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2022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前沿拓展: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给予税收优惠政策的商业健康险,主要涵盖疾病保险、医疗保险两部分。符合规定的人群在购买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时,方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目前,平安人寿、**人寿等9家保险公司有17种商业健康险已经****批准获得试点,这17种商业健康险都可以纳入税前扣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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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
财税〔2017〕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保监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自2017年7月1日起,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政策内容
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单位统一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应分别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按上述限额予以扣除。
2400元/年(200元/月)的限额扣除为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减除费用标准之外的扣除。
二、关于适用对象
适用商业健康保险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是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以及取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和承包承租经营者。
三、关于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规范和条件
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是指保险公司参照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产品指引框架及示范条款(见附件)开发的、符合下列条件的健康保险产品:
(一)健康保险产品采取具有保障功能并设立有最低保证收益账户的**险方式,包含医疗保险和个人账户积累两项责任。被保险人个人账户由其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负责管理维护。
(二)被保险人为16周岁以上、未满法定退休年龄的纳税人群。保险公司不得因被保险人既往病史拒保,并保证续保。
(三)医疗保险保障责任范围包括被保险人医保所在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的自付费用及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外的费用,费用的报销范围、比例和额度由各保险公司根据具体产品特点自行确定。
(四)同一款健康保险产品,可依据被保险人的不同情况,设置不同的保险金额,具体保险金额下限由**规定。
(五)健康保险产品坚持“保本微利”原则,对医疗保险部分的简单赔付率低于规定比例的,保险公司要将实际赔付率与规定比例之间的差额部分返还到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
根据目标人群已有保障项目和保障需求的不同,符合规定的健康保险产品共有三类,分别适用于:1.对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有报销意愿的人群;2.对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特定大额医疗费用有报销意愿的人群;3.未参加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对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有报销意愿的人群。
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产品,保险公司应按《保险法》规定程序上报**审批。
四、关于税收征管
(一)单位统一组织为员工购买或者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单位负担部分应当实名计入个人工资薪金明细清单,视同个人购买,并自购买产品次月起,在不超过200元/月的标准内按月扣除。一年内保费金额超过2400元的部分,不得税前扣除。以后年度续保时,按上述规定执行。个人自行退保时,应及时告知扣缴单位。个人相关退保信息保险公司应及时传递给税务机关。
(二)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自行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应当及时向代扣代缴单位提供保单凭证。扣缴单位自个人提交保单凭证的次月起,在不超过200元/月的标准内按月扣除。一年内保费金额超过2400元的部分,不得税前扣除。以后年度续保时,按上述规定执行。个人自行退保时,应及时告知扣缴义务人。
(三)个体工商户业主、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投资者自行购买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在不超过2400元/年的标准内据实扣除。一年内保费金额超过2400元的部分,不得税前扣除。以后年度续保时,按上述规定执行。
五、关于部门协作
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涉及环节和部门多,各相关部门应密切配合,切实落实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
(一)财政、税务、保监部门要做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宣传解释,优化服务。税务、保监部门应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共享商业健康保险涉税信息。
(二)保险公司在销售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时,要为购买健康保险的个人开具**和保单凭证,载明产品名称及缴费金额等信息,作为个人税前扣除的凭据。保险公司要与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保持实时对接,保证信息真实准确。
(三)扣缴单位应按照本通知及税务机关有关要求,认真落实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前扣除政策。
(四)保险公司或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应向税务机关提供个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相关信息,并配合税务机关做好相关税收征管工作。
六、关于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自2016年1月1日起开展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的地区,自2017年7月1日起继续按本通知规定的政策执行。《**国家****关于开展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财税〔2015〕56号)、《**国家****关于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的通知》(财税〔2015〕126号)同时废止。
