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住房公积金(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

前沿拓展:

临沧市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2.缴存状态正常,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和良好信用;
3.具有稳定的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
4.具有合法有效的购买住房合同、协议或者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
5.购买住房的,已经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期付款;
6.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能够支付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全部费用30%的前期费用;
7.建造、翻建住房的,具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8.大修住房的,具有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9.能够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有效担保;
10.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积金贷款流程:
1.借款人至受理网点申请贷款;
2.受理网点代为办理家庭名下房产状况查询;
3.受理网点受理;
3.签约;
4.审批;
5.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6.银行放款。
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资料如下:
1.“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3份(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场填写);
2.借款人及配偶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3份复印件;单身的需提供**门出具的单身证明和离婚证明原件及3份复印件;
3.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原件3份。房屋开发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期房)、《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竣工验收合格证》、大房证复印件3份;
4.涉及抵押或质押担保的,需提供抵押物或质押权利的权属证明原件及3份复印件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质)押的书面证明原件3份;
5.涉及保证担保的,需保证人出具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原件3份并提供保证人具有保证能力的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近三年财务报表、资质等级证明、资信等级证明等)复印件3份;
6.借款人已付所购房屋价款规定比例以上的首付款交款单据(**、收据、银行进账单、现金交款单等)原件及3份复印件。


4月28日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财政厅

****银行昆明中心支行

联合编写了

《云南省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

并印发

临沧市住房公积金(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

资料图 视觉**

报告数据显示

2021年末

云南省住房公积金

缴存总额5211.31亿元

提取总额3417.70亿元

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3057.92亿元

2021年

支持职工购建房855.95万平方米

年末个人住房贷款

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

为16.69%

比上年末减少1.52个百分点

一起来看报告全文↓

云南省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规定,现将云南省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汇总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全省(区)共设16个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个**设置的分中心。从业人员1485人,其中,在编1026人,非在编459人。

(二)住房公积金监管机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和**银行昆明中心支行负责对本省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设立住房公积金监管处,负责辖区住房公积金日常监管工作。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1年,新开户单位6497家,净增单位3920家;新开户职工30.36万人,净增职工14.69万人;实缴单位60684家,实缴职工301.09万人,缴存额627.39亿元,分别同比增长6.91%、5.13%、6.05%。2021年末,缴存总额5211.3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69%;缴存余额1793.60亿元,同比增长8.23%。

(二)提取。2021年,全省127.53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491.04亿元,同比增长3.66%;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8.27%,比上年减少1.8个百分点。2021年末,提取总额3417.7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6.78%。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2021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6.01万笔230.92亿元,同比下降12.26%、12.80%。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95.36亿元。

2021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38.07万笔3057.92亿元,贷款余额1378.88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4.59%、8.17%、2.65%。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76.88%,比上年末减少4.18个百分点。

2021年,支持职工购建房855.95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16.69%,比上年末减少1.52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47.23亿元。

2、异地贷款。2021年,发放异地贷款1312笔4.92亿元。2021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30.13亿元,异地贷款余额19.86亿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1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423笔1.80亿元,支持职工购建房面积6.74万平方米。当年贴息额0.41亿元。2021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7312笔34.45亿元,累计贴息1.09亿元。

(四)资金存储。2021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436.27亿元。其中,活期15.32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88.21亿元,1年以上定期262.95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69.79亿元。

五)资金运用率。2021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76.88%,比上年末减少4.19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1年,业务收入550305.57万元,同比增长7.28%。其中,存款利息105343.96万元,委托贷款利息444769.17万元,其他192.44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1年,业务支出283892.69万元,同比增长6.39%。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265694.95万元,归集手续费5230.58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2947.29万元,其他19.87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1年,增值收益266412.87万元,同比增长8.25%;增值收益率1.54%,比上年增加0.07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1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3080.67万元,提取管理费用53428.87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09903.33万元。

2021年,按分级管理原则,上交财政管理费用50479.94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88208.97万元。

2021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82537.47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490633.72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1年,管理费用支出34348.34万元,同比增长6.26%。其中,人员经费19577.44万元,公用经费3589.14万元,专项经费11181.76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2021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3645.64万元,逾期率0.26‰,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82537.47万元。2021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5.25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8.75%,国有企业占22.69%,城镇集体企业占1.63%,外商投资企业占1.35%,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0.29%,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80%,灵活就业人员占0.15%,其他占3.34%;中、低收入占98.40%,高收入占1.60%。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3.50%,国有企业占15.41%,城镇集体企业占2.06%,外商投资企业占2.01%,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47.0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3.97%,灵活就业人员占0.64%,其他占5.35%;中、低收入占99.66%,高收入占0.34%。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43.7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35.56%,租赁住房占2.29%,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及其他提取占0.42%;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2.7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3.71%,出境定居占0.18%,其他占1.33%。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4.69%,高收入占5.31%。

