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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沿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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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座如皋到海安的县际公共汽车(十五分钟一班),到海安汽车站后,出站向东步行180米,路南就是海安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下半年如皋市部分单位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审核,市**批准,2022年下半年如皋市部分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自愿报名、公开招考、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岗位、对象、人数、年龄、专业、学历及要求等具体信息,详见《2022年下半年如皋市部分单位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在如皋市****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www.rugao.gov.cn/rgsrsj/xxgk/xxgk.html下同)公告公示栏公告。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国籍;拥护中华****宪法;拥护**共产**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勤勉敬业,乐于奉献;

2.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备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诚实守信,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或终止聘用合同;

5.尚未排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得应聘到机关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如皋市****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公告公示栏、如皋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rgrsks.rugao.gov.cn:81)

(二)报名程序

1.报名、照片上传。报名、照片上传时间为2022年7月6日09:00~7月8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100KB。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2年7月6日09:00~7月9日16:00。

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应聘人员通过报名系统提交的报名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资格初审时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议的,应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予以退回并要求应聘人员完善补充后重新提交。应聘人员也可以在资格初审前自行修改完善后重新提交。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从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单位陈述申辩,陈述申辩时间为2022年7月6日09:00~7月9日17:00。

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或资格初审通过后,均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3.缴费确认。缴费确认时间为2022年7月6日09:00~7月10日16:00。

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网络缴费成功后须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确认。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4.招聘岗位变更和改报名。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1: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如皋市****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通知公告栏公告。

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改报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名时间为2022年7月11日9:00~11:30。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招聘办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请报名成功者于2022年7月14日9:00~7月15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笔试和面试均委托如皋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全程封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笔试时间为60分钟。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合格线由市人社局研究确定。考生参加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笔试成绩在如皋市****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通知公告栏上公布,同时公布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和时间、地点。

按目前**防控有关要求,考生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实时“苏康码”、“通信行程卡”和考试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当天“苏康码”为绿码、“行程卡”为绿色且近14天旅居城市不带“*”号、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行现场考试。考生应服从现场防疫管理,并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和面试答题环节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有最新**防控要求的,另行告知。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1:2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按实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收取面试费100元。

考生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其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和有委托人签字的委托书一份。复审有关材料要求如下:

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所在院校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非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市人社局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复审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在如皋市****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通知公告栏公告。

3.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重点考查应试者的计划决策、组织协调、应变创新、业务能力及综合能力等。面试成绩当场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面试成绩设60分为合格线。

4.总成绩。按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总分为100分。总成绩在如皋市****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通知公告栏公布,同时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1.体检: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下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若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则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体检费用按实收取,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考察:由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对象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等。若有考察不合格者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则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公示: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如皋市****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通知公告栏公示五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2)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3)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用工形式及福利待遇

1.本次招聘人员为劳务派遣性质,与富皋万泰集团全资子公司如皋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实施人员规范管理。

拟聘用人员已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2.待遇和保障参照《**办公室、市**办公室关于严肃财经纪律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办法)的通知》(皋办〔2015〕61号)中“如皋市市、镇(区、街道)机关及事业单位使用劳动合同制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及《**办公室 市**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人员管理的通知》(皋办〔2017〕12号)规定执行。

八、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13-87650716;

考务咨询电话:0513-87650432。

九、实施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市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513-87658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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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8日

