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防火(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最新完整版2022)
前沿拓展:
建筑设计防火
GB 50016-2006 和GB50016-2014是建筑防火规范不同时期的两个版本。
GB 50016-2006 是由2006年12月1日开始实施;GB50016-2014是替代GB 50016-2006 的新版消防规范于2015年5月1日开始实施。
新版国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出台,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 新规范合并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版本)),新规范与上述两规范的的相比,主要变化有以下几点:
1.调整了两项标准间不协调的要求,将住宅建筑的分类统一按照建筑高度划分;
2.增加了灭火救援设施和木结构建筑两章,完善了有关灭火救援的要求,系统规范了木结构建筑的防火要求; 3.补充了建筑外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
4.将消防设施的设置**成章并完善有关内容;取消消防给水系统和防烟排烟系统设计的要求,分别由相应的国家标准作出规定;
5.适当提高了高层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技术要求;
6.补充了利用有顶步行街进行安全疏散时的防火要求;调整、补充了建材、家具、灯饰商店和展览厅的设计人员密度;
7.补充了地下仓库、物流建筑、大型可燃气体储罐(区)、液氨储罐、液化天然气储罐的防火要求,调整了液氧储罐等的防火间距;
8.完善了防止建筑火灾竖向或水平蔓延的相关要求。
5.4.12强条。燃油或燃气锅炉、油浸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宜设置在建筑外的专用房间内;确需贴邻民用建筑时,用防火墙分隔,且不应贴邻人员密集场所,专用房间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确需布置在民用建筑内时,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并符合下列规定:
简单来说,就是一些比较危险的设置尽量布置在专用的房间内,贴邻的话需要防火墙分隔,尽量避开人员密集场所。
1 燃油或燃气锅炉房、变压器室应设置在首层或地下一层靠外墙部位,常(负)压燃油或燃气锅炉可设在地下二层或屋顶上。这个读一遍记住就可以了,相信学到这里的人,基本读一遍就可以。设置在屋顶上的常(负)压燃气锅炉,距离通向屋顶的安全出口不小于6m,数字有个印象,能记住最好。
采用相对密度不小于0.75的可燃气体为燃料的锅炉,不得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简单来说,就是比空气轻的别放在地下。
2 锅炉房、变压器室的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可以作为一个通用的原则记住。
3 锅炉房、变压器室等和其他部分分隔采用2h防火隔墙+1.5h的不燃性楼板。隔墙和楼板上部应开始洞口,如开设门窗,则是甲级防火门窗。
4 锅炉房内设置储油间,总量不大于1立方,储油间采用3h的防火隔墙和锅炉间分隔,墙上开门,则是甲级防火门。
5 变压器室之间、变压器室与配电室之间,设置2h的防火隔墙。
6 油浸变压器、多油开关室、高压电容器室,应设置防止有流散的设施。油浸变压器下面应设置储油设施,满足全部的油量。
7 应设置火灾报警装置。
8 应设置于锅炉、变压器、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的容量及建筑规模相适应的灭火设施。这个“相适应”很重要,或者说是匹配,设计的时候一个很重要的概念就是适应,这个需要理解。文字的东西读一遍即可。
9 锅炉的容量符合《锅炉房设计规范》的规定,油浸变压器的总容量不大于1260kV·A,单台容量不应大于630 kV·A。
10 燃气锅炉房应设置爆炸泄压设施。燃油或燃气锅炉房应设置**的通风系统。读一遍应该可以有印象。
拓展知识:
建筑设计防火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主要内容是介绍防火的基本思路、建筑防火的基本内容以及现有的防火设计方法,而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条款和全面修订的主要内容都有什么呢?下面小编来简略整理归纳一下。
一、防火的基本思路、建筑防火的基本内容以及现有的防火设计方法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基本思路
防火的基本思路即消防工作的主要目的是降低火灾风险,保护公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建筑防火的基本内容
建筑防火工作,是城市综合消防安全管理中的一项重要的过程环节。
主要从六大方面解读:建筑的总平面布局方面(处理好与周边环境的关系;建筑结构的耐火及防爆等方面。;建筑物内部的平面布置方面;控制建筑内危险物品及容量;设置灭火设施和便于扑救及逃生的消防设施;其他措施;如建筑物的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电气设备和配电线路等的防火措施,以及提高工艺设备本质安全方面的措施等。
3.防火的设计方法
最基本的,就是按照现行规范的要求进行设计。目前个别项目是运用火灾工程学的知识,对照现行的规范,进行性能化设计。
二、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全面修订的主要内容
现行规范第2-7章主要是建筑方面的防火规定,其中第三-五章根据厂房、仓库、民用建筑的不同功能特点,分别对其耐火等级、层数、占地面积、防火间距、安全疏散、防爆、危险性较大的场所的设置等防火方面分别做了规定;第6章对消防车道的规定;第7章是建筑构造的防火规定。第8、9、10章是对消防给水系统、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火灾报警和电气等设备方面的防火规定。
修订稿共分十二章,有:总则,术语,厂房(仓库),甲、乙、丙类液体、气体储罐(区)与可燃材料堆场,民用建筑,消防车道,建筑构造,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防烟与排烟,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电气,城市交通隧道,附录A。
1、重点协调了本规范自身及其与国家其他有关规范中有关条文的规定,调整了规范的使用范围,将无窗建筑、地下民用建筑和城市交通隧道工程的防火设计纳入本规范。
2、将原规范附录一“名词解释”修改为“术语”一章,并对原名词解释作了删除、补充与完善。
3、对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作了部分调整,并对厂房、仓库和民用建筑的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与燃烧性能分别进行了规定,编入相应章节中,进一步明确了钢结构建筑的防火设计要求。
4、对原规范章节的编写进行了部分调整,将原“仓库”一章中有关仓库的规定,与“厂房”合并;其余内容,单独编入“甲、乙、丙类液体、气体储罐(区)与可燃材料堆场”一章;对“厂房的防爆”作了修改和补充;调整了部分厂房的建筑防火设计要求。
5、在“民用建筑”中补充了商店疏散人员的计算原则和有关燃油、燃气锅炉房、柴油发电机房的设置要求、对居住建筑和商店的面积作了调整、等。
6、对“消防车道”的设置作了部分修改与补充。
7、补充了建筑幕墙、建筑中贯穿管道及其部位、防烟楼梯间和封闭楼梯间、防火门和防火卷帘等的防火要求。
8、对室内消火栓和自动灭火系统的设置部位作了修改和调整;增加了泡沫灭火系统和厨房灭火系统的设置要求,删除了蒸汽灭火系统的设置要求。
9、增加了“防烟与排烟” 和“城市交通隧道”二章。
10、对防火阀和通风管道的防火要求作了修改。
11、调整了有关自动报警装置的设置范围和消防用电线路的防火要求。
12、将原规范附录二“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附录三“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附录四“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移至本规范的条文说明中,并补充了部分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删除了防火门和防火窗的列表内容。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希望能够帮助到您。更多关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相关资讯,请继续关注土巴兔学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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