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普通高中综合系信息管理系统(河南省普通高中综合系信息管理系统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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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普通高中综合系信息管理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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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上午,**召开“教育这十年”“1+1”系列发布采访活动的第12场**发布会,介绍**的**以来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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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29个省份启动**综合改革,全国统一命题省份已达27个

截至目前,**已陆续出台了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加强和改进综合素质评价、规范**加分、实施强基计划、推进高职分类考试、改革艺术体育考试招生等一系列具有四梁八柱性质的配套政策,分五批指导29个省(区、市)启动了**综合改革。

前三批14个省份(第一批为上海、浙江;第二批为北京、天津、山东、海南;第三批为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的新**已平稳落地。第四批7省区(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广西、贵州、甘肃)的新**将于2024年落地,第五批8省区(山西、内蒙古、河南、四川、云南、陕西、青海、宁夏)的新**将于2025年落地。

各地结合实际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并有序组织实施,形成了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特色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更加完善。

与此同时,通过深化考试内容改革,**命题的育人功能不断强化。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起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考试内容体系,进一步强化了**的育人功能与积极导向作用。加强教考衔接,提高命题质量,注重夯实基础,着重考查学生**思考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等关键能力。增加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的省份,目前已达到27个。

**改革还需要进一步巩固和深化

目前,**改革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改革还需要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下一步,一方面,将坚定改革方向,坚持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各类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出发,系统总结改革经验和成功做法,及时跟踪改革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改革措施,推动考试招生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另一方面,将加强改革协同,进一步推进配套改革和基础条件建设。指导有关省份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强化高中办学条件和师资队伍建设,提升**的专业能力,为改革提供强有力的条件保障。

此外,还将严格规范管理,进一步健全考试招生公平保障机制。进一步扎紧制度的笼子,完善考试招生管理制度,全面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切实维护招考公平公正。注重科学选才,进一步探索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方式。认真总结强基计划等经验做法,遵循特殊人才选拔规律,研究完善相关考试招生办法,进一步畅通拔尖创新人才发展通道。

29个**综合改革省份均已建成省级统一的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平台

应**综合改革对深化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各地普遍制定出台了选课走班实施方案,按照因地制宜、有序实施的原则,指导普通高中学校制定选课走班指南,开发课程安排信息管理系统,基本形成了规范有序、科学有效的选课走班运行机制。加强学生发展指导,各地指导普通高中学校普遍建立了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加强专兼结合的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并通过学科渗透、开设指导课程、举办专题讲座、开展职业体验等方式,积极开展生涯规划教育,着力提高学生在选科选考、报考专业和未来职业发展等方面的自主选择能力。健全综合素质评价,将德智体美劳五育要求全面纳入综合素质评价,并将评价档案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目前,29个**综合改革省份均已建成省级统一的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平台,有力保障了评价实施的规范性和便捷性。

规范学业水平考试,全面实施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将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作为学生毕业的重要依据,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作为学生升学的重要依据。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统一安排在学期末,高一学生参加考试的科目原则上不超过4科,选择性考试时间普遍安排在统一**之后进行,防止出现考试次数过多、时间安排不合理、加重学生负担等问题。

已取消5类全国性**加分项目,逐步取消95类地方性加分项目

2015年、2019年,**会同有关部门按照“促进公平、规范管理、科学精准”的原则,先后开展了两轮清理和规范**加分工作,明确取消体育特长生、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类竞赛、省级优秀学生、思想品德有突出事迹等五类全国性**加分项目,指导各地减少地方性加分项目,进一步降低加分分值。目前,已取消5类全国性**加分项目,逐步取消95类地方性加分项目。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少数民族加分更加精准。通过清理规范**加分,实现了“大幅减少、严格控制”的目标。

**的**以来,按照****全面从严治**的部署要求,全面从严治考,全面从严治招。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出台《高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提出并实施“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一系列招生禁令。持续强化信息公开,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建立部、省、高校和中学四级信息公开制度。配合**部等部门严厉打击涉考违法**活动。积极推进高校艺术类专业和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改革,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提高人才选拔质量。

今年秋季学期新课程新教材全面实施

2022年秋季学期,全国各省(区、市)已全面实施新课程新教材,进入**综合改革的29个省份均实现了新课程、新教材、新**“三新同步”。

2018年以来,**面向全国连续举办了18期新课程新教材国家级示范培训班,采取线下线上培训相结合,累计培训校长和教师达47万人次,同时部署各地组织开展了教师全员培训,不断提高校长课程实施领导力和教师教育教学能力。2020年,在全国遴选建立了33个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国家级示范区和99所示范校,各示范区校面向全国开展了150多次网络公开教研活动,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财政累计投入711.86亿元,强化普通高中基础条件保障

