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军人就业(退伍军人安置法规)
前沿拓展:
退伍军人就业
退伍军人退伍后就业比较严峻,
缺少学历和社会经验,
基本上做的都是保安、驾驶员、物业管理
消防,安全员工厂工人等工作。
如果有条件,可以选择创业
来源:**退役军人
2022年7月25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了一批新职业,其中包含了“退役军人事务员”。这是国内首次发布为退役军人提供服务保障的新职业,也是第一个由退役军人事务部归口管理、纳入国家职业分类体系规范的职业。
“退役军人事务员”是指在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从事退役军人政策咨询、安置服务、就业创业扶持、**接待、权益保障等事务办理工作的人员。他们的主要工作任务包括以下6个方面:一是组织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教育相关活动;二是受理、审查、核实和上报退役军人困难申请,开展困难帮扶援助;三是收集、分析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需求,开展退役军人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及相关服务;四是接待、办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信来访,协助解决**诉求,代办属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五是采集、整理、分析和报送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帮扶援助、就业创业扶持和权益维护等信息数据;六是为辖区内退役军人建档立卡,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开展走访慰问。
2019年以来,在**领导的高度重视下,经过退役军人事务部等部门持续推动,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不断建立健全。目前,全国已建成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62.4万个,落实编制约11万个,配备专**工作人员97万余名,专门为退役军人提供直接服务。为将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编外人员纳入国家职业资格体系运行管理,给他们的职业发展和待遇保障提供规范化的依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司牵头申报了“退役军人事务员”新职业。
“退役军人事务员”新职业的发布,是从国家层面对这一新兴职业社会价值的充分肯定,将为行业人才的培养与选用提供权威依据,打通职业发展通道,对推动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提质增效、促进事业长远健康发展意义重大。首先,有利于提升凝聚力。帮助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工作人员增强从业信心,提高职业归属感,并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关心、参与退役军人工作。其次,有利于提升工作水平。推动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职业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为退役军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同时,有利于建强人才队伍。帮助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岗位选聘最符合条件的任职人员,实现以岗定人的目标,并对全行业从业者起到定标准、树标杆的示范作用,促进全系统服务保障队伍建设。
下一步,退役军人事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和专家加紧制定职业标准、划分职业等级、编写培训教材、规范考核评价体系,做好基础配套工作。
来源:退役军人事务部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司
拓展知识:
退伍军人就业
退伍军人享有以下待遇。如下:
退伍军人能获得一次性退伍补助费;
退伍军人能享受就业安置待遇;
退役军人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企业或者其他单位招聘,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招收录用退役军人;
退伍军人享有的其他待遇。
退伍军人就业
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退役军人提供职业介绍,创业指导等服务。国家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社会组织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免费或者优惠服务。可以军人未能及时就业的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求职登记后可以可以军人未能及时就业的,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求职登记后,可以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退伍军人就业
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退役军人提供职业介绍,创业指导等服务。国家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社会组织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免费或者优惠服务。可以军人未能及时就业的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求职登记后可以可以军人未能及时就业的,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求职登记后,可以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退伍军人就业
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退役军人提供职业介绍,创业指导等服务。国家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社会组织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免费或者优惠服务。可以军人未能及时就业的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求职登记后可以可以军人未能及时就业的,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求职登记后,可以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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