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公司的条件(开公司需要什么)

前沿拓展:

成立公司的条件

公司成立的条件一般包括: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股东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3、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具备合法的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由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等。
【【法律依据】】
《中华****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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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注册公司很难吗?需要什么手续?初始注册需要提交什么材料?产权人是公司办理注册需要什么资料?注册公司很难吗?需要什么手续?成立公司的条件(开公司需要什么)插图

注册公司很难吗?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公司流程整理

第一步:名称核准,选取合适名称,几个备选的名称,去工商局做名称核准;

第二步:名称核准下来后准备材料,大部分都可以从工商局网站上下载填写,填写好去工商局审核,记住别填日期,到场填!!!!!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5、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有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的,提交职工民主选举的证明;设立监事会的,应当提交监事会主席的任职证明。

  6、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7、住所使用证明,也就是房产证,保证是经营性用房。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10、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第三步:工商局审核等发证

第四步:税务局税务办理

初始注册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材料需求:

(一)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四)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以上就是一建初始注册的相关材料,各省建设厅或者地方建设局的具体要求可能会略有不同,请各位考生以当地住建厅要求为主。

产权人是公司办理注册需要什么资料?

注册资料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法人、股东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股东分配比例;公司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办公场地租赁合同及场地使用说明,验资报告或者银行询证函;公司注册登记申请书,核准名称,到工商局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入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一共5个),工商局会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无重名,即可使用并核发“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费用是30元(可以检索5个名称)。

拓展知识:

成立公司的条件

法律分析:设立公司的条件为,需要具备公司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公司章程、股本总额;以及符合法定人数的股东。如果设立的是股份有限公司,半数以上的发起人还需要在我国境内有住所。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人证明;

6、**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注:住所使用证明材料的准备,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若是自己房产,需要房产证复印件,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

(2)若是租房,需要房东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和租金**;

(3)若是租的某个公司名下的写字楼,需要该公司加盖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该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还有租金**。

法律依据:《中华****公司法》

第七十六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第七十八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境内有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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