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分红账务处理(股东分红账务处理分录)
前沿拓展:
股东分红账务处理
解答
以前年度未发放的分红,应该是在“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里面。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年末贷方余额为企业历年积存的未分配利润;借方余额为历年未弥补的亏损。
本年利润反映的是企业当年度利润的盈亏情况,所以不跨年核算,到年未都要结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而不管当年度是盈利还是亏损。
年底如果不结转“本年利润”,到了次年,该账户就不能反映企业当年度的盈亏情况,也就失去了该科目的意义。
结转“本年利润”分录:
盈利时: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亏损时: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本年利润
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
计提应付股利时
借: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贷:应付股利
实际分配现金股利时
借:应付股利
贷:银行存款
关键词:
出资比例、分红比例、股东意思自治、自由约定
内容概要:
股东分红权利属于股东的基本权利之一,原则上股东分红比例与其出资比例相对应,杭州公司专业律师钱斌提醒你,在特殊的情况下,股东分红的比例可以与出资比例不一致!
案情介绍:
201x年,李某、朱某、韩某共同出资创办了特能干有限公司三人股权比例分别为30%、35%、35%,其中李某为法定代表人。
三人是多年的好友,且李某有过多年管理公司的经验,遂三人绝对给予李某更高的分红权利,三人一致决定修改章程,将三人的分红比例调整为40% 30% 30%。
后公司经营较好,获得较大利润,进行分红之际,朱某因其余事情与李某关系决裂,并提出按照股权比例进行分红。后众人因分红事宜诉至**。
普法讲堂/律师解读:
《公司法》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出资比例和持股比例是否一致属于股东意思自治范畴,可自由约定。但这里要特别注意的一点,为了防止大股东侵害小股东利益,这里规定的修改分红比例必须是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本案中,李某、朱某、韩某三人股权比例虽然为30%、35%、35%但是三人共同决定修改分红比例,这是股东意思自治的体现。至于后续朱某与李某决裂,需要按照股权比例进行分红,可能需要通过其他的方式解决。
所以在涉及股东权利时,修改分红比例最关键的便是全体股东同意,避免出现大股东损害小股东或其他不利事项,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聘请专业人士的介入也是很有必要的。
本文编辑:吴丹阳(律师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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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知识:
股东分红账务处理
会计处理方法(Accounting treatment),一般也称会计核算方法,包括会计确认方法,会计计量方法,会计记录方法,会计报告方法。这些方法共同构成了一个有机整体。
先计提红利
借:利润分配-应付现金红利
贷:应付职工薪酬-现金红利
发放的时候
借:应付职工薪酬-现金红利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扩展资料:
分红是股份公司在赢利中每年按股票份额的一定比例支付给投资者的红利。是上市公司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分红是将当年的收益,在按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等项目后向股东发放,是股东收益的一种方式。通常股东得到分红后会继续投资该企业达到复利的作用。
普通股可以享受分红,而优先股一般不享受分红。股份公司只有在获得利润时才能分配红利。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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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分红账务处理
股东分红要计入应付股利。
公司分红会计分录:
1、分红时
借:利润分配–应付股利
贷:应付股利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应付股利
2、支付红利时,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借:应付股利
贷: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股利的20%)
贷:现金 /银行存款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
应付股利是指企业应付给投资者的利润,包括应付国家、其他单位以及个人的投资利润。企业与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合作项目,按协议或合同规定,应支付利润的联费业也可列入应付股利。
扩展资料:
股息是股东定期按一定的比率从上市公司分取的盈利,红利则是在上市公司分派股息之后按持股比例向股东分配的剩余利润。获取股息和红利,是股民投资于上市公司的基本目的,也是股民的基本经济权利。
一般来讲,上市公司在财会年度结算以后,会根据股东的持股数将一部分利润作为股息分配给股东。根据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条理,**的上市公司必须在财会年度结束的120天内公布年度财务报告,且在年度报告中要公布利润分配预案,所以上市公司的分红派息工作一般都集中在次年的第二和第三季度进行。
在分配股息红利时,首先是优先股股东按规定的股息率行使收益分配,然后普通股股东根据余下的利润分取股息,其股息率则不一定是固定的。在分取了股息以后,如果上市公司还有利润可供分配,就可根据情况给普通股股东发放红利。
股息和红利的分配受国家税收政策的影响。上市公司的股东不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都要依法承担纳税义务,如**就有明确规定,持股人必须交纳股票收益(股息红利)所得税,其比例是根据股票的面额,超过一年期定期储蓄存款利率的部分要交纳20%的所得税(减免后实际所得税为10%)。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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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分红账务处理
因为不是工资薪金所得,不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应该受益人自己去申报。具体分析如下:
1、有2种情况:
1)作出利润分配决定日:
借:利润分配
贷:应付利润——法人股东A
——个人股东B
2)实际分配日:
借:应付利润——法人股东A
贷:银行存款
借:应付利润——个人股东B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
扩展资料:
会计分录应注意:
1、确定这项业务涉及那些会计科目,会计科目属于哪类,如:资产类、负债类等。
2、确定会计科目借贷方向、金额。即:借贷方向、科目名称、金额必须全部具备、正确。
3、凡是有明细科目的,必须把明细科目写上。
4、会计分录的摘要一定要简洁明了,不能太复杂和难懂,这是做会计分录的第一步;
5、会计科目的使用一定要准确,不能乱用会计科目,更不要过渡使用会计科目;
6、会计科目的明细科目一定要保持连贯性和持续性,一个客户不能挂几个会计科目,不能随意使用会计科目。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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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分红账务处理
因为不是工资薪金所得,不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应该受益人自己去申报。具体分析如下:
1、有2种情况:
1)作出利润分配决定日:
借:利润分配
贷:应付利润——法人股东A
——个人股东B
2)实际分配日:
借:应付利润——法人股东A
贷:银行存款
借:应付利润——个人股东B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
扩展资料:
一、股东分红的形式:一般地说来,股东可以以三种形式实现分红权:
1、以上市公司当年利润派发现金;
2、以公司当年利润派发新股;
3、以公司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股东分红的条件:从法律层次上说,股东的分红权是一种自益权,是基于投资者作为股东个体身份所具有的不可剥夺的权利,一旦受到公司、公司董事或第三人的侵害,股东就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寻求自力救助 如要求召开股东会或修改分配预案或司法救济以维护自身的利益。理论上股东的分红权是股东的一种固有权利,不容公司章程或公司机关予以剥夺或限制,但实际上,由于股东权是体现为一种请求权,它的实现是有条件的:
1、以当年利润派发现金须满足:
⑴公司当年有利润;
⑵已弥补和结转递延亏损;
⑶已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和5%-10%的法定公益金;
2、以当年利润派发新股除满足第1项条件外,还要:
⑴公司前次发行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
⑵ 公司在过去3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录;
⑶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到同期银行存款利润;
3、以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满足第2项 1-3 条件外,还要:
⑴公司在过去三年的连结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
⑵分配后的法定公积金留存额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50%;
⑶除此之外,根据《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利的分配必须由董事会提出分配预案,按法定程序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和表决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代表的1/2现金分配方案或2/3红股分配方案 以上表决权通过时方能实现。
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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