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公积金(徐州公积金贷款额度)
前沿拓展:
徐州公积金
法律分析:(一)支持职工购买政策性住房。(二)调整贷款申请条件。(三)调整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四)调整首付款比例。(五)调整二套住房贷款最高额度。(六)调整贷款期限。(七)调整月还款额上限。(八)开办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
法律依据:《徐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以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定向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专项住房消费贷款。
交汇点讯 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4日发布通知,针对**影响下职工和企业遇到的公积金缴存和使用问题进行说明。
记者从该通知中获悉,今年4月至5月,受**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可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缓缴,缓缴终止后应及时办理补缴。为保障缴存职工合法权益,此次申请缓缴并及时办理补缴的企业职工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样在这一时段,受**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经职代会或工会同意后,可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降低缴存比例,降低后的单位及个人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降低缴存比例期满应当恢复原缴存比例。
此外,因**影响,在今年4月未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经认定后不作逾期处理,不计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因提供的材料在今年3月29日至今年4月30日期间时效满一年的,可延期至今年5月底前申请办理。
徐州市公积金中心积极倡导职工网上办理业务,目前已开通手机公积金APP、网上业务大厅(http://gjj.xz.gov.cn)、支付宝等线上服务渠道,提供全时服务,本市缴存职工可以下载手机公积金APP、登录市公积金中心网上业务大厅或支付宝(由市民中心进入公积金界面),注册后即可在线办理相关公积金个人业务。市民如需咨询住房公积金业务,可拨打服务热线:0516-12329。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王岩 通讯员 王睿
编辑: 陈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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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知识:
徐州公积金
公积金属于专款专用,有公积金的只能买房才能提取,或者公积金贷款,其它方式提取公积金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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