**的**以来,不断强化普通高中基础条件保障,国家连续实施了普通高中改造计划和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项目,**财政累计投入711.86亿元,带动地方各级**进一步加大了学校建设投入,显著改善了学校办学条件,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实施选课走班教学创造了有利条件。十年来,普通高中校舍资源快速增加,2021年全国普通高中校舍建筑面积达6.4亿平方米,比2012年增加2.2亿平方米,增长52.38%。大班额比例大幅下降,全国普通高中56人及以上大班额比例由2012年的47.8%下降到2021年的4.81%,下降了43个百分点。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全面建立,2019年,国家首次制定了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1000元的拨款标准,截至目前,全国各省(区、市)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均已达到1000元以上的要求,有效保障了学校正常运转。教师补充力度持续加大,普通高中专任教师总数大幅增加,由159.5万人增加到202.83万人,增长27.17%,生师比由2012年15.47∶1优化到目前的12.84∶1,有效缓解了**综合改革实施选课走班面临的师资紧张问题。

下一步,**将围绕深化**综合改革重点任务,深入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大力实施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深化办学质量评价改革,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整体提升我国普通高中教育质量,为到2035年实现教育现代化、建成教育强国奠定坚实基础。

95万余名学子通过“专项计划”进入重点高校

**的**以来,通过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区域城乡入学机会更加公平。持续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每年从全国招生计划增量中专门安排部分名额面向中西部地区和考生大省招生。持续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招生名额从2012年的1万人增至2022年的13.1万人,累计录取学生95万余人,形成了保障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第三方评估显示,专项计划得到多方认可,高校满意度为80%,学生为90%,地方为100%。

高职分类招生大力推进,适应技术技能人才选拔

**的**以来,**大力推进高职分类招考,形成了适合技术技能型人才选拔的考试评价模式。推动高职院校的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本科相对分开,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各地一般在每年春季安排举行高职院校分类考试。

学生也可参加统一**进入高职院校。在各地的大力推进下,分类考试已成为学生升入高职院校的主渠道。全国每年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考生已超过300万,占高职招生总量的60%以上。

“强基计划”三年录取1.8万余人 为基础学科储备拔尖创新人才

2020年,在广泛调研基础上,**印发《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启动实施“强基计划”。“强基计划”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突出基础学科的支撑引领作用,目前由39所“双一流”建设高校重点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以及哲学、历史、古文字学等专业招生。推进“破五唯”教育评价改革,积极探索在招生过程中对学生进行**度评价。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实行小班化、导师制,探索本硕博衔接的培养模式。三年来,“强基计划”共录取新生1.8万余人,有关高校普遍反映,通过“强基计划”确实选拔了一批对基础学科研究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优秀学生。

为国选才,**体现三个主要转变

十年来,**改革体现了三个转变,一是由考试评价工具到全面育人载体的转变,二是由“解题”到“解决问题”的转变,三是由“以纲定考”到“考教衔接”的转变。

**不断强化考试的育人功能,紧扣时代脉搏,培养时代新人。彰显五育并举,引导全面发展。**命题探索“价值引领、素养导向、能力为重、知识为基”的综合考查模式,不断增强试题的应用性、探究性、开放性,把考查的重点放在学生的思维品质和综合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上,不断完善人才选拔标准和方式方法,服务高校招生和人才培养改革。注重学用结合,创设真实情境,考查学生灵活运用所学知识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引导学生在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中建构知识、培养能力、提升素养。

**充分发挥教育评价的积极导向作用,与高中教育教学同向同行、同频共振,逐步形成“招-考-教-学”良性互动、有机结合的一体化育人格局,引导教学回归课标、回归课堂主渠道。

(综合:**官网、央视**客户端)

来源: 河南发布

拓展知识:

河南省普通高中综合系信息管理系

河南省普通高中综合信息管理系统: http://gzgl.jyt.henan.gov.cn/

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

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分析,是发现和培育学生良好个性的重要手段,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为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和《河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有关要求,结合河南省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和国家教育方针,构建多元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客观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和个性特长发展情况,促进学生认识自我、规划人生,积极主动地发展;促进学校把握学生成长规律,切实转变人才培养模式;促进评价方式改革,转变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评价学生的做法,为高校招生录取提供重要参考,为推进素质教育实施提供重要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导向性原则。引导学生践行,热爱**共产**,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把握学生的个性特点,关注成长过程,激发每一个学生的发展潜能,鼓励学生不断进步;引导学校建立健全多元评价体系,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2.全面性原则。着眼于学生的成长过程和整体表现,实施综合、全面的评价,既反映学生全面发展的情况,又彰显学生的个性特长;既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又重视学生思想品德、身心健康和核心素养的发展,激励学生健康、主动、全面地发展。

