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型企业认定(科技型企业认定条件2021)

前沿拓展:

科技型企业认定

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

第六条 科技型中小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二)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三)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四)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扩展资料:

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

第十四条 已入库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级科技管理部门撤销其行为发生年度登记编号并在服务平台上公告:

(一)企业发生重大变化,不再符合第二章规定条件的;

(二)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

(三)发生科研严重失信行为的;

(四)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

(五)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六)未按期更新《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信息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


科技型企业认定(科技型企业认定条件2021)

为支持持有外国人**居留身份证(外国人**居留证)的外籍人才以科技创业参与海南科创中心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关于持**居留身份证外籍高层次人才创办科技型企业试行办法》。目的是要充分发挥海南自由贸易港改革开放优势,增强自贸港的创造力和竞争力,建设国际化全球性开放城市。此类外籍高层次人才与中闲籍公民持**居民身份证作为身份证明创办企业时享受同等待遇,其设立的科技型企业可认定为内资企业。

本办法所指科技型企业是指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检测或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研发、生产、经营等行业的企业,但国家和本省关于市场准入方面有特别措施规定的除外。

科技型企业认定(科技型企业认定条件2021)

实施效果

帮助持**居留证的外籍人士解决创业困难问题,实现创业预期。目前已通过支持外籍高层次人才创办科技型企业,成功引入一省级重点项目落户江东新区。

科技型企业认定(科技型企业认定条件2021)

适用条件

持有外国人**居留身份证(外国人**居留证)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创办科技型企业可获得**籍公民同等待遇,即外籍高层次人才可凭其持有的外国人**居留身份证(外国人**居留证) 作为创办科技型企业的身份证明,与**籍公民持**居民身份证作为身份证明创办企业享受同等待遇,其设立的科技型企业可认定为内资企业。

科技型企业认定(科技型企业认定条件2021)

**作流程

申请人办理登记应提交哪些材料?

1、一般内资企业设立所需材料;

2、属于高层次人才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或核对原件);

3、外国人**居留身份证或外国人**居留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4、对从事行业的详细说明材料,内容需证明其新设企业为科技型发展方(原件);

5、其他所需材料。

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需变更登记的情形外,试点企业还有哪些需办理登记的特殊情形?

1、试点企业新增符合本办法的外籍高层次人才为股东的,应当参照设立程序申请变;

2、试点企业住所迁出试点区域范围的,或者经营范围变更不符合本办法要求的,应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科技型企业认定(科技型企业认定条件2021)

注意事项

1、目前在海南11个重点园区进行试点;

2、可申请创办的企业类型限于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

科技型企业认定(科技型企业认定条件2021)

政策依据

1、《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提出,“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发展需要,针对高端产业人才,实行更加开放的人才和停居留政策,打造人才集聚高地。”“对外籍高层次人才投资创业、讲学交流、经贸活动方面提供出入境便利。”

2、2020年10月27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持**居留身份证外籍高层次人才创办科技型企业试行办法》,在海南11个重点园区,支持持有外国人**居留身份证(外国人**居留证)的外籍高层次人才以科技创业方式参与海南科创中心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

科技型企业认定(科技型企业认定条件2021)

拓展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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