附件:1.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产品指引框架
2.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型)A款示范条款
3.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型)B款示范条款
4.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型)C款示范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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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28日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年底了,各大公司陆续发放年终奖,国务院最新敲定的几项税收政策可谓是“及时雨”。
据新华社消息,12月2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延续实施部分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为持续减轻个人所得税纳税人负担,缓解中低收入群体压力,会议决定:
将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实施按月换算税率单独计税的政策,延续至2023年底。
继续对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补税或年度汇算补税额不超过400元的免予补税,政策延续至2023年底。
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的政策,延续至2022年底。
上述三项政策,预计一年可减税1100亿元。
图片来源:央视**联播
年终奖可单独计税政策延长
根据**、**《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来源:国家**网站
此次国常会将政策延续到2023年底,意味着2022年和2023年的年终奖也可以选择单独计税或者合并计税两种方式了。
举两个例子:
A公司小王
小王2021年工资扣除三险一金、免征额等后,应纳税所得额15万元,年终奖3万元。按单独计税的方式,小王共需缴纳900元个税,年终奖到手29100元;按合并计税的方式,相当于年终奖扣税6000元,到手24000元。对小王来说,两种计税方式下,单独计税下到手的年终奖多了5100元。
B公司小李
小李2021年工资扣除三险一金、免征额等,应纳税所得额3万元,年终奖27万元。如果单独计税,小李年终奖共需缴税52590元,工资缴税900元,合计53490元。如果合并计税,则共需缴纳个税43080元。对小李来说,合并计税下得到的年收入多了10410元。
“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的延续对于领取工资薪金收入的中等收入人群而言,有助于降低其税收负担。”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对**证券报·中证金牛座记者说。
****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研究室主任何代欣对记者表示,从制度承诺兑现角度看,合并征收的设计有一定合理性,目前执行也有制度依据。不过,在经济形势比较复杂、扩大内需依然是跨周期调节重点的局面下,个税依然需要发挥增加民众可支配收入、降低税负负担作用,待时机成熟再进一步发挥其收入调节功能。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单独计税政策延长
根据**、**《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居民个人取得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等股权激励(以下简称股权激励),符合相关条件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2022年1月1日之后的股权激励政策另行明确。
来源:国家**网站
粤开证券研究院副院长、首席宏观分析师罗志恒对记者表示,相关政策的延续可以助力稳定居民实际可支配收入、扩大消费,从而稳定经济增长;还可以稳定以股权激励为主的科创企业对人才的吸引力。
罗志恒解释,一方面,**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当前经济面临“三重压力”,其中就谈到需求收缩。在这样的情况下要稳增长,很重要的方式就是扩大内需、扩大消费,而消费最终取决于消费能力和消费意愿。股权激励单独计税政策的延续可以稳定相应人员的可支配收入,进而提振消费。
另一方面,股权激励是主要针对贡献比较大的员工实行的长期性激励,科技创新型企业的运用相对较多。因此,对股权激励个税相关政策的延续可以稳定这类员工的预期,帮助科创型企业员工更好进行科技创新工作。
何代欣表示,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政策延至2022年底,对巩固股权激励作用十分必要。上市公司中的创新科技型企业,或将受到更多的激励。
年入不超12万元
暂免补税政策延续
2019年11月2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负担,暂定两年内对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年度补税金额较低的纳税人,免除汇算清缴义务。
此次国常会决定,将年入不超12万元且需补税或年度汇算补税额不超过400元的免予补税政策延至2023年底。
近日召开的全国财政工作视频会议指出,2021年,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迈出新步伐、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其中,优化和落实减税降费政策,预计全年新增减税降费达到1万亿元。
编辑:叶松
拓展知识: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一、 正面回答
2021年,个人所得税需要符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子女的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是住房的租金、赡养老人等,可以享受这六项的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在**的境内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教育期间需要按照每月四百元定额扣除。
二、 详细分析
扣缴义务人应当在代扣税款的次月十五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支付所得的所有个人的有关信息、支付所得数额、扣除事项和数额、扣缴税款的具体数额和总额以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资料。
三、 哪些个人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所得;
2、劳务报酬所得;
3、稿酬所得;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5、经营所得;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7、财产租赁所得;
8、财产转让所得;
9、偶然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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