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账簿印花税(资金账簿印花税按年还是按次)
前沿拓展:
资金账簿印花税
资金账簿印花税是按次缴纳。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的缴纳办法。印花税还可以委托代征,税务机关委托经由发放或者办理应税凭证的单位代为征收印花税税款。印花税以应纳税凭证所记载的金额、费用、收入额和凭证的件数为计税依据,按照适用税率或者税额标准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应纳税凭证记载的金额(费用、收入额)*适用税率,应纳数额=应纳税凭证的件数*适用税额标准。
《中华****印花税法》
第五条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下:
(一)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三)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四)证券交易的计税依据,为成交金额。
印花税法自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
印花税法明确了纳税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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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取消按月申报
我们可以看到,印花税法取消了按月申报,也就是说从2022年7月1日后,理论上是不能按月申报了,当然,这是以税款所属期为准,也就是7月份你申报6月所属期的税款还是可以按月申报。
但是7月及以后所属期,就只能按季申报了,那么我们一般就是10月份申报第二季度(7-9月所属期)的印花税。
你登录自己的电子税务局,税种核定查询,可以看到,电子税务局已经自动把你以前按月申报的核定信息更改为按季申报,从7月1日开始执行。
纳税期限、申报期限、缴纳期限有啥区别呢?很多人不明白。
高小顿签订了一个买卖合同,签订时间在2022年7月2日。
按照印花税规定,第十五条 印花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书立应税凭证或者完成证券交易的当日。
所以,此买卖合同7月2日就达到了印花税纳税义务时间,就该交税了。
但是我一个大公司,每天都在签订合同,如果签订一个我就要报一次税,那就算不把财务累**,也得把税务局烦**。
所以就有了纳税期限的规定,规定你什么时候为一个周期纳税。不管是以前的按月申报,还是现在的按季申报、按年申报,其实就是纳税期限。
比如高小顿公司是按季申报,那么我就是以一个季度为周期计算印花税,7月2日属于第3季度,我可以等到第3季度完了后,一起申报印花税。
申报期限、缴纳期限,我按照纳税期限计算了我的税款后,最终得申报缴纳,什么时候申报缴纳,这就是申报期限和缴纳期限。
高小顿这个买卖合同是按季申报,那么就应该是季度结束后15日内申报缴纳税款,也就是10月15日之前,当然标准是15日,但是按照征管法规定,申报期会根据国家节假日做调整,具体就是以调整后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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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次申报不需要做税种认定
直接登录申报即可
按次申报不需要做税种认定这个事情已经实际执行了很久了,什么意思呢,也就是按次申报不像按期申报那样,在申报前税务局要先给你做一个税种认定,不认定系统就会提示你不得申报。
大家日常最常见的按次申报就是代开增值税**的时候。
增值税暂行条例
你每次去**,税务局就直接扣了你的增值税,这就是按次申报。
按次申报不用做税种认定,在我没有业务发生的时候,也不需要按期做零申报,也就是不发生不申报原则。
你想一下,如果一个自然人**,人家可能就是隔了几个月才有一笔业务,你在别人没业务的时候让别人零申报也不现实。
但是按期申报就不一样,按期申报(按年、按季)这种系统要给你做税种认定,认定了你就挂了号了,你就得记住每个期间都要申报,就算这个期间没有发生纳税义务,比如你这个季度没有签订应税合同,你也得登录做个零申报,否则就要被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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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印花税我直接都按次申报,可以吗
很多人看完税政君说的,按期申报没有也要申报,按次申报可以发生了再申报,就动了脑,问税政君,那我不申请印花税税种认定,我不按期申报,申请取消印花税按期申报的税种认定。
我以后有印花税我直接都按次申报,这样我是不是就会节省很多事情?
