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渡性养老金新文件(过渡性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

前沿拓展:

过渡性养老金新文件

记者近日从珠海市**门获悉,根据省劳动保障厅日前下发的 精神,珠海市将从今年起提高过渡性养老金计发标准,无论目前已退休人员或今后办理退休人员的过渡性养老金每人每月都可提高100元。 据了解,此次过渡性养老金调整全省实行统一政策,增加额均为每人每月100元。
其中,2009年1月1日前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本市离退休人员,从2009年1月起按月加发过渡性养老金;2009年1月1日后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本市离退休人员,从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之月起,按月加发过渡性养老金。
据市**门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1月,珠海市已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对本市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进行了调整。此次提高过渡性养老金是我省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不同于每年的养老金调整。二者的区别在于养老金调整是年度性的,发放对象仅是当年已领取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的待遇调整,之后新退休的人员只能参加下一年度的待遇调整;而此次提高过渡性养老金标准是长期性的,无论是目前已离退休人员或是今后新退休人员每人每月都加发100元,提高的过渡性养老金还将列入今后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


一、哪些人可以领过渡性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是针对“中人”来建立的,指的是那些在“统账结合”之前参加工作,在此之后退休的人员。我国从1992年开始缴纳养老金,但是有不少人在此之前就已经参加工作了,对于这部分人来说,因此有了“过渡性养老金”。

  但过渡性养老金并不是所有人都有资格的,一般只针对统账结合之前的缴费年限,一般情况是1992之前参加工作的员工。

  或者是2014年10月以前参加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是辞职离职后到企业工作的人员,在2014年10月以后办理退休的,均可以领取过渡性养老金。

  二、过渡性养老金怎么计算的?

  (1)过渡性养老金=调休是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992年10月至1998年6月的缴费年限*1%*本人实际缴费指数;

  (2)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992年10月前的缴费年限*1%*本人视同缴费工资指数

  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实际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拓展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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