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信息(流动人口信息采集表)
前沿拓展:
流动人口信息
法律分析:流动人口信息表在居住地派出所办理。
法律依据:国务院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为进一步提升对辖区流动人口的管理力度,准确掌握辖区流动人口基本状况,连日来,福贡县**局鹿马登边境派出所扎实开展流动人口走访清查工作。
工作中,民辅警们通过实地走访辖区商铺、出租房屋、工地等流动人口聚集场所,扎实开展了流动人口信息采集、核对工作,对外来人口流入时间、工作性质、居住证办理情况等进行了全面登记,了解掌握流动人口近期生活状况,并依托社区网格掌握外来人员动态,实时更新流动人口数据,确保辖区流动人口底数清、情况明。同时,民警还向群众广泛宣传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云南省流动人口**条例》等法律法规常识,告知群众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当履行的义务,引导群众自觉守法,如合法权益被侵害时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求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通过开展流动人口清查行动,鹿马登所进一步摸清了辖区流动人口底数和现状,提升了流动人口法律常识和守法意识,降低了其参与违法**的可能性,为辖区安全稳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拓展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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