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年报流程)

前沿拓展: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

说明:
一、企业年检已取消,改为企业年报。
二、企业年报时间:1月1号至6月30号。
三、申报方式在网上申报。

企业年报网上申报流程:
一:进入携创网(原**工商注册网)。
二:进入后选择您企业所属地区,企业所属哪个城市就进入哪个城市,或者直接进入省份。
三:进入工商企业年报系统。
四:进入后登陆工商企业年报系统。
五:进入年度报告在线填录系统。
六:选择要报的年。
七:开始填写企业基本信息。
八:然后填写网站信息。
九:填写股东信息。
十:填写资产状况信息。
十一:按照提示填写完成,提交即可。

未按时年报会有的后果:
一、企业逾期不报送公示年报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个体工商户逾期不报送年报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
二、根据国务院《注册资本制度改革方案》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2014年3月1日起,取消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实施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企业应当于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查询。

年度报告内容包括:
一: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二: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
三: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四: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五: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六: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七: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注: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的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第七项规定的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


为强化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可得性、便利度,江苏省发展改革委起草了《江苏省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提出到2024年底将建成高效运行的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江苏省级节点(以下简称“省级节点”)。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年报流程)

《江苏省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建立健全融资信用服务平台

建设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江苏省级节点。依托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构建省中小微企业融资信用服务数据库,开发融资信用信息服务、应用成效管理和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对接管理等功能,加强信用信息归集、整合、共享,优化应用服务。

聚焦接入机构业务需要,建立中小微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对平台注册的中小微企业开展信用评价,供接入机构使用,为金融产品开发、贷前贷中贷后信用管理等提供便利。突出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主渠道作用,扩大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服务范围,提升服务水平,带动引领其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规范有序发展。

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要落实信用信息分级分类管理、授权管理和平台服务等规范要求,强化对接入机构信用信息服务,建立完备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强化信息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处置能力。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已覆盖的设区市原则上不再新建融资信用服务平台。

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应用

立足江苏省中小微企业融资信用服务工作实际,在国家信用信息共享清单的基础上,编制江苏省信用信息共享清单,明确信用信息共享内容、方式、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等要求,根据工作实际实施动态调整。在企业充分知晓、明确同意、主动授权的基础上探索开展部分经营类信息(不涉及商业秘密)共享,确保企业信息安全。

发挥省级节点作用,充分共享国家层面“总对总”对接数据,推进与省公共数据平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部门信息管理系统、地方征信平台等互联共享,强化信用信息资源整合,不断提升信息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在依法依规、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省级节点加强与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信息共享,为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信用信息支撑。

优化信用信息服务

出台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按照指引对平台注册企业开展基础性信用评价,供接入机构参考使用。引导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与接入机构合作,针对不同融资服务场景,充分挖掘信用信息价值,开展对中小微企业的个性化信用评价和精准“画像”,提升金融机构对中小微企业信用状况的识别能力。出台获得贷款企业风险研判指引,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加强对获贷企业信用状况的动态监测,分析研判风险并及时推送接入机构参考。

鼓励金融机构将企业信用作为风控体系重要参考因素,将企业信用信息和信用评价结果应用于业务审核、管理,降低金融机构对传统抵质押物的依赖,增强客户识别能力和信贷投放能力,提高信用贷款和首贷比重。

支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结合金融案件诉讼、仲裁流程及特点,开发实现中小微企业贷款“线上公证”“线上仲裁”机制的相关功能,积极探索金融数据直达线上诉讼、仲裁接口,高效处置金融**。依法依规对认定的恶意逃废债等行为开展失信惩戒。积极运用区块链赋强公证,协助金融机构风险前置,高效化服务小微企业。

到2024年底,将实现强化信用信息共享,实施江苏省信用信息共享清单,实现各类信用信息应归尽归、广泛共享。创建一批融资信用服务有特色、有实效、有影响的示范地区、示范平台和示范金融机构。同时,发挥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融资支持作用,平台实名注册企业数达150万户(含个体工商户),新增首贷户不低于8万户。平台累计普惠贷款余额不低于4000亿元,其中信用贷款余额占比不低于20%;平台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全省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不低于20%。推动全省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持续提升。

扬子晚报/紫牛**记者 姜婧仪

校对 徐珩

拓展知识: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

**作流程:企业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点击“其他自行公示信息填报”图标填写企业其他应当自行公示的即时信息。
备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步骤: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输入投标人名称→信息打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登录全国信用公示系统,输入企业信用代码,查询到企业后,填写企业年报,按顺序填写基本信息,股东信息,资产状况信息,社保信息,**建信息,特种设备信息,保存提交即可。
备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步骤: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输入投标人名称→主页面点击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8、完成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建设。目前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只建到省一级,并侧重于工商信息公示,无法体现杭州市场监管信息公示的特点。要充分利用市局现有基础设施资源和市**云资源的基础,整合工商、食药监企业信用信息,依托“杭州市企业服务综合数据库”建设,完善互联网信息公告、综合信息查询、网上办事、信用信息发布、APP公众服务,通过企业信息公示平台,依法公示涵盖各相关**职能部门较为完整、全面的企业信用信息,强化对市场监管大数据的分析利用,打造彰显杭州特色、全国领先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填写错误,在6月30日之前还可以登录公示系统修改,但只限于修改当年的。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如果发现有错误的话,应该去当地的工商局查找出错误的具体原因,然后让他们变更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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