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职业能力考试(上海职业技术考试)
前沿拓展:
来源: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10月29日(星期六)举行。
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根据本次考试上海考区防疫工作方案,做如下提醒:
1.10月15日前,考生须在微信小程序或支付宝上完成本人“随申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注册,同时下载打印《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上海考区安全考试承诺书》(附文后,以下简称《安全考试承诺书》),考前14天起按要求做好自主健康管理,如实、完整填写《安全考试承诺书》并签字确认。考生对《安全考试承诺书》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2.10月22日至28日,考生须在沪。
3.10月26日至28日,考生须在本市至少完成2次****核酸检测,其中在10月28日必须有1次且须在当日15:00前完成采样。
4.考前10天内有境外旅居史;考前7天内有外省市活动轨迹;处于本市中高风险地区或被疾控部门通知要求处于闭环管理、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管理等人员,均不得参加考试。
5.考试当日,考生须在出发前往考点前自行完成1次****抗原检测,如有异常情况须第一时间报告所在考点。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
(1)考前24小时内本市****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2)考试当日****抗原检测结果阴性;
(3)“随申码”绿码;
(4)“通信大数据行程卡”7天内无外省市活动轨迹;
(5)《安全考试承诺书》内容无异常;
(6)本人未因防疫原因被限制出行。
6.考生必须在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考生须自备口罩,除核验身份环节须按要求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考试过程中建议考生全程佩戴口罩。
7.考生入场时,必须持当日更新的本人“随申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考前24小时内本市****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电子版、纸质版均可),并接受体温检测。不能提供考前24小时内本市****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者,不得入场。在身份核验环节,考生须出示填写完整的《安全考试承诺书》、纸质版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证件不齐备者不得进入考场。《安全考试承诺书》(每场考试一张)应在入场时交予考点工作人员。
8.考生入场时若两次体温检测≥37.3℃,或体温正常但出现干咳、气促、流涕、呕吐、腹泻等异常情况,经考点防疫工作人员评估通过,安排考生通过专用防疫特殊通道进入备用隔离考场考试。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9.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干咳、发热、气促、流涕、呕吐、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员报告,听从安排进入备用隔离考场考试或服从防疫处置要求。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10.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听从考点安排分批、错峰离场。
11.发热考生以及考试过程中身体出现异常状况的考生须按照防疫要求,配合做好当天考试结束后的现场采样工作。采样后,由考点告知考生本人落实好相关防护措施,实施考点和住所“点对点”的闭环管理。
12.考生应及时了解、认真阅读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发布的防疫提示及考试公告等内容,做好各项考试准备。请考生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地区。勤洗手,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做到居住地和考点之间保持“两点一线”,避免和无关人员接触,同时在各种场所确保一定的安全社交距离。凡考生未按规定要求,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13.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感染肺炎**防控违法**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14.考试**防控措施将根据**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shmeea.edu.cn)、微信公众号“上海国子监发布”发布的公告,同时请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接收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发送的相关信息,如有疑问应主动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和考点咨询。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本市最新**防控要求执行。
编辑:赵旭华
拓展知识:
上海职业能力考试
一、破格申报要求
在破格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开辟“绿色通道”:
(1)国家级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具有个人证书;
(2)取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主要贡献者,具有个人证书;
(3)取得发明专利授权的前三位发明者;
(4)享受**特殊津贴人员;
(5)列入上海市领军人才“后备队”人选;
(6)列入省部级以上重点攻关项目、产学研项目,科研经费超过1000万元的项目负责人;
(7)属于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并通过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A级认定,产业化状况完全符合预期目标,年利润超过100万元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负责人。
二、职称计算机考试免试条件
1、195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
2、申报正高级职称,在申报副高级职称时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已达到要求的;
3、转评同级职称,在前一资格取得时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已达到要求的;
4、从事计算机专业工作,获得过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信息技术类),有个人证书的;
5、在计算机专业获得过国家发明专利授权的前三位发明者;
6、取得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考试中高级资格的;
7、取得博士学位未满四年的;
8、长期在乡(镇)第一线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9、取得计算机科学技术学科所属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且从事本专业工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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