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增资(公司增资需要缴纳哪些税)
前沿拓展:
公司增资
法律分析:公司增资扩股时,原股东持股比例不受限制。没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只是根据实际持股比例进行变更登记。增资扩股是指企业向社会募集股份、发行股份、新股东入股或原股东增资扩股,从而增加企业资本金。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一般是指企业增加注册资本,增加的部分由新股东认缴或者由新股东、老股东共同认缴。
法律依据:《中华****公司法》 第一百零一条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中证网讯(王珞)外服控股9月8日披露,公司拟调整收购上海远茂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并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于2022年9月6日就调整事项签署了有关补充协议。
调整前,外服控股下属子公司上海外服拟联合关联方东浩兰生投资基金通过协议受让远茂股份45.90%股份,以及远茂股份向上海外服定向发行股份相结合的方式合计取得远茂股份51.00%的股份。
该交易原转让方为王建波、徐芹、易盟集团、哲易投资、硕博睿资,因本次交易完成后转让方之一王建波继续在远茂股份担任管理职务,而另一转让方徐芹目前已不在远茂股份任职,而易盟集团股东方王建波、徐芹分别持有易盟集团98%和2%股权。为进一步发挥王建波对远茂股份的重要管理作用,经王建波与徐芹协商,拟增加徐芹出售的股份数量,而易盟集团不再作为转让方,从而提升交易完成后王建波对远茂股份的权益比例。
调整后,转让方变更为王建波、徐芹、哲易投资和硕博睿资。王建波拟向上海外服转让其所持2,647,5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远茂股份股份总数的5.6014%;徐芹拟向上海外服转让其所持9,497,385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远茂股份股份总数的20.0939%;硕博睿资拟向上海外服转让其所持1,987,35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远茂股份股份总数的4.2047%;哲易投资拟向上海外服转让其所持5,199,15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远茂股份股份总数的11%;哲易投资拟向东浩兰生投资基金转让其所持2,363,25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远茂股份股份总数的5%。
上述转让完成后,上海外服持有远茂股份19,331,385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远茂股份股份总数的40.9%,东浩兰生投资基金持有远茂股份2,363,25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远茂股份股份总数的5%,合计持有远茂股份21,694,635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占远茂股份股份总数的45.9%。
同时,鉴于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股派发现金0.75元(含税),且于2022年8月1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的议案》,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核心股份收购价款由385,513,663.95元调整为336,700,735.20元,核心股份每股价格从17.77元调整为15.52元,其中,上海外服应向王建波支付转让价款41,089,200.00元、应向徐芹支付转让价款147,399,415.20元、应向硕博睿资支付转让价款30,843,672.00元以及应向哲易投资支付转让价款80,690,808.00元,东浩兰生投资基金应向哲易投资支付转让价款36,677,640.00元。
拓展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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