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办理税务登记上海(上海企业税务登记如何办理)

前沿拓展:

分公司办理税务登记上海

根据《中华****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因此,分公司营业执照已办理,不管是否单独核算,都应当办理税务登记。


“上海税务”微信公众号消息,国家**上海市税务局20日发布延长2021年度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纳税期限的通告如下:

尊敬的纳税人:

为全力配合做好本市**防控工作,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便利纳税人办理2021年度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事宜,现将延长2021年度本市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纳税期限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本市居民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将2021年度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6月30日。

二、纳税人受**影响,在2022年6月30日前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仍有困难的,可以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纳税人可通过国家**上海市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务行政许可”—“对纳税人延期申报核准”)办理延期申报手续。

三、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本市总机构在外省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因本市总机构延长申报纳税期限,在当地无法按期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的,可以在当地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纳税期限内向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

特此通告。

来源: 央视网

拓展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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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实行三证合一以后,税务登记证已经不再办理,把以前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合为现在的一个证,工商营业执照,对于办税这块需要的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公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专用章
3、法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办公地点的租赁合同原件
这些资料准备好以后就可以到国税和地税办理税务登记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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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登记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2、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个体工商户,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3、业主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粘贴在税务登记表的相应位置上;
  4、注册地址和实际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需提**权证明的复印件;如实际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的,请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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