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国内经营(**公司在国内经营需要交税吗)

前沿拓展:

**公司在国内经营


**公司的经营范围并没有太多限制。无论公司名称如何,在合法的前提下可经营任何性质的业务。如:财务、进出口贸易、建筑装饰、信息网络、服装纺织等;一些在国内比较难注册的公司在**都可以得到注册。


记者 | 卢奕贝

编辑 | 牙韩翔

即使等到**通关,人们也无法像从前一样,在离港时买一份优之良品的零食手信了。

据**媒体报道,6月6日是优之良品**所有门店营业的最后一天。曾经满载零食的货架早已清空,各个门店电话均无人接听,甚至其**官网也早在不知何时变成了一片空白。**优之良品发言人对外表示,以往的生意主要依赖自由行,但**在**的影响下流失大量游客,公司亏损导致全线零售店结业,但同时表示将视日后情况决定是否恢复营运。

而不久前,优之良品曾连环将自用的铺位推出招租,其中包括铜锣湾利园山道地铺以月租13万港元放租;观塘物华街店铺也以16.8万港元放租中;此外,荃湾街市街及佐敦弥敦道铺位也分别透过多间**放租中。

优之良品在内地的状况似乎也不算乐观。界面**拨打优之良品**官网电话,相关工作人员拒绝了关于优之良品**、内地公司关联及经营状况的相关查询请求。而据官网资料,目前优之良品在内地仅拥有18家门店,选址多布局在机场,开业时间均集中在近3年。只是对大部分内地居民来说,眼下这个零食品牌近乎**。

优之良品创始于1993年,人们或许熟悉它包含日语平假名的Logo“優の良品”,其英文名“Aji Ichiban”按日语发音译成中文意指“味一番”,但事实上,优之良品是**本土的大型零食批发及零售连锁店品牌,总部设在**葵涌。

香港公司在国内经营(香港公司在国内经营需要交税吗)

在连锁型零食店尚且匮乏的1990年代,优之良品凭借那些款式众多、价格亲民的猪肉干、话梅、矶烧元贝等产品,加上日系的包装营销等在**一炮而红,曾是不少大湾区80、90后人群的童年回忆。1999年“**十大名牌”选举,“优之良品”榜上有名,当年在**零食店市场的占有率超过6成,到2004年,优之良品也曾获选第二届“**超级品牌”。

恰逢2003年内地赴港自由行开放,优之良品的零食也顺势成为游客们的必买经典手信产品,这家公司也迎来了黄金发展期。到2007年1月,优之良品拥有700多名员工,门店超150家。或许是尝到了甜头,在自由行开放后,优之良品便把经营重点转移到内地游客群体上,其门店多布局在口岸、机场门店,以及繁华商场、景点附近,而针对**本土市场的营销举动寥寥无几。

对如今的**年轻人来说,作为曾经的童年回忆,优之良品并不新鲜时髦了,上一个优之良品称得上知名的广告还是1998年,因有TVB演员萧正楠参与拍摄被网友翻出来怀旧。而早在2020年,便有消费者在社交平台上表示,优之良品“怎么还没有关门”,甚至有评论形容它“港女扮日本妹”。

另一方面,**本土零食品牌如阿信屋、优品360°等乘势纷纷崛起。根据2018年的优品360°上市文件,彼时**零食市场阿信屋的市场占有率为37.8%排第一;优品360°市占率为21.6%,排名第二;而排名第三的优之良品市占率只有7.2%。

优之良品也早早进军了内地市场,2002年广州便有零食市场调查报告显示,优之良品的门店出现在广州的北京路、**路、中山路等繁华路段。《新快报》2006年的报道曾描述,因为优之良品的**的**,在广州和珠三角的许多城市,有人甚至把买优之良品的零食当成显示身份的象征。

只是好景不长,优之良品在内地市场很快遭遇了山寨仿冒。

《民营经济报》2006年的一则报道指出,由于“優の良品”四字的内容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违反了国内《商标法》注册的有关规定,因此彼时“優の良品”的中文标识仍未在国内成功注册,即使“優の良品”四字被其他商家引用也不受法律保护,因而有大量诸如“優之良味”的山寨门店涌现。

到近几年,优之良品在内地市场的发展仍是缓慢。眼下优之良品的18家门店中,大部分售卖的仍然是那些猪肉干、芒果干、蛋卷等经典零食,但内地的年轻人早就不来这里了。

优之良品的价格并不便宜,大众点评一则评论表示,“淘宝一袋60元的芒果干,优之良品卖到200”,此外其自身在内地的营销举措也几近停滞——无论官方微博还是公众号,优之良品的更新频率几乎是一年1-2条。而内地零食市场竞争也日趋激烈,诸如三只松鼠、百草味等内地品牌则乘着电商大潮顺势崛起,KKV、名创优品等同样售卖零食的生活方式**店不断推出,人们可选择的太多了。