(三)贷款业务。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9.70%,90-144(含)平方米占62.89%,144平方米以上占27.41%。购买新房占71.22%(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09%),购买二手房占26.85%,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01%,其他占0.92%。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3.96%,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4.74%,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1.30%。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5.85%,30岁-40岁(含)占37.45%,40岁-50岁(含)占21.06%,50岁以上占5.64%;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84.71%,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5.29%;中、低收入占99.60%,高收入占0.40%。

(四)住房贡献率。2021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01.32%,比上年减少11.25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建设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的通知》(建金〔2016〕14号)《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关于印发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验收工作流程和评分标准的通知》(建金服函〔2018〕70号)要求,完成剩余8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的实地验收工作。

(二)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关于加强对逾期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监管的函》(建司局函金〔2021〕36号)的要求,督促逾期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7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真开展逾期贷款自查工作,并于2021年二、三季度组织开展了实地调研及检查,加强贷款逾期管理,要求各地做到逾期贷款底数明,逾期分类准、降逾措施实、降逾整改到位。全省个贷逾期率由0.46‰降至0.26‰,逾期贷款监管工作效果显著。

(三)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住房公积金专项审计发现典型案例的通报》要求,全省开展住房公积金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警示住房公积金系统领导干部和从业人员严格遵纪守法,同时认真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及时发现本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堵塞管理漏洞、补齐制度短板。经过2021年1-3月的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四)积极推进住房公积金业务“跨省通办”,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聚焦群众异地办事的痛点难点,积极推进住房公积金业务全程网办、两地联办、代收代办工作。截至目前,云南省实现了8项高频服务事项全国“跨省通办”。全省设151个“跨省通办”线下办理窗口,已完成线上办理单位登记开户78户,线上办理单位及个人缴存信息变更43910次,线上办理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15989笔,通过两地联办方式办理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39笔,提取金额232.53万元,大幅度提高了为群众服务办事的效率。

(五)云南省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推进小程序上线工作,为缴存职工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情况查询,以及异地转移接续服务。切实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截至2021年12月底,已办结异地转移业务7122笔,其中:转入4431笔,转入金额11,655.56万元,转出2691笔,转出金额9,371.89万元。

(六)主动服务全省城镇化战略,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鼓励各地积极探索住房公积金支持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的措施和办法。楚雄州、昭通市、曲靖市、大理州、丽江市、怒江州、昆明市、文山州制定了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的实施办法,其余州市正在积极调研中。昆明市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积极开展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试点工作。

(七)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得荣誉情况。2021年,省级职工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获全国文明单位,曲靖市、保山市、昭通市、临沧市、楚雄州、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云南省文明单位,昭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昭阳区分中心荣获全国总工会“最美职工驿站”表彰,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支部被省委表彰为“云南省先进基层**组织”。

拓展知识:

临沧市住房公积金

首先我们打开支付宝,看到更多,我们将在这里面找到支付宝为我们提供的服务,其中就有公积金查询。
点击进入之后我们下滑,找到城市服务一项,这一大项中为我们提供了公积金查询的服务,我们先点击它进入。
进入之后也许在最上方就能看见公积查询的服务了。如果没有看见也不用慌,下滑,找到服务分类,在这里面我们就肯定能够看到 公积金 查询的服务了。我们还可以吧城市服务添加到首页,以便之后查询。
点击进入之后,点击公积金查询,就会进入我们最中的查询界面了。
进入 公积金查询 的界面之后就能看到支付宝为我们提供的相应的公积金相关的服务,我们今天是要查询公积金,就不去多说其他业务了,点击进入 公积金基本信息查询,进入查询界面。
我们第一次查询的用户需要注册一个账号,这个账号并不是公司给我们叫公积金的账号,是我们查询公积金的账号,是一定要注册的。弄清楚他与公积金好的区别就好。注册的流程就不多做介绍了。
你懂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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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支付宝或者微信中搜索“全国住房公积金”进入官方发布的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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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首次登录需要认证身份信息,然后就能查看到自己的余额及存缴状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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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点击存缴明细就可以查看自己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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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公民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帐号信息有如下途径:1、网上查询直接登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网站。2、拨打查询电话12329自助查询。3、凭社会保障卡查询。4、银行卡、存折查询。职工持身份证和住房公积金卡、存折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柜台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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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住房公积金

支付宝,或者你当地的城市通,都可以查到。实在不行也可以拨打当地的公积金中心咨询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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