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建筑防火规范(民用高层建筑防火规范)

前沿拓展:

高层建筑防火规范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入户门内开还是外开有规定的,所有防火门都是从外开的。

原因:防火门是指在发生火灾时能隔断火的门。它在满足防火特殊要求的同时,同样兼具一般门的使用功能,即平时供人们通行,火灾发生时能及时关闭,将火、烟限制在一个有限的区域内,以有效阻止火灾的蔓延。

1、某部位设置的防火门,设计时没有满足相应耐火等级标准。

2、门的开启方向错误。防火门必须向疏散方向开启,否则人群在慌乱中拥挤压紧门扇,门将无法开启。值得一提的是,疏散楼梯通向屋顶的门必须向屋顶方向开启,以便人员向屋顶转移待救。

3、疏散用的走道、楼梯间和前室的防火门不能自行关闭,多扇门不能按顺序关闭而造成火势通过门口或门缝蔓延。正确的作法应该增设闭门器、地弹簧或在预定条件下的自动关闭装置。对于多扇门通常还要安装顺序器,保证门扇自动关闭关严。有的综合楼还在门上安装了不能手动开启的门锁,使用单位出于对安全及考勤打卡工作的考虑,平常将楼梯的出入口锁闭,而只留电梯口供人员进出,一旦出现火情,人员将无法脱离。

4、安装中对成品防火门擅自改造。以木质防火门为例,有以下改造内容。像加工普通木门一样,对原成品防火门任意锯刨,安装五金部位锯凿后,也没有再涂刷防火涂料,从而使防火能力大大削弱。


7.3 消防电梯

7.3讲消防电梯的规定,共8条。

高层建筑防火规范(民用高层建筑防火规范)

7.3.1强条。需要设置消防电梯的建筑:

1 高度大于33m的住宅;

2一类高公建、高度大于32m的二类高公建、5层及以上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包含设置在其他建筑内的)的老年人照料设施;

3 设置消防电梯的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埋深大于10m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其他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这里的意思是地下设置了消防电梯,如有地下,消防电梯应延伸到地下。理解一下。

高层建筑防火规范(民用高层建筑防火规范)

7.3.2强条。消防电梯应分别设置在不同的防火分区内,每个防火分区不少于1台。读一遍记住。

高层建筑防火规范(民用高层建筑防火规范)

7.3.3条说建筑高度大于32m且设置电梯的高层厂房(仓库),每个防火分区宜设置1台消防电梯,但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不设置消防电梯:

1 建筑高度大于32m且设置电梯,任一层平台工作人员不超过2人的高层塔架;人数少。

2 局部高度大于32m,且局部高出部分的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50m2的丁戊类厂房。面积不大,厂房也不太危险。

拓展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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