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天退换(为什么淘宝袜子必须支持七天退换)

前沿拓展:

七天退换

七天退换货是卖家在你收货后的七天内,如发现质量有问题或是其他原因,可进行退换货,如超过七天估计一般只接受换货了。七天无理由是指七天内只要想退就退,想换就换,不需要任何理由。


据杭州互联网**公众号发布的文章,一婚庆公司**60只花瓶,在收货后第6天申请退货。商家同意退货申请后开箱验货,发现多只花瓶均留存有水渍,于是拒绝退款。买家要求商家按照“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退货并承担退货运费,将商家告上法庭。(6月20日中新网)

众所周知,消费者在**商品时,仅凭图片和文字展示,不容易判断商品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所以《消费者权益保**》赋予了“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权利,从而促使商家重视商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提高消费者的体验感,进而促进了**的快速发展。但在本案里,该婚庆公司试图利用“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达到**花瓶的目的,则就未免有些过分,乃是滥用“七天无理由退货”权利,自然不能获得支持。

花瓶属于易碎品,婚庆公司在拆开注水并插花使用后,瓶内就留下了水渍,很难将水渍完美去除掉,花瓶也就变成了二手货,不适合再卖给其他消费者。根据《消费者权益保**》的规定,“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是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则的前提。显然,婚庆公司已经使用过花瓶,并非“因检查商品的必要进行拆封查验”,已经超出查验和确认商品品质、功能的需要,且影响到商家的二次销售,就不能再“无理由退货”了。

须知,“七天无理由退货”是法律赋权给消费者,令其拥有了“后悔权”,得以实现力量的均衡,可与商家公平博弈。但是,“无理由”也是有限制条件的,不代表“无限制”“无条件”。如果消费者正常使用“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那么于己有利,亦可倒逼商家重视质量和服务,可若消费者滥用“后悔权”,想**商品,那么就会损害商家利益,亦是不公平交易行为。

**“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实则是防君子不防小人,一旦遭到普遍性的滥用,就会摧毁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互信关系,导致无理由退货规则失去制衡效力,最终被商家弃用。早些年,一些地方的线下商超基于竞争考虑,曾经推出过无理由退货,就因被部分消费者钻空子,比如买的衣服不剪吊牌穿两天就退货等,导致商家经营成本太大,最后只得被迫取消。

可见,**“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要严格依照标准执行,对于恶意钻空子的消费者,乃是在滥用“后悔权”牟取私利,破坏了信任关系,不能纵容此种行为。对于有多次恶意退货的消费者,平台和商家可将其纳入“黑名单”,提醒其他商家注意防范,拒绝与其交易,让其再无隙可乘。

作者:江德斌

来源: 东方网·东方快评

拓展知识:

七天退换

“7天无理由退换货”指商家(下称“卖家”)使用淘宝提供的技术支持及服务向其买家提供的特别售后服务,允许买家按本规则及淘宝网其他公示规则的规定对其已购特定商品进行退换货。具体为,以签收日后的第二天零时起计算时间,满168小时为7天)
1、买家在收到货品后因不满意货品希望退换货,
2、因质量问题产生的退换货,所有邮费必须卖家承担,七天内无理由退换货质量问题的界定为货品破损或残缺。
3、退换货要求具备商品收到时完整的外包装、配件、吊牌等;购买物品被洗过、人为破坏或标牌拆卸的不予退换;所有预定或订制特殊尺码的不予退换;成人用品等特殊物品一旦拆封或使用不得退换。
4、非商品质量问题的退换货,应由买家承担往返运费。特别提醒:为避免由于商品滞留造成的经济损失,所有退换货商品,买家应在所规定之时间内发回(以物流签收运单显示时间为准)超过规定时间仍不能将退换商品发出的,请买家与卖家自行协商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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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天退换

七天无理由退货
七天无理由退货指商品到货日起7日内无理由退货,2014年3月15日正式实施新消费者权益保**规定,除特殊商品外,**商品在到货之日起7日内无理由退货。
2014年2月13日,工商总局公布了《网络交易管理办法》,消费者的**“后悔权”将在法律和部门规章层面都获得支持。
2017年11月7日,北京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等8家单位,对京东、天猫、亚马逊等13家网络交易平台进行了行政指导,强调不得采用格式条款设置订金不退、预售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等不合理规定[1]。
2018年3月15日,**消费者协会启动倡导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践诺活动。[2]

七天退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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