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会计分录(代扣个人社保和公积金会计分录)

前沿拓展:

公积金会计分录

社保公积金不需要计提,实际发生时直接入账。个人承担的部分计入其他应收款,发工资时扣除。


2022年中级会计师备考《会计》分录大全

(第一章至第四章)

第一章 存货

一、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存货

1.发出委托加工材料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等

2.支付加工费和税费

(1)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2)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直接用于销售的(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3.加工完成,收回委托加工材料

借:原材料等

贷:委托加工物资

二、投资者投入存货

借:原材料等(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公允价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三、存货成本的结转

1.对外销售商品

借:主营业务成本

存货跌价准备

贷:库存商品

2.对外销售材料

借:其他业务成本

存货跌价准备

贷:原材料

四、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与转回

1.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存货跌价准备

2.存货跌价准备的转回

借:存货跌价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第二章 固定资产

一、外购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1.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2.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

(1)购入

借:在建工程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2)安装

借:在建工程

贷:应付职工薪酬等

(3)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二、 自行建造固定资产

1. 自营方式建造固定资产

(1)购入工程物资时

借:工程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建造固定资产领用工程物资、原材料或库存商品等

借:在建工程

贷:工程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

2.出包方式建造固定资产

(1)预付工程款项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2)企业按合理估计的发包工程进度和合同规定向建造承包商结算的进度款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或预付账款

(3)工程完成时按合同规定补付的工程款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4)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其成本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三、接受固定资产投资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四、存在弃置费用的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实际发生的建造成本)

预计负债(弃置费用的现值)

借:财务费用(每期期初预计负债的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贷:预计负债

借:预计负债

贷:银行存款等

五、固定资产折旧的会计处理

借:制造费用(生产车间计提折旧)

管理费用(企业管理部门、未使用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销售费用(企业专设销售部门计提折旧)

其他业务成本(企业出租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研发支出(企业研发无形资产时使用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在建工程(在建工程中使用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贷:累计折旧

六、资本化的后续支出(更新改造)

(1)将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

借:在建工程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

(2)扣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

借:银行存款(被替换部分售价)

营业外支出(差额)

贷:在建工程(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

(3)发生资本化的后续支出时

借:在建工程

贷: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等

(4)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七、固定资产处置

1.固定资产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按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累计折旧(按已计提的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

2.发生清理的费用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

3.出售收入、残料等处理

借:银行存款

原材料

贷:固定资产清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4.保险赔偿的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

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5.清理净损益的处理

(1)因已丧失使用功能或因自然灾害发生毁损

A.属于生产经营期间正常报废清理产生的处理净损失

借: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

贷:固定资产清理

B.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由于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净损失

借: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贷:固定资产清理

C.净收益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

(2)因出售、转让等原因产生的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A.产生处置净损失

借:资产处置损益

贷:固定资产清理

B.产生净收益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资产处置损益

第三章 无形资产

一、无形资产内部研究开发费用

1.不满足资本化条件的

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贷:原材料

银行存款

应付职工薪酬

2.满足资本化条件的

借: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贷:原材料

银行存款

应付职工薪酬

3.研究开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

借:无形资产

贷: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期末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支出

借:管理费用

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4.外购或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正在研发过程中应予以资本化的项目

借: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贷:银行存款

二、无形资产摊销

借:制造费用(生产车间使用的无形资产摊销)

管理费用(企业管理部门使用的无形资产摊销)

销售费用(企业专设销售部门使用的无形资产摊销)

研发支出(企业研发无形资产时使用的无形资产摊销)

在建工程(在建工程中使用的无形资产摊销)

贷:累计摊销

三、无形资产的报废

借:营业外支出

累计摊销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贷:无形资产

第四章 长期股权投资和合营安排

一、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同控)

1.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

借: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日按照取得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差额,或在贷方)

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当资本公积不够冲时再冲盈余公积,如果仍不够抵,最后冲未分配利润)

贷:转让的资产或代偿的负债(账面价值)

借:管理费用(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2.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

借: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日按照取得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

贷:股本或者实收资本(发行股票面值或新增的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当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成本大于股份面值时贷方;反之借方,如果资本公积不够冲减的则调减留存收益)

二、非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

1.以固定资产作为对价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

借:长期股权投资

应收股利(支付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资产处置损益(差额,或贷方)

贷:固定资产清理(账面价值)

三、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1.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应收股利

贷:银行存款

2.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贷:股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借: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贷:银行存款

四、成本法核算

1.按照持股比例计算享有子公司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2.计提减值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注:权益法下减值处理一致,且减值不得转回。

3.处置

借:银行存款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贷: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收益

五、权益法核算

1.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

初始投资成本>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价值;初始投资成本<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应当调整。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贷:营业外收入

2.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经调整)的份额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

3.按照持股比例计算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4.超额亏损

(1) 以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

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2)存在其他实质上构成净投资的长期权益(通常指长期应收款)

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应收款

(3)若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

借:投资收益

贷:预计负债

(4)剩余未确认损失备查登记。

注:确认了有关的投资损失以后,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应按与确认损失时相反顺序恢复。

5.按照持股比例计算享有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变动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综合收益

贷:其他综合收益(或相反分录) 6.按照持股比例计算享有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相反分录)

7.处置

借:银行存款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损益调整(可能在借方)

——其他综合收益(可能在借方)

——其他权益变动(可能在借方)

投资收益(差额)

借:其他综合收益(可转损益部分)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投资收益(或相反分录)

