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堂架搭设规范(高支模满堂架搭设规范)
前沿拓展:
满堂架搭设规范
(1)搭设满堂脚手架应采用钢管或门架,并根据荷载、支撑高度、使用面积等进行结构、构造设计,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时严格按方案实施; (2)满堂脚手架的纵横距不应大于2m,立杆底部应设置木型板及底座,禁止使用砖及脆性材料铺垫;架体距墙或其他结构物边缘距离应小于0.5m,周围应设置栏杆。满堂脚手架中间设置通道时,通道处底层门架可不设纵横方向水平杆;但通道上部应每步设置水平加固杆,通道两侧门架应设斜撑加固杆; (3)满堂脚手架四周及中间每隔四跨设置一道纵向剪刀撑,立杆每增高2m增加一道水平支撑,每两步架设置一道水平剪刀撑; (4)满堂脚手架的搭设可采用逐列逐排和逐层搭设的方法,并应随打随设剪刀撑、水平加固杆、抛撑(或缆风绳)和通道板等安全防护构建。架设高度超过10m时,上下层门架间应设置锁臂,外侧应设置抛撑或缆风绳与地面拉结牢固; (5)搭设、拆除满堂脚手架时,施工**作层应铺设脚手板,工人应系安全带; (6)门架式满堂脚手架结构、构造设计,应根据荷载、支撑高度、使用面积等来确定;架体基础、门架承载力应按部颂JGJ128-2000规范规定进行要求和计算。可调底座调节螺杆伸出长度不宜超过200m。当超过200m时,一榀门架承载力设计值,应根据可调底座调节螺杆伸出长度进行修正:伸出长度为300mm时,应乘以修正系数0.90;超过300mm时,应乘以修正系数0.80。架体构造的设计,宜让立杆直接传递荷载。当荷载对称作用于门架横杆上时,门架的承载能力应乘以折减系数:当荷载作用于立杆与加强杆范围内时,应取0.9;当荷载对称作用在坚强杆顶部时,应取0.7;当荷载集中作用于横杆中间时,应去0.30; (7)满堂承重脚手支架、高跨承重脚手排架等满堂脚手架因结构形式特殊,承重荷载较大,高度和跨度均超过普通满堂脚手架的范围时,实际是模板工程、网架工程的支撑系统,所以应视模板工程来要求,除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模板支承架)规程》的要求外,尚应符合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规定。 满堂支架法:一种施工方法,采取按一定间隔,密布搭设,起支撑作用的脚手架的施工方法。目前常见于现浇桥梁施工及现浇楼板施工。满堂支架法施工是一种长期被采用的方法,施工时需要大量的模板支架。支架法施工是在桥位处搭设支架,在支架上浇筑桥体混凝土,待混凝土达到强度后拆除模板及支架。支架法施工最大的优点是不需要大型吊装设备,其缺点是施工用的支架模板消耗量大、工期长,对山区桥梁及高墩有很大的局限性。
搭设满堂支模脚手架常见问题:
(1).不搭设扫地杆或扫地杆搭设不全
(2).步距偏大(搭设满堂支模脚手架的步距不应大于1.4m)。
步距约有1800mm高
(3)立杆横距、排距偏大,绝大部分项目的立杆没有严格按专项施工方案中确定的距离搭设。
(4).上部自由高度偏高(搭设满堂支模脚手架上部自由高度不大于0.75。
(5).立杆根部的可调底座的调节高度往往超过300mm,上部也安装可调顶托,往往造成顶托杆与下部的立杆不在同一垂线上,产生偏心受压。
(6).不同施工班组之间搭设同一支模脚手架时相互之间不连接或连接不够。
(7).搭设满堂支模脚手架时不搭设竖向剪刀撑,尤其是临边及临边有梁的地方。
(8).主次梁交汇处没有增加立杆数量,梁底模下部的木枋大部分水平放置,降低了木枋的受力能力。
