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管理办法(**自治区居住证管理办法)
前沿拓展:
居住证管理办法
②③
在广州务工、生活
但没有本市户籍的小伙伴们
居住证是必不可少的身份凭证之一
一张小小的卡却有多方面的用途
没有居住证
在广州办事往往寸步难行
积分入户、摇号竞价、
办理出入境、子女入学等
都要用到这张小小的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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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来源: 广州**网
拓展知识:
居住证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居住证及流动人口**,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居住证及流动人口**活动。
本办法所称流动人口,是指离开户籍所在的县(市、区),在其他县(市、区)居住的人员;但在设区的市行政区域内,区与区之间异地居住的人员除外。第三条 居住证及流动人口**遵循优化服务、保障权益、依法管理的原则。第四条 各级****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居住证及流动人口**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将居住证及流动人口**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推动流动人口融入居住地。
设区的市和县级****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确定可以为流动人口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第五条 县级以上******机关负责流动人口的信息管理、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管理等工作。
发展改革、教育、民族事务、民政、司法行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计生、工商行政管理、税务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开展流动人口**工作。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应当配合做好流动人口有关**工作。第六条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协助做好流动人口有关**工作。第七条 省、设区市的******机关应当建立统一的流动人口**信息系统。
各级******机关及相关部门采集的流动人口信息,应当统一录入流动人口**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享。第八条 县级以上****应当将居住证及流动人口**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第九条 流动人口应当在到达居住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下列流动人口可以不办理居住登记:
(一)已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的;
(二)已在医院办理住院登记的;
(三)在救助站接受救助的;
(四)在全日制教育机构或者培训机构学习的;
(五)居住在具有本地户籍的亲属家中,居住时间在30日以下的。第十条 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第十一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地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第十二条 **机关接到申领居住证的相关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受理,出具回执;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申领条件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发放居住证;对不符合申领条件的,应当告知申领人,并说明理由。
居住证由省******机关统一式样,县级******机关签发。第十三条 居住证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第十四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证发证地的市区、县(市、区)范围内变更居住地址的,可以到变更后居住地**派出所办理居住地址变更登记。第十五条 居住证损坏、丢失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及时向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申请换领、补领。
换领居住证的,应当交回原证。第十六条 办理居住登记、居住证、居住变更登记、居住证签注手续的,不得收取费用。但申请换领、补领居住证的,应当缴纳工本费。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招用流动人口的,应当登记其姓名、身份证件等基本情况,督促其按照本办法规定申报居住登记,协助**机关做好流动人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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