这个说法要根据情况而定。
你本身就是大公司,合同多,每天都有新增合同,业务发生频繁,那么建议你还是核定按期,定期申报。
因为你不可能每次签订一个合同就申报一次,这样对你太麻烦了,而且按次申报也有申报期限。
你总不可能每次都赶着交税,业务多的情况按次申报反而风险大,你很可能因为交税不及时违反规定。
相反,如果你业务少,或者某个类型的税目本身的特点,这样就完全可以选择按次纳税。
比如资金账簿,本身就是报表上注册资本和资本公积发生了变化才纳税,如果核定个按季纳税,那就徒增麻烦了,这种按次申报就行,或者要求按期都按年。
当然,就目前部分税务局公布的规定来看,资金账簿基本规定按年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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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印花税法实施48问
1.印花税法所称营业账簿指的是什么,税率是多少?
根据《中华****印花税法》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营业账簿,税率为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的万分之二点五。
2.保管合同印花税的税率是多少?
根据《中华****印花税法》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保管合同,税率为保管费的千分之一。
3.融资租赁合同的印花税税率是多少?
根据《中华****印花税法》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融资租赁合同,税率为租金的万分之零点五。
4.证券交易的印花税税率是多少?
根据《中华****印花税法》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证券交易,税率为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一。
5.租赁合同印花税的税率是多少?
根据《中华****印花税法》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租赁合同,税率为租金的千分之一。
6.印花税所称财产保险合同税率是多少?
根据《中华****印花税法》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财产保险合同,不包括再保险合同,税率为保险费的千分之一。
7.印花税的减免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中华****印花税法》(中华****主席令第八十九号)规定:"第十二条 下列凭证免征印花税:
(一)应税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二)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为获得馆舍书立的应税凭证;
(三)******、****武装警察部队书立的应税凭证;
(四)农民、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购买农业生产资料或者销售农产品书立的买卖合同和农业保险合同;
(五)无息或者贴息借款合同、国际金融组织向**提供优惠贷款书立的借款合同;
(六)财产所有权人将财产赠与**、学校、社会福利机构、慈善组织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
(七)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药品或者卫生材料书立的买卖合同;
(八)个人与电子商务经营者订立的电子订单。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破产、支持小型**企业发展等情形可以规定减征或者免征印花税,报全国**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 **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 **公告2022年第22号)规定:“四、关于免税的具体情形
(一)对应税凭证适用印花税减免优惠的,书立该应税凭证的纳税人均可享受印花税减免政策,明确特定纳税人适用印花税减免优惠的除外。
(二)享受印花税免税优惠的家庭农场,具体范围为以家庭为基本经营单元,以农场生产经营为主业,以农场经营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从事农业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生产经营,纳入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的家庭农场。
(三)享受印花税免税优惠的学校,具体范围为经县级以上****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大学、中学、小学、幼儿园,实施学历教育的职业教育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以及经省级****或者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技工院校。
(四)享受印花税免税优惠的社会福利机构,具体范围为依法登记的养老服务机构、残疾人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
(五)享受印花税免税优惠的慈善组织,具体范围为依法设立、符合《中华****慈善法》规定,以面向社会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组织。
(六)享受印花税免税优惠的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具体范围为经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或者备案设立的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
(七)享受印花税免税优惠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具体范围按《中华****电子商务法》有关规定执行。”
8.纳税人申报缴纳印花税时应填报什么报表?
根据《国家**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公告2021年第9号)的规定:“一、自2021年6月1日起,纳税人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中一个或多个税种时,使用《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附件1)。纳税人新增税源或税源变化时,需先填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明细表》(附件2)。《废止文件及条款清单》(附件3)所列文件、条款同时废止。”
根据《国家**关于实施<中华****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公告2022年第14号)规定:“(一)纳税人应当根据书立印花税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情况,填写《印花税税源明细表》(附件1),进行财产行为税综合申报。”
9.纳税人多贴的印花税票可以退吗?
根据《** **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 **公告2022年第22号)第三条第八款规定,纳税人多贴的印花税票,不予退税及抵缴税款。
10.应税凭证列明的增值税税款计算错误,印花税如何处理?