(9).梁下部的加强杆大部分是加固时撑上去的,其垂直度得不到保证,纵向偏差往往超规范,与周边支模体系无法进行有效的连接。
(10).高支模或超高支模体系绝大部分没有搭设水平剪刀撑。
(11).有部分项目的立杆接长采用搭接,下部立杆采用单立杆。
(12).相当一部分的楼梯支模脚手架的搭设没有按方案搭设,随意性较大,导致踏步板整体偏移。
(13).扣件拧紧度普遍不足(规范规定:扣件拧紧度40~65N.m),支模脚手架基本都是木工搭设的,没有经过特殊工种的培训。
(14).扣件普遍没有进行检测,其质量状况参差不齐。
(15).支模体系与外脚手架相连接的现象时有发生。
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常见问题:
(1).没有搭设扫地杆或扫地杆搭设不完全或将纵、横扫地杆方向搭反了。
(2).立杆纵距间距不均匀,不按方案中的尺寸搭设,布置第一道立杆时杆件的长短搭配不合理,导致立杆接头没有错开,立杆的垂直度偏差超规范。
(3).纵向水平杆搭设时没有注意杆件接头的位置。使用竹笆板作脚手板时将其直接搭设在立杆,应该搭设在横向水平杆上。
(4).主节点处没有搭设横向水平杆(用竹串片板、木脚手板时极为普遍),将横向水平杆搭设在立杆上(用竹串片板、木脚手板时),水平杆伸出扣件的长度不符合规范要求(小于100mm)。
(5).连墙件:距离主节点的距离偏大(大于300mm),没有内外立杆同时连接,在连接建筑物一端与预埋件的连接采用单扣件,24m以上的脚手架连墙件的轴向力在10KN以上,必须采用双扣件连接才能满足要求,尤其是沿海地区,如果采用单扣件连接则连墙件的数量少了一半。连墙件的数量不能满足要求。
(6).剪刀撑没有随脚手架的搭设进度及时搭设,跨越立杆数量不符合规范要求,搭接长度不够,搭接时旋转扣件数量不足,剪刀撑根部没有落在垫板上,与脚手架架体之间的连接不够(主要是外侧斜杆)。
(7).横向斜撑:拐角处、折线拐点、弧线拐点及24m以上脚手架的中间每隔6跨的地方没有搭设横向斜撑或没有连续搭设到顶。
(8).首层、每隔12m及作业层都要满铺脚手板的规定没有得到认真执行。
(9).脚手架上堆载过多或集中荷载过大。
(10).大部分脚手架没有做防雷接地。
(11).扣件拧紧度普遍没有进行检查。
(12).超过50m高的脚手架没有采用双立杆或其它卸载措施。
(13).脚手架的地基承载力不足,周边缺少排水措施,落在现浇楼面上的脚手架在方案中不进行楼面承载力的计算。
(14).采用竹笆板做脚手板时拐角处缺少一根横向水平杆。
(15).脚手板的搭接不符合要求,探头板、挑头板现象普遍,竹笆板四角固定不完全。
悬挑式脚手架常见问题:
(1).悬挑式脚手架的每根立杆都应该落在悬挑梁上,但往往在遇到现浇框剪结构时悬挑梁布置没有进行设计,导致一些拐角或中间部位的立杆悬空。
(2).悬挑梁的压梁长度不足,尤其是在拐角处的悬挑梁大部分处理不好。
(3).相当一部分的项目悬挑梁的环扣采用螺纹钢。
(4).悬挑式脚手架的剪刀撑应按20m以上高度考虑,即沿长度和高度方向连续设置。大部分不设置横向斜撑。
(5).多数悬挑式脚手架的方案中将钢丝绳卸载纳入受力计算,钢丝绳不能用为受力杆件,钢丝绳卸载只能作为辅助手段,不应参与受力计算。
(6).钢丝绳与建筑物连接的环扣采用螺纹钢,并且水平预埋环扣。钢丝绳锁扣数量不足、绳头长度不够。
(7).悬挑式脚手架的悬挑梁搁置在悬挑构件上。
拓展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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