊就诊、药店购药的参保人员,由参保人员先行自费垫付,待系统开机后定点医药机构予以补刷卡结算。
4.龙岩市参保人员在市外联网定点医院住院需要办理出院手续的,由个人先行垫付医疗费用。持社会保障卡、就诊病历资料、加盖医院公章的医疗费用清单、有效收费单据等资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窗口办理报销手续。
系统调试过渡期间
给广大参保群众和参保单位
带来的影响和诸多不便
敬请谅解!
若您有疑问,可拨打电话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咨询:
拓展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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