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薪金所得包括哪些(工资薪金属于什么所得)
前沿拓展:
工资薪金所得包括哪些
一、船员薪金个人所得税以什么方式计征?
答:因为船员工作的特殊性,根据国家税务局有关规定,远洋船员个人所得税以“按月预缴,年终清算”的模式进行计征。
二、2014年度船员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如何计算?
答:根据国家**《关于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公告2011年第46号)有关精神,全年在职船员个人所得税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全年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12×税法修改后的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12
三、税单中的“年所得额”、“应纳税所得”是如何计算出来的?
答:年所得额 = 全年收入 -全年三险一金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年所得额 -起征点(4800元) × 12
全年收入为1月1日至12月31日发放的所有工资、薪金所得,包括在2014年度发放的船舶分等级考核奖。
所有工资薪金不论是通过银行卡发放,还是现金发放,均应计入全年收入。
四、船员个人所得税可以由本人自己缴纳吗?
答:不可以。如果企业不按照规定代扣代缴工资个人所得税,税务机关将依据《中华****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对企业进行处罚。
五、如果少缴个人所得税后果如何?
答:《中华****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船员预扣税款不足以缴纳其本人的个人所得税如何处理?
答:船员的预扣税款不足以缴纳其本人的个人所得税,不足部分先由公司垫付上缴国库,公司将在2015年3月份发放的2月份工资中开始扣除,直至扣足其所欠的税款为止。
七、船员预扣税款在缴纳其本人的个人所得税后仍有节余的如何处理?
答:船员预扣税款在缴纳其本人的个人所得税后如有节余的,公司财务部将在2015年2月12日左右通过招商银行汇入其个人帐户。
八、如何领取本人的《中华****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答:请到本人所在的船员调配科领取。也可凭本人的身份证到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杨浦分局直接打印,其地址为:黄兴路402号,咨询电话为:65700068转1227、12366。
九、船员年所得额超过12万元如何申报?
答:由于船舶分布在世界各地航行,船员居住地也遍及全国,因此年所得额超过12万元的船员不可能于税务机关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申报。为此,经与税务部门协调,由公司统一代为符合自行申报的船员申报,如船员另有在其他地方取得的收入需申报的,可自行到杨浦区税务局申报。
十、船员如何了解本人预扣税款、应纳税额、预扣税款退回、补缴税款的具体情况?
答:可以到公司网站薪资查询模块中查询,或到公司人力资源部劳动工资科查询。
十一、集团各层面为减免船员个人所得税收所做出的努力
对于船员反映的税收过高问题,集团、集运和上远公司已从不同层面一直向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税务部门反映和呼吁,希望能够对船员工资所得税予以合理减免,以给予船员实质性福利,并鼓励发展远洋运输事业和船员劳务市场。但因种种原因,目前尚未有确切答复。集团、集运和公司各层面仍将就此关乎船员切身利益之事宜做出不懈努力。
十二、如果本人对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有疑问,可到何处查询?
答:如船员本人对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有疑问,可到公司人力资源部劳动工资科进行查询,具体联系人:
金先生:企业职工的哪些所得需要纳税?
答: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即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也就是说,企业职工的薪酬等所得,都是由单位代缴的。
(据劳动报消息 朱奕睿)
拓展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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