3.客观性原则。以事实为依据,如实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真实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确保评价内容客观真实;严格规范评价程序,强化有效监督,确保评价过程公开透明,评价结果可信可用。

4.可**作性原则。建立符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素质教育要求的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实现评价**作与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评价过程应简便、直观、易**作,让学生易参与、让老师易指导、让各方易监督,确保公开透明。

三、评价内容

1.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学生在爱**爱国、理想信念、诚实守信、仁爱友善、责任义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重点是学生参与**团活动、有关社团活动、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的次数、持续时间,如为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提供无偿帮助,到福利院、医院、社会救助机构等公共场所、社会组织做无偿服务,为赛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活动做志愿者。

2.学业水平。主要考察学生各门课程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重点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选修课程内容和学习成绩、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成果等,特别是优势学科的学习和获奖情况。

3.身心健康。主要考察学生的生活方式、体育锻炼习惯、身体机能、运动技能和心理素质等。重点是《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主要结果,体育运动特长项目,参加体育运动的效果,应对困难和挫折的表现等。

4.艺术素养。主要考察学生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的能力。重点是在音乐、美术、舞蹈、戏剧、戏曲、影视、书法等方面表现出来的兴趣特长,参加艺术团队情况及活动成果等。

5.社会实践。主要考察学生在社会生活中动手**作、体验经历等情况。重点是学生参加实践活动的次数、持续时间,形成的作品、调查报告等,如与技术课程等有关的实习,生产劳动、勤工俭学、军训,参观学习与社会调查等。

高中学校要基于学生发展的年龄特征,结合当地教育教学实际,科学确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四、评价程序

1.写实记录。教师要指导学生采用写实的办法客观记录集中反映综合素质主要内容的具体活动,收集相关事实材料,如获奖证书、作品照片、研究报告等,及时填写活动记录单,同时登陆“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把相关内容记录在《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生成长纪实报告》(见附件2,以下简称《纪实报告》)相应栏目中,一般性的活动不必记录。活动记录、事实材料务求真实、有据可查。

2.公示确认。每学期末,学生在教师指导下整理自己的《纪实报告》,遴选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活动记录和相关事实材料。遴选出来的活动记录和事实材料必须在教室、公示栏、校园网等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以上。班主任及有关教师要对公示材料进行审核并签字,最终结果须经学生签名确认。学校必须在每学期末提交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信息报送后原则上不得更改,如有异议,应及时反馈,经核查后如确需更改,学校须书面提出申请,逐级报批。

3.形成档案。学校要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汇总,为每位学生建立综合素质档案(见附件3)。综合素质档案的内容必须是每学期所填报的内容,不能随意添加。毕业时,学生须采用纪实性的语言和典型事例撰写自我陈述,班主任和相关教师须在全面了解学生成长情况的基础上,撰写综合评语。教师评语要客观、准确揭示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避免面面俱到,千人一面。

五、材料使用

1.作为指导学生成长的依据。高中学校和教师要充分利用写实记录材料,对学生成长过程进行科学分析,引导学生发现自我,建立自信;指导学生发扬优点,克服不足,明确努力方向,更好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作为高等院校招生、录取的参考。高中学校要将毕业生的综合素质主要信息提供给高校作为招生录取参考。高等院校在招生时要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办法,组织教师等专业人员对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做出客观评价。

3.作为评价教师教学效果、学校办学水平的依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列为评价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依据。学校和教师要高度重视整理、分析各阶段评价的信息,反思教育教学行为,提高管理和教育教学水平。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综合素质评价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考试评价改革的重要举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加强指导,积极协调各方面专业力量,为学校开展综合素质评价提供支持和帮助。要加强督导检查,把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作为评价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省教育厅将适时开展河南省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培训,指导各地和学校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2.建立信息管理系统。按照国家综合素质评价的有关要求,建立“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为高中学校记录评价信息、上传事实材料提供便利,为高等院校招生录取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使用提供服务。

3.坚持常态化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由普通高中学校组织实施。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成长记录规章制度,明确本校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要求。要注重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指导学生及时收集整理有关材料,避免集中突击。要充分发挥学校**团、学生组织的作用。

4.建立健全监督制度。普通高中学校要建立公示制度,畅通举报渠道。建立检查制度,对档案材料真实性进行抽查核实。建立申诉与复议制度,对有争议的结果重新进行审核确认。建立诚信责任追究制度,对弄虚作假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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