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办哪个银行(提取公积金在哪个银行)
前沿拓展:
新京报快讯(记者马力)缴存、提取公积金,不一定要去公积金管理部,去部分银行的柜台也可以办理。今天上午,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交通银行北京分行东区支行合作开办的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试点网点揭牌。全市已有56个银行网点可以提供这样的服务。
交通银行北京分行东区支行营业室网点位于朝阳区广渠路21号,共设立9个柜台,将为缴存单位和职工提供住房公积金汇补缴、支取、转移、查询打印等服务,办理程序与管理中心各管理部一致。
据介绍,近年来,公积金归集额、提取额、个人贷款发放额年均增速超过20%,以朝阳管理部为例:缴存单位3.3万家,缴存职工133万人,管理部22个窗口满负荷运转,也很难满足缴存单位及缴存人的需求。
而从朝阳管理部开始试运行的几家合作银行来看,银行受理的业务量约占管理部的1/3。客户排队等候时间明显减少,由过去的办理业务等候时间从平均2个小时减少到20-30分钟,基本解决了公积金办理人满为患,限号、**的问题。
拓展知识:
公积金提取办哪个银行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建行,
可以去建行办理公积金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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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提取办哪个银行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亡、被宣告**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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