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摘要]
前沿拓展:
公司更名 商标
你这个有效期指的是 商标的有效期还是 公司更名后 做商标变更的有效期?
商标的有效期 跟公司变更名称、地址无关的,都是10年的
公司更名后做商标变更,这个 在商标到期之前一年,把商标变更过去就可以的,续展的时候,商标挂靠主体,必须和你现在的公司执照上 一致的
众所周知,企业必须先注册一家公司,然后才能使用营业执照去注册商标。在这个过程中,会出现两个不同的权力名称,一个是公司登记注册的名称即企业字号,另一个是商标名称。
理想情况是,把公司名称同时注册为商标,确保企业对名称的专用权。
但在现实中,常常出现公司名和商标名不一致的情况。不少企业看到,自己的公司名称已经被别人在先注册了商标,无法申请商标。遇到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是否会存在侵权风险呢?今天我们就来谈谈字号权与商标权的关系。
根据《最高****关于审理商标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项规定,“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那么,是否意味着使用他人在先注册的商标名作为企业字号,就一定构成商标侵权呢?
非也。
请注意规定中的限定条件“突出使用”。字号的“突出使用”,是指将与商标权人注册商标文字相同或相近似的字号从企业名称中脱离出来,在字体、大小、颜色等方面突出醒目地进行使用,使人在视觉上产生深刻印象的行为。
突出使用的字号所具有的商标意义,构成了认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基础。
举个例子,曾经有一家叫北京市大宝日用化学制品厂的公司被判定其字号使用侵害了“大宝”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构成侵权判决理由如下:“大宝”系列注册商标通过多年的广告宣传,已经具有了较高的知名度;而大宝日化厂生产、销售的化妆品与洗涤类产品在包装上突出的是“大宝日化”字样,而非注册商标“贝贝熊“,明显具有攀附“大宝”系列注册商标商誉的恶意,易使相关公众对其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因而构成侵权。
看图理解一下
突出“大宝日化”字样,错误!
不突出“大宝日化”,底部标识公司全称,正确!
一般来说,在后的企业名称的登记具有合法合理来源,企业系善意登记,在使用中未突出使用字号并且未导致公众混淆,那么可以构成合法使用。
不过针对一些知名度特别高的商标,还是建议不要使用相同名称作为公司字号。因为即使规范使用企业字号,对方仍有可能以不正当竞争为理由提**讼。初创公司怼上大佬,最终命运还是得改名。
好名建议:
(1) 起公司名时提前做好商标筛查,最好保证公司名和商标名的一致性。
(2) 若公司名为已注册商标的,在产品包装和宣传推广中注意规范使用,避免造成“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
(3) 避免和主营业务相同的大公司产生商标**,若存在名称冲突情况,建议及早改名。
起名方法_好名科技
公司名和商标名不一致-好名科技
拓展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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