根据《** **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 **公告2022年第22号)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纳税人因应税凭证列明的增值税税款计算错误导致应税凭证的计税依据减少或者增加的,纳税人应当按规定调整应税凭证列明的增值税税款,重新确定应税凭证计税依据。已缴纳印花税的应税凭证,调整后计税依据增加的,纳税人应当就增加部分的金额补缴印花税;调整后计税依据减少的,纳税人可以就减少部分的金额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或者抵缴印花税。
11.印花税的减免优惠政策,书立双方都可以享受吗?
根据《** **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 **公告2022年第22号)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对应税凭证适用印花税减免优惠的,书立该应税凭证的纳税人均可享受印花税减免政策,明确特定纳税人适用印花税减免优惠的除外。
12.纳税人享受印花税优惠,如何办理?
根据《国家**关于实施<中华****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公告2022年第14号)第一条第五款规定,印花税法实施后,纳税人享受印花税优惠政策,继续实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有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纳税人对留存备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13.境内的货物多式联运,如何确定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根据《** **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 **公告2022年第22号)第三条第六款规定,境内的货物多式联运,采用在起运地统一结算全程运费的方式,以全程运费作为运输合同的计税依据,由起运地运费结算双方缴纳印花税;采用分程结算运费的,以分程的运费作为计税依据,分别由办理运费结算的各方缴纳印花税。
14.印花税的纳税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中华****印花税法》(中华****主席令第八十九号)第十六条规定,印花税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计征。实行按季、按年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季度、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实行按次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
证券交易印花税按周解缴。证券交易印花税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每周终了之日起五日内申报解缴税款以及银行结算的利息。
根据《国家**关于实施<中华****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公告2022年第14号)第一条第三款规定,印花税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计征。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可以按季或者按次申报缴纳,应税营业账簿印花税可以按年或者按次申报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结合征管实际确定。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应税凭证印花税可以按季、按年或者按次申报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结合征管实际确定。
15.未列明金额的合同如何缴纳印花税?
根据《中华****印花税法》(中华****主席令第八十九号)第六条规定,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的,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按照实际结算的金额确定。
根据《国家**关于实施<中华****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公告2022年第14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在后续实际结算时确定金额的,纳税人应当于书立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的首个纳税申报期申报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书立情况,在实际结算后下一个纳税申报期,以实际结算金额计算申报缴纳印花税。
16.企业之间的订单、要货单需要交印花税吗?
根据《** **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 **公告2022年第22号)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企业之间书立的确定买卖关系、明确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的订单、要货单等单据,且未另外书立买卖合同的,应当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17.在境外签订的合同需要交印花税吗?
根据《中华****印花税法》(中华****主席令第八十九号)第一条规定,在中华****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根据《** **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 **公告2022年第22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在中华****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应当按规定缴纳印花税。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应税凭证的标的为不动产的,该不动产在境内;
2.应税凭证的标的为股权的,该股权为**居民企业的股权;
3.应税凭证的标的为动产或者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的,其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但不包括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动产或者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
4.应税凭证的标的为服务的,其提供方或者接受方在境内,但不包括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
18.转让股权的印花税计税依据如何确定?
根据《** **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 **公告2022年第22号)第三条第四款规定,纳税人转让股权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按照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认缴后尚未实际出资权益部分)确定。
19.哪些凭证不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围?
根据《** **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 **公告2022年第22号)第二条第四款规定,下列情形的凭证,不属于印花税征收范围:
1.****的生效法律文书,仲裁机构的仲裁文书,监察机关的监察文书。
2.县级以上****及其所属部门按照行政管理权限征收、收回或者补偿安置房地产书立的合同、协议或者行政类文书。
3.总公司与分公司、分公司与分公司之间书立的作为执行计划使用的凭证。
20.未履行的合同能否退印花税?
根据《** **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 **公告2022年第22号)第三条第七款规定,未履行的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已缴纳的印花税不予退还及抵缴税款。
图说:手机申领****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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