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宝鸡市**局(陕西省宝鸡市**局渭滨分局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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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宝鸡市**局
会不会在市**局门口,今天路过那里看到挂着签证大厅的牌子
2020年7月1日,宝鸡市**局侦破了以薛思伟、薛思忠为首的组织、领导、参加**性质案。为进一步深挖彻查该组织**事实,彻底追缴该组织及其成员相关资产,做好涉案资产处置工作,根据《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现就薛思伟、薛思忠等人及其名下公司的相关债务、债权等记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登记时间及地址
申报登记时间:2021年11月18日至2021年11月24日,共计七日。
地址:宝鸡市**局金台分局503室(因目前尚处新型冠状**肺炎疫期,债权、债务人可通过电话及来信进行咨询登记)
二、申报登记的债权债务范围
申报人在2020年7月1日前与薛思伟、薛思忠、杨建强、李健、窦耀、钟世海、刘欣、时维旺、赵明明、樊松波、张礼东、薛圣军、马连喜、薛榴安等人及其名下公司形成的真实、合法、有效且未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所有债权、债务关系。
三、申报需要携带的资料
(一)申报登记人为公司的,需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申报登记人为个人的,需持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截止 2020年7月1日与薛思伟、薛思忠、杨建强、李健、窦耀、钟世海、刘欣、时维旺、赵明明、樊松波、张礼东、薛圣军、马连喜、薛榴安等人及其名下公司发生经济往来的相关原始单据及复印件。
(四)提交债权、债务形成过程的书面《情况说明》。
(五)提交的资料需加盖印章或签字捺印。
四、注意事项
(一)凡薛思伟、薛思忠等人**性质组织成员及涉案企业的债务人需主动上缴所借款项,债务人有还款依据的请携带相关凭证进行登记。
(二)凡明知是该组织违法**所得而无偿接受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取得涉案财物的,或通过其他方式恶意取得涉案财物的第三人,需及时上缴所得财物。
(三)凡持有薛思伟、薛思忠等人**性质组织成员及涉案企业财物的,需在2021年11月30日主动上缴。
在本公告注明的登记期限内未进行债权债务申报登记(公告期满当日24:00止),**机关不再接受登记,后果自负。
特此公告
联系人: 18992791770 牛警官
18992763211 赵警官
来信来访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8号
邮编:721001
宝鸡市**局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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