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图)

前沿拓展:


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消息,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明确广州市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通知》明确,缴存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无租赁合同或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租房提取限额由每人每月600元提高至900元。(上证报)

拓展知识:

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在职,离职,封存,在缴,本市户籍,外地户籍,已经有一套房子,没买房子,没租房子,想提又提不出来的,不满足条件的均可咨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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