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制度(七月一号住房公积金制度)

前沿拓展:

住房公积金制度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结合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实际情况而实行的一种房改政策,指有关公积金归集、管理、使用等诸多环节有机构成的整个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整个房改工作的一个中心环节,是新的住房制度的基点。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住房公积金制度已经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其管理已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城镇住房建设、分配制度的一项根本性变革,有利于住房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有利于住房资金的积累、周转和政策性住房抵押贷款制度的建立,是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取消职工福利分房后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重要举措。它体现了国家、单位、个人三方共同负担的投资体制,利国利民。对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来说,可以逐步解决长期以来单位办社会的问题,减少职工住房建设、维修等非生产性投资,腾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抓管理和经营。对个人来说,可得到单位补贴的公积金,实际上是一种加薪,家庭成员的住房公积金加起来集中专存,再利用政策性贷款,可大大提高职工自身解决住房的能力,如退休后提取,还具有养老保障功能。


作者:杨 博

今年2月以来,住房公积金“存废之争”持续升温。先是黄奇帆、楼继伟在内的众多知名人士,接连吹风建议 “取消公积金”。5月18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改革住房公积金制度”。今年**,全国政协委员郑秉文也提交了《关于改革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提案》,认为住房公积金应加快改革步伐,而不是因噎废食。

凡事都有利弊,住房公积金概莫能外。尽管现有制度设计隐含着投资效率低、统筹层次低的问题,但是住房公积金的好处非常显著。要解决好发展中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住房公积金制度不可或缺。所以,如何对待住房公积金制度,取决于如何展开价值衡量。北京大学金融学刘俏、张峥等两位教授就撰文提醒,以取消住房公积金制度降低企业经营成本的意见并不恰当,不仅不能真正给企业减负,而且还会破坏正常的市场规则和秩序。

改革是必由之路,关键如何**?作为一项国家推行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方向宜聚焦在深化住房保障功能**上。也就是说,要关注住房公积金的资金收益问题,但要把加强住房保障功能作为前提,并以此为立足点激励民营企业、新市民、自由职业者积极参加缴存。这方面存在相当大的提升空间。譬如,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8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虽然2018年末有累计超过1.44亿人缴存住房公积金(覆盖全国近1/3城镇就业人员),但覆盖的人数只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职工人数的47.84%,住房公积金有待扩大缴存范围。

真理愈辩愈明。选择何种路径、模式来改革,有待深入探讨。事实上,作为自收自支的一项福利制度,住房公积金以较低的行政管理成本,创造了较大的社会福利。作为一项住房合作金融的制度安排,住房公积金有效降低了购房利息负担。这些有利因素构成了深化改革的基础。但同时,住房公积金的“资金池”因各地分散管理而相互不能融通,而且在投融资方面受到相当大的制约。针对这些问题,有必要考虑建立全国统一的管理、执法体系,并务实地从完善治理结构入手调整运营体系,以适应城乡居民日益提升的现实需求。

笔者相信,对住房公积金制度来说,改革的声音会逐渐胜过废止的论调,成为各界人士的共识。着眼长远,保障和改善居民居住条件,不断提升居住质量,堪称民生要务、国家大事。而深化住房保障制度改革,除了从改革住房公积金制度入手之外,还要“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可谓任重而道远。(杨 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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