在内地进展缓慢,在**大本营也逐渐失落,优之良品或许已经再无翻身的机会。

拓展知识:

**公司在国内经营

如果要在内地经营,有2 种包装方式:
一、 成立中外合资(或外商独资企业)
也无法给国内公司开具正式票据.因此**公司在国内没有直接经营权的.
如果想在国内经营:
1:以**公司的名义在内地设一个代表处,代表处不可以经营,是用来联系客户用的,代表处的帐户不可对
外.(所谓的代表处最终也只是一个业务联络点,收款或签合同还是需要用你最初的**公司来**作)
2:以**公司名义回内地投资,申请外资公司.(以**公司名义外商投资到国内经营,需要通过工商局,经贸局
备案通过才可以)
如果您在内地经营的时候要实际租赁办公场所,就必须要成立外资公司
这样做的结果是花费较高,手续较复杂。首先需要进行公司认证,不论是哪里的公司都要由**驻当地使馆或
代表处出具认证文件(**是由**委托公证人协会出具),之后到所在地的外经贸委进行立项审批,然后是工
商注册及税务登记。这里最主要的问题就是验资,因为回国投资时外商要以外汇形式从境外把资金打入,所以
如果只是在国内经营,不设置办公室,比如通过网上和您国内的客户签合同,就直接用**公司即可
二、 品牌授权的形式
这是最为节约成本,也是最常用的方法。但效果就不好说了,因人而宜,毕竟用的人太多了。**作
很简单,无非是以境外公司名义注册商标,然后与国内公司签署商标授权协议,从而宣称是品牌由境外公司持
有并授权使用等等。

**公司在国内经营

成功注册了**公司后,关于**公司可不可以到国内经营的问题在这里说明一下:
1. **公司不可以在内地经营,如果要用于内地经营使用,需要以授权的方式或办理合资公司、独资公司、
代表处等。(离岸公司要作大陆内贸要注册国内投资公司或者代表处)
2. 内地自然人为股东的**公司,是不可以注册独资公司、合资公司,也不可以提供国内的**及收取**币。
3.成立**公司后,货物出口还须通过外贸公司或是有进出口权的工厂直接出口.因为**公司有进出口权,
但它的进出口权是在**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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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在内地经营,有2 种包装方式:
一、 成立中外合资(或外商独资企业)
也无法给国内公司开具正式票据.因此**公司在国内没有直接经营权的.
如果想在国内经营:
1:以**公司的名义在内地设一个代表处,代表处不可以经营,是用来联系客户用的,代表处的帐户不可对
外.(所谓的代表处最终也只是一个业务联络点,收款或签合同还是需要用你最初的**公司来**作)
2:以**公司名义回内地投资,申请外资公司.(以**公司名义外商投资到国内经营,需要通过工商局,经贸局
备案通过才可以)
如果您在内地经营的时候要实际租赁办公场所,就必须要成立外资公司
这样做的结果是花费较高,手续较复杂。首先需要进行公司认证,不论是哪里的公司都要由**驻当地使馆或
代表处出具认证文件(**是由**委托公证人协会出具),之后到所在地的外经贸委进行立项审批,然后是工
商注册及税务登记。这里最主要的问题就是验资,因为回国投资时外商要以外汇形式从境外把资金打入,所以
如果只是在国内经营,不设置办公室,比如通过网上和您国内的客户签合同,就直接用**公司即可
二、 品牌授权的形式
这是最为节约成本,也是最常用的方法。但效果就不好说了,因人而宜,毕竟用的人太多了。**作
很简单,无非是以境外公司名义注册商标,然后与国内公司签署商标授权协议,从而宣称是品牌由境外公司持
有并授权使用等等。

**公司在国内经营

注册**公司后,不能直接在国内经营业务。

**公司的业务如果要在国内进行,必须要在国内成立注册外资公司,才能开展正式的业务。

在国内注册外资公司,需要在工商局重新注册备案,然后成立外商独资或者合资企业。

如果需要确立**公司与国内的外资公司的关系,必须通过律师公证才行。律师公证也是必须具有**委托公证人资格的**律师所或律师才能办理。

**公司在国内经营

资企业。首先,**公司注册地是在**,是受到**公司条例约束,而不受大陆公司条例管制,如果**公司在大陆挂牌经营,属于按照大陆的法律角度来说是属于非法经营,解决办法:成立**公司驻大陆办事处。其次,如果成立大陆办事处,那么运营成本会提高很多。因为成立大陆办事处工商局必须要银行资信证明以及律师公证资料以及阁下在大陆的办公室租赁合同,这三项费用就差不多上万。
再次,**公司既然注册地在**,那么在没有成立驻大陆办事处的情况之下在大陆租用写字楼办公而被工商部门查到,是属于非法经营的,工商局有权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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