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缴款书(海关缴款书抵扣期限是多少天)
前沿拓展:
海关缴款书
海关缴款书采集(非成品油)
自2020年2月1日起,税务机关会按照海关缴款书上注明的纳税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将海关缴款书电子信息通过综服平台直接推送给纳税人,纳税人不需要进行采集录入,如果在勾选时查不到相关的海关缴款书,再进行采集。
登录【综服平台】,点击【抵扣勾选】—【海关缴款书采集】
【填发日期】选择实际收到的海关缴款书上的日期,再点击【查询】
找到对应海关缴款书号码后,查看稽核结果是否为相符。
如未查询到注明一个缴款单位的海关缴款书,或取得注明两个缴款单位名称的海关缴款书时,需手工采集第一联数据,方法如下:
点击【抵扣勾选】—【海关缴款书采集】—【手工录入】,填写相关信息后点击“提交”
成功采集的第一联数据,稽核比对结果为“相符”,可进行用途确认;
注意:针对采集后稽核比对后为“不符”、“缺联”、“重号”的结果,需携带相关材料前往税务机关发起“海关缴款书核对申请”。
问:稽核比对结果为不符、缺联、重号、滞留的异常海关缴款书如何处理?
答:根据《国家**关于增值税**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公告2019年第33号),三、稽核比对结果为不符、缺联、重号、滞留的异常海关缴款书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对于稽核比对结果为不符、缺联的海关缴款书,纳税人应当持海关缴款书原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数据修改或核对。属于纳税人数据采集错误的,数据修改后再次进行稽核比对;不属于数据采集错误的,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数据核对,主管税务机关会同海关进行核查。经核查,海关缴款书票面信息与纳税人实际进口货物业务一致的,纳税人登录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的海关缴款书信息。
(二)对于稽核比对结果为重号的海关缴款书,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核查。经核查,海关缴款书票面信息与纳税人实际进口货物业务一致的,纳税人登录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的海关缴款书信息。
(三)对于稽核比对结果为滞留的海关缴款书,可继续参与稽核比对,纳税人不需申请数据核对。
六、本公告第一条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本公告第二条至第五条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
拓展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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