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离出行政策(隔离出行政策规定)
前沿拓展:
隔离出行政策
1、对搭乘高铁(含普铁)出省的乘客,在登车(机)前查验行程码
2、自4月20日零时起,取消“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离佛”措施,市民群众凭健康码“绿码”出行
一、进入佛山政策:
1、对近7天有高风险区旅居史来佛返佛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2、对近7天有中风险区旅居史来佛返佛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居家隔离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3、对近7天有低风险区旅居史来佛返佛人员,3天内应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
4、对有发现本土病例但尚未划定风险区域旅居史的来佛返佛人员,其健康管理措施由省级评估后确定。
5、对于市外通报的密切接触者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在集中隔离第1、2、3、5、7天和居家健康监测第3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次密切接触者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居家隔离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6、健康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之日算起。该地调整区域风险等级时,当日调整在管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二、出行交通政策:
民航:严格实施进出站场旅客100%测温、亮码(粤康码、行程码)和佩戴口罩方可通行,规范做好发热乘客、红黄码人员移交。
铁路:严格实施进出站场旅客100%测温、亮码(粤康码、行程码)和佩戴口罩方可通行,规范做好发热乘客、红黄码人员移交。
公路:严格实施进出站场旅客100%测温、亮码(粤康码、行程码)和佩戴口罩方可通行,规范做好发热乘客、红黄码人员移交。
法律依据:《中华****传染病防治法》 第五条 各级****领导传染病防治工作。县级以上****制定传染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的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和监督管理体系。
转自:**日报客户端
来源: 荆楚网
拓展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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