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各项扣除)
前沿拓展:
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一)制造业:
1.应纳税所得额=产品销售利润+其他业务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2.产品销售利润=产品销售净额-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税金-(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3.产品销售净额=产品销售总额-(销货退回+销货折让)
4.产品销售成本=本期产品成本+期初产品盘存-期末产品盘存
5.本期产品成本=本期生产成本+期初半成品、在产品盘存-期末半成品、在产品盘存
6.本期生产成本=本期生产耗用的直接材料+直接工资+制造费用
(二)商业:
1.应纳税所得额=销货利润+其他业务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2.销货利润=销货净额-销货成本-销货税金-(销货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3.销货净额=销货总额-(销货退回+销货折让)
4.销货成本=期初商品盘存+〔本期进货-(进货退出+进货折让)+进货费用〕-期末商品盘存
(三)服务业:
1.应纳税所得额=业务收入净额+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2.业务收入净额=业务收入总额-(业务收入税金+业务支出+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四)其他行业:参照以上公式计算。
个人所得税:
个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扣除标准-个人负担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扣除标准中方人员1600元/月,外籍人员4800元/月。扣除1600元(外籍4800)以后按照下表查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适用个人负担税款时)。
不超过500元的,税率5%,速算扣除数为0;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5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税率15
%,速算扣除数为125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税率20
%,速算扣除数为37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税率25%,速算扣除数为1,375
超?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为3,375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35%,速算扣除数为6,375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为10,375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5%,速算扣除数为15,375
需要注意,应纳税所得额并非您要缴纳的税款,而是据以计算应纳税额的税基,
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应纳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1.这里解释居民个人,(1)在**境内有住所,或者(2)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
居民个人从**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通常是五险一金】
3.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未申报扣除的,也可以申请退税】
补充:6万元是免税范围,如果提前预缴过个人所得税,可以申请退税。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1.非居民个人: (1)在**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2)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
非居民个人从**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2.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3.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4.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5.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6.此处收入额的计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经营所得,是指: 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活动取得的所得; 3.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等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其他扣除情形: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
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拓展知识:
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一)制造业:
1.应纳税所得额=产品销售利润+其他业务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2.产品销售利润=产品销售净额-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税金-(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3.产品销售净额=产品销售总额-(销货退回+销货折让)
4.产品销售成本=本期产品成本+期初产品盘存-期末产品盘存
5.本期产品成本=本期生产成本+期初半成品、在产品盘存-期末半成品、在产品盘存
6.本期生产成本=本期生产耗用的直接材料+直接工资+制造费用
(二)商业:
1.应纳税所得额=销货利润+其他业务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2.销货利润=销货净额-销货成本-销货税金-(销货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3.销货净额=销货总额-(销货退回+销货折让)
4.销货成本=期初商品盘存+〔本期进货-(进货退出+进货折让)+进货费用〕-期末商品盘存
(三)服务业:
1.应纳税所得额=业务收入净额+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2.业务收入净额=业务收入总额-(业务收入税金+业务支出+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四)其他行业:参照以上公式计算。
个人所得税:
个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扣除标准-个人负担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扣除标准中方人员1600元/月,外籍人员4800元/月。扣除1600元(外籍4800)以后按照下表查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适用个人负担税款时)。
不超过500元的,税率5%,速算扣除数为0;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5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税率15 %,速算扣除数为125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税率20 %,速算扣除数为37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税率25%,速算扣除数为1,375
超?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为3,375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35%,速算扣除数为6,375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为10,375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5%,速算扣除数为15,375
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是指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纳税人在一定期间所获得的所有应税收入减除在该纳税期间依法允许减除的各种支出后的余额,是计算企业所得税税额的计税依据。
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
直接法: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间接法:在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或减按照税法规定调整的项目金额后,即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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