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许可证(安全许可证怎么办)
前沿拓展:
安全许可证
法律分析: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5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提出延期申请,并提交本意见第6条规定的文件、资料以及原安全生产许可证。
法律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第九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未发生**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3年。
**自治区住建部门发布《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在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过程中试行“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在不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前提下,可减少对1本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合格证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范围
凡在**自治区住建部门申请办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申请单位或单位法人有不良信用记录或者存在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制。
二、办理要求
申请单位申请办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时选择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制,在提交相关申请资料时,企业法人或委托人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行政许可办理现场签署承诺书(附件)。各地市住建部门参照自治区承诺书,制定本地市承诺书。
各级住建部门在收到相关申请资料和经企业法人或委托人签署的承诺书后,在不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前提下,可减少对1本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合格证书(简称安管证)的审查,试行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制,试行期间行政许可时限为6个月,在有效期届满前申请单位需补充相应安管人员证书,办理延期,延期后有效期为3年(含容缺受理许可有效时限)。
三、监督管理
申请单位应对所承诺的事项切实履行到位,作出不实承诺的,行政审批机关将依法作出处理,并由申请人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各级住建部门在作出准予行政审批决定后,应加大对申请单位承诺事项和所承揽工程施工现场的事中、事后监管。发现申请单位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应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
四、诚信管理
对申请单位作出承诺后,未履行所承诺事项的,将在全区住建系统的诚信档案系统留下记录,对申请单位以后的同一行政许可申请,不再适用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制的审批方式。
拓展知识:
原创文章,作者:九贤互联网实用分享网编辑,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kaicen.cn/202208224663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