编辑|唐艳云 佘俐 **彤

校对|臧奕冬 邓天伟

审核|何军

拓展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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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副科级建制)
主要职责
1.负责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登记的审核和发证。
2.负责企事业单位职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城镇居民医疗等社会保险的申报、结算工作。
3.负责办理参保职工的增员、减员、转移等社会保险业务。
4.配合地税部门做好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工作,根据地税部门反馈的参保单位缴费情况进行财务处理。
5.负责参保职工的续保、补缴社会保险费等社会保险业务,负责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工作。
6.负责社会保险稽核工作。
7.负责各镇(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社会保险业务的指导、检查和考核工作。
负责人:赵伦钧
二、市人才服务中心(副科级建制)
主要职责
1、受南通市人才服务中心和市人保局委托,负责本市人才市场的日常事务,组织开展市级市场的日常活动,负责指导专业市场的业务工作,接受用人单位委托组织实施各种类型的人才招聘活动;
2、开展人才资源的宏观预测和规划,做好人才资源开发、配置的具体指导服务工作;
3、建立人事、人才信息系统管理网络,承办全市人才供求信息的收集、传递、反馈、储存工作;
4、承办人才流动的登记、推荐、介绍和人才引进吸纳工作,开展人才测评服务;
5、协助做好市内重点工程(项目)、新建扩建单位和新的经济增长点的人才服务工作,协同办理部分流动人员的有关手续;
6、开展在中专毕业生的“双选”服务,办理地方院校毕业生的就业手续,做好未就业毕业生的待业管理工作,协助做好普通院校毕业生就业的有关工作;
7、开展自费出国留学服务及回国后的推荐就业工作;
8、组织实施人才流动的社会化管理,受市人保局委托,开展人事**工作;
9、参与企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和协调,受市人保局委托承办企事业单位人才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聘用(任)审批和合同鉴证及管理工作;
10、开展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人才管理工作的指导和协调;
11、开展高级人才和紧缺人才**、推荐和中转服务,承办境内个人才(劳务)合作业务等工作;
12、承办人才资源综合开发、培训工作;
13、提供科技公关、科技项目协作等方面的人才中介服务;
14、承办聘用干部的流动手续。
三、市技工学校(副科级建制)
主要职责
如皋市技工学校(如皋**学院筹)经江苏省****批准创办于1986年,1994年跨入省级重点技工学校行列,现为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国家星火计划学校,国家西部教育顾问单位,江苏省技工教育教学管理规范学校。是培养中、高级技工、**为主的多层次、多功能、综合性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是如皋市**指定承担机械、电子、农林、农机、建筑、供销等各类企业职工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是如皋市唯一承担职称计算机培训、退士兵技能培训、以及高级技工、**等高技能人才的培训、考核基地。
四、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正股级建制)
主要职责:
受如皋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委托,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1、拟定本市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措施并组织实施。
2、依法行使劳动保障监督检查权,监督检查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在本市的贯彻实施情况。
3、组织查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处理劳动关系方面有重大影响的突发性违法事件。
4、承办对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和中介、服务机构的行政处罚事宜。
5、负责劳动保障专项执法检查和劳动保障年检工作。
6、负责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的行政管理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职责。
五、市工人技术考核办公室(正股级建制)
主要职责:
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部省有关文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全市职业技能鉴定技术性文件和规定。
2、组织全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对全市初、高中毕业未升入高一级学习的毕业生、职中毕业生、社会力量办学机构毕业生、各类企业职工(含三资企业)、个体从业人员、农村劳动力、相关专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军地两用人才进行技术等级考核,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3、对经考核合格的劳动者核发《职业资格证书》。
4、综合管理鉴定初、中级技术等级的考评员。
5、指导**协会开展技术协作、攻关和新产品开发及传授技艺工作,对申报**、高级**劳动者的申报材料进行初评、送审。
6、开展与职业技能鉴定有关的研究和咨询服务工作。
7、组织和指导全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六、市人事考试中心(工考中心)(正股级建制)
主要职责:
承办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相关**的培训、考务工作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施教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务)岗位部分工种及等级的培训、考试、考核工作,核发《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组织工人**材料申报、等级考核定级和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七、局信息管理中心
主要职责
1、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就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失地农民保障等)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规划、工作制度和**作规范的制订和实施。
2、负责组织和协调劳动和社会保障应用软件的开发、运行及维护。
3、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数据库、网站、局域网的建设、运行、管理和维护。
4、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信息安全保密工作。
5、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电子政务的规划与实施。
6、承担科室、单位数据、信息的技术支持;根据职能机构的工作联系单,做好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年度计息工作。
7、负责信息管理中心设备采购与维护;接受局委托,负责局机关、经办机构采购计算机、打印设备和网络设备的的审核工作。
8、根据局统一部署与经办机构的工作要求,负责**作权限的分配,并协助做好**作的监管工作。
八、市劳动就业管理处(正股级建制)
主要职责:
1、负责全市就业与再就业和劳动力市场、城乡劳动力就业管理工作,对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和非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进行管理、指导。负责全市失业人员及农村劳动力就业登记发证工作;统筹管理城乡劳动力,组织劳务输出。负责就业岗位的开发、就业指导和信息咨询以及用工管理、空岗申报、“191”就业服务工作。负责用人单位招工招聘工作,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提供各类服务。负责劳动保障事务**,**社会保险,保管档案,代办退休,负责外国人就业管理和跨地区流动劳动力的管理工作。
2、负责全市失业人员的就业前培训和再就业培训以及再就业培训定点单位的审批工作,组织办好各种培训班。负责全市非**门就业、再就业培训工作的协调、管理和指导、服务工作。负责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培训工作。
3、负责对全市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指导、监督、服务,为促进失业人员就业和再就业,进一步落实各项优惠政策。
4、负责失业人员的调查、统计。按照规定核定失业保险待遇,开具失业人员在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补助金的单证。拨付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费用。为失业人员提供免费咨询服务。
九、市劳动争议仲裁院(正股级建制)
主要职责
1、依照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全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
2、指导各镇劳动争议仲裁办事处处理简单劳动争议案件。
3、负责全市各类用人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
4、负责劳动仲裁员的聘用管理工作,建立和组织实施劳动仲裁员培训、考核制度。
5、负责对辖区内劳动合同书法律效力的审查确认。
6、负责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日常工作。
7、承担市仲裁委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有关工作。
十、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处
主要职责:
1、负责编制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医疗基金的支出预算方案。
2、负责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支出帐户基金的管理和费用的审核、支付。
3、负责特殊人群(包括医疗照顾人员、离休人员、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等)医疗费用的审核、支付,负责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审核、支付。
4、指导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业务工作。
5、负责与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签订服务协议,制定费用支付标准及确认门诊特定项目等具体经办事务工作。
6、负责监督检查、考核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医疗费用使用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情况。
7、在局信息系统建设总体规划下,做好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行、管理和维护。
8、负责医疗保险费用支付信息的统计分析,提出政策性建议,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数据,负责医疗保险统计报表的汇总、上报。
十一、市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处
主要职责:
1、负责全市参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按规定结算、拨付机关事业参保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国家规定支付参保**亡人员的丧葬、抚恤、遗属补助费。
2、协助行政科室办理退休人员的养老待遇审批工作。
3、负责参保单位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各镇、街道、社区做好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建立统一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
4、负责全市参保单位离退休人员数据库及档案资料的管理。
5、负责参保单位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的资格认定,查处冒领养老金行为。
6、负责养老保险的财务资料的汇总上报。
十二、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处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方针政策,推进实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
2、组织全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扩面与征收工作。
3、及时足额发放养老金。
4、负责本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和运营。
5、负责全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财务、档案、微机等规范化管理工作。
6、负责全市农保干部队伍的业务指导。
十三、市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管理中心
主要职责:
为负责全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业务指导与管理、政策研究以及保障资金的协调、管理与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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