六.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1.金融资产转换为权益法

(1)取得金融资产时

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成本

贷:银行存款等

(2)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贷:其他综合收益

或相反分录

(3)被投资方宣告派发现金股利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4)追加投资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贷:银行存款等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贷: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或借记)

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差额,或借记;如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借:其他综合收益

贷: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或做相反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贷:营业外收入(如果涉及)

2.权益法转换为金融资产

借:银行存款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损益调整(或借方)

——其他综合收益(或借方)

——其他权益变动(或借记)

投资收益(差额,或借记)

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应全部转出至当期损益

借:其他综合收益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投资收益

或相反分录

3.成本法转为权益法

(1)因减资导致持股比例下降

①初始投资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银行存款等

②确认长期股权投资处置损益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收益(差额,或借记)

③对剩余长期股权投资按权益法进行追溯调整

A.初始投资成本追溯调整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贷:营业外收入

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B.被投资方实现净损益的调整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享有的被投资方转换当期期初至转换日实现的净损益份额)

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享有的被投资方初始投资日至转换日期初实现的净损益份额)

或编制相反会计分录

C.被投资方所有者权益变动的调整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权益变动

贷:其他综合收益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或编制相反会计分录

(2)因其他投资方增资导致本投资方的持股比例下降 ①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子公司因增资扩股而增加的净资产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投资收益

②按权益法进行追溯调整

4.成本法转为金融资产

(1)初始投资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银行存款

(2)确认长期股权投资处置损益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收益(差额,或借记)

(3)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差计入当期损益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贷: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收益(差额,或借记)

5.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非同一控制下)

(1)初始投资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贷:银行存款等

营业外收入

(2)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分配现金股利、所有者权益发生变动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或做相反分录)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综合收益

贷:其他综合收益

或做相反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或做相反分录

(3)追加投资日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银行存款等

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损益调整

——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权益变动

6. 金融资产转换为成本法(非同一控制下)

(1)初始投资时

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成本

贷:银行存款等

(2)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贷:其他综合收益

或做相反分录

(3)追加投资日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银行存款等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差额,或借记;如原股权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其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借:其他综合收益

贷: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或做相反分录)

拓展知识:

公积金会计分录

1、单位负担部分提取时:

借:管理费用–住房公积金

贷: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

上交时:

借: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2、个人部分付工资时扣除:

借:应付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

贷:现金

上交时:

借: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扩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

一、为了规范和加强住房公积金的会计核算,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中华****境地内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住房公积金中心”)管理的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中心的自身业务应与住房公积金业务分帐核算,住房公积金中心自身业务的会计核算,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三、住房公积金的会计核算应当正确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帐目和编制会计报表。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年度、季度的起讫日期采用公历日期。

四、住房公积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帐法。

五、住房公积金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期应当一致,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确有必要变更,应当将变更的情况、变更的原因,在财务情况说明书中加以说明。

六、住房公积金中心应按以下规定运用住房公积金会计科目:

(一)本办法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各住房公积金中心不得随意改变或打乱重编。在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二)住房公积金中心在填制住房公积金的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时,应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只填列会计科目编号,不填列会计科目名称。

七、住房公积金中心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和提供公积金财务会计报告:

(一)住房公积金中心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和提供合法、真实和公允的住房公积金财务会计报告。

(二)住房公积金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住房公积金中心对外提供的住房公积金财务会计报告的内容、会计报表种类和格式等,由本办法规定;住房公积金中心对住房公积金进行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住房公积金中心自行规定。

(三)住房公积金中心对外提供的住房公积金会计报表包括:

1.资产负债表;

2.增值收益表;

3.有关附表。

(四)住房公积金会计报表必须做到数字真实、内容清楚、手续齐备、编报及时;并报送同级**门和住房委员会。

季度会计报表应于季度了后10日内报出,年度会计报表应于季度终了后30日后报出。

(五)住房公积金会计报表的填列,以**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六)对外报出的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应注明住房公积金中心名称、报表所属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并由住房公积金中心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和盖章;设置总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和盖章。

八、住房公积金会计机构的设置、会计人员配备、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要求,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执行。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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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会计分录

住房公积金的会计分录主要有以下几点:

1、计提时借:管理费用 生产成本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应付职工薪酬-职工公积金(单位承担);

2、发放工资时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贷:其他应付款-代扣公积金(个人承担);

3、缴纳社保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公积金(单位承担) 其他应付款-代扣公积金(个人承担)贷:银行存款。

扩展资料:

2000年1月1日,**以财会字〔1999〕33号印发《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 [1]  》。该《办法》分总则、会计科目及使用说明、会计报表3章,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关于印发《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

财会字〔1999〕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了规范和加强住房公积金的会计核算,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会计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我们制定了《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现印给你们,请转发所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2000年1月1日起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我部。

附件: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

**

2000年1月1日

会计科目

编辑

科目表

顺序号  编号  会计科目名称

(一)资产类

1 住房公积金存款 增值收益存款 应收利息委托贷款 逾期贷款 国家债券

(二)负债类

7  201  住房公积金

8  211  应付利息

9  214  专项应付款

(三)净资产类

10 301  贷款风险准备

11 311  增值收益

12 321  增值收益分配

(四)收支类

13 401  业务收入

14 411  业务支出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住房公积金核算办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会计分录

一、单位向有关机构缴纳住房公积金时,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

  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

  贷:银行存款

二、在计算企业应负担的住房公积金时,会计分录为: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

三、按规定从工资中扣除职工个人应负担的住房公积金时,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奖金、津贴

  贷: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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