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个人所得税会计分录(计提并缴纳个人所得税会计分录)
前沿拓展:
缴纳个人所得税会计分录
个人独资企业利润缴纳个人所得税,分配的利润是缴纳个人所得税后的利润,已经交过个人所得税了,分配时不用再交了。
分配时: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应付利润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税率- 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法定扣除额
扣除标准3500元/月(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个税免征额3500元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案例分享: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员工小刘,月工资5650元,个人交社保262.5元,公积金400元.算算他税前工资5650元和税后工资5650元,或企业承担40元,或企业承担50%,各要交多少个税?
应纳税所得额
=5650-262.5-400-3500元=1487.5元
税前工资时,个税=1487.5元*3%=44.63元
借:管理费用-工资 5650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5650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5650
贷:其他应付款 –社保 262.5
—公积金 400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44.63
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xxxx
借:管理费用-工资 6546.25
其他应收款-代交社保和公积金 662.5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5605.37
-社保 758.75
-公积金 800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44.63
注,社保公司部分496.25元,公积金400元
税后工资交个税的算法
应纳税所得额
=(不含税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1-税率)
公式的税率,是指不含税所得按不含税率级距对应的税率,用“不含税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后的余额。
小刘应纳所得额
=5650-262.5-400-3500元=1487.5元
对应不含税的税率是10%,速算扣除数是105
我们要将不含税收入换算成含税收入
应纳所得额
=(5650-262.5-400-3500)÷(1-10%)
=1487.5÷0.9
=1652.77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额=1652.77*10%-105=60.28
税后工资交个税的算法
应纳税所得额
=(不含税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1-税率)
公式的税率,是指不含税所得按不含税率级距对应的税率,用“不含税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后的余额。
小刘应纳所得额
=5650-262.5-400-3500元=1487.5元
对应不含税的税率是10%,速算扣除数是105
我们要将不含税收入换算成含税收入
应纳所得额
=(5650-262.5-400-3500)÷(1-10%)
=1487.5÷0.9
=1652.77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额=1652.77*10%-105=60.28
如果是企业代员工交个税的,计提工资分录是:
借:管理费用-工资 6606.53
其他应收款-代交社保和公积金 662.5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5650
-社保 758.75
-公积金 800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60.28
注,社保公司部分496.25元,公积金400元
企业承担部分税款
应纳税所得额
=雇员取得工资+雇主代雇员负担的税款-扣除费用
企业承担40元
小刘应纳税所得额
=5650-262.5-400+40-3500=1527.5元
企业承担定率税款的
应纳税所得额
=(未含雇主负担的税款的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负担比例)÷(1-税率×负担比例)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小刘应纳税所得额
=(5650-262.5-400-3500-105*50%) ÷(1-10%*50%)
=1435 ÷0.95
=1510.52元
应交个税金额= 1510.52元*10%-105=46.05
个人和公司各交23.025元
拓展知识:
缴纳个人所得税会计分录
其实第一笔分录多此一举。
计提工资,是按应发工资数字计提的,即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保、个人所得税是包含在内的,计提的时候完全没必要体现其中多少是工资多少是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实质上是企业发放给职工的工资的组成部分,只是按法律规定员工应该交税,所以企业并没有实际交给员工,而是代扣下来,再代缴给地税局。所以,这依然是企业的工资费用,只是没落到员工手里而已。
更多追问追答
追问
第一笔分录我写的不是很清楚
其实科目应该是这样的
借:公共-XX事业部.管理费用-职工薪酬…(工资性支出-工资.)
公共-XX事业部.管理费用-职工薪酬…(工资性支出-税金.)
括号只是公司内控的预算项目,也就是说计提的时候还是把税计入到费用里了
另外,您的意思是这笔个税其实走了一个**的流程,即先是工资,后是个人所得税,是这个意思么?因为先是工资了,所以还是计入费用的,如果这样的话,分录就没问题咯?
追答
其实分录没有问题,只是多此一举了。
追问
那您的意思是,个税其实是可以计入公司相关费用科目的?
追答
你没看懂我的意思,其实个税本来就是工资,只是没有发到员工手上,而是代扣代缴给税务局了。换个说法吧,如果企业不需要代扣代缴,而是由员工拿到工资后自行去税务局纳税,那么企业就要按包含税金的工资发给员工,这不就都是企业的工资性费用么。
追问
明白了!!!多谢~~!!
追答
不客气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缴纳个人所得税会计分录
如果个税是公司承担的话,这样做账没问题,只是企业所得税前不可以扣除而已。
但如果个税只是公司代扣代缴的,那么账务处理就有问题了。正确的应该是:
确认工资时:
借:管理费用–工资 (工资和个税总额)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和个税总额)
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和个税总额)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缴纳个税时:
借: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缴纳个人所得税会计分录
错了
计提工资:
借:管理费用-工资(可是应发工资哦,没扣除个税和社保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
支付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缴纳个人所得税会计分录
计入应缴税费,一般是不妥的,因为个税不是公司的税,是个人的税。一般都是计入其他应收款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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