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提取公积金(南宁提取公积金在哪里)
前沿拓展:
南宁提取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流程如下:
1.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
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
3.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到建设银行办理支款手续。
4.职工将建设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
提取条件
住房消费提取包括住房消费一次性提取和住房消费按月提取。
1.一次性提取:包括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私产住房、公有现住房和其他自有自住住房;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2.按月提取:包括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支付配租或**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
非住房消费提取包括销户提取和按月提取。
1.销户提取:包括离、退休;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一级或二级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领取失业保险金;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两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亡或被宣告**亡。 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和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两种原因的销户提取。
2.按月提取:包括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包括心肌梗**、尿毒症、白血病、肝硬化、再生障碍性贫血、风心二狭二闭、脑血管畸形、脑血管意外、坏**性肠梗阻、肝萎缩、严重复合性外伤、严重电击伤、各种癌性病变)住院治疗的。 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被纳入特困救助范围提取原因。
8月6日,南宁市交通银行商贷提取住房公积金正式实现网上自助办理业务。据悉,这是继建设银行之后的又一家商业银行实现了商贷提取网上自助办理业务。
8月2日,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已完成交通银行商贷网上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测试并正式上线。当天下午6时,第一笔交通银行商贷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网上成功办理。截至7日上午8时,管理中心完成交通银行商业贷款网上自助提取住房公积金26笔,累计发生提取额52万元。
缴存职工可通过以下三种渠道办理网上提取公积金业务:一是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微信网厅”菜单中的“商贷提取”选项进行办理;二是登录“爱南宁APP”办理;三是通过支付宝登录办理。业务办理申请提交后,系统将进行当日审批,审批通过后款项24小时之内到账。
开通交通银行商业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网上办理业务之后,预计全年有1万多户选择交通银行商业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实现商业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网上自助办理,不用到业务柜台递交材料,免去往返奔波,真正实现业务办理一次不用跑。
管理中心目前正在测试**工商银行商业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网上自助办理业务,预计9月上旬将实现上新。**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农业银行等多家银行的商贷提取网上自助办理目前还在开发中。
截至目前,管理中心推出的提取住房公积金网上自助办理业务包括:退休销户提取、离职销户提取、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还贷提取(约定提取)、建行住房贷款还贷提取(商贷在线自助提取)、交行住房贷款还贷提取(商贷在线自助提取)。铁路分中心的职工还未实现商贷网上自助提取。下一步,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预计今年底也会实现网上自助办理。
来源:南宁晚报,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
拓展知识:
南宁提取公积金
提 取 条 件
一、缴存职工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自住住房是指职工工作、生活(以工作单位或户籍为准)所在市辖区内居住,并对该房屋拥有所有权的住房,包括普通商品房、自建房、全额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等,不包括无合法产权的住房、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别墅、商铺、**、地下室等非自住住房的构筑物。
二、缴存职工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后仍不足以支付该笔住房消费支出的,其父母、子女(以下简称直系亲属)可在限额内按规定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
所 需 材 料
说明:还款对账单指仅显示月还款情况的对账单,非银行卡流水明细。至少显示最近三个月还款情况并有银行签章。
提取审批流程
注 意 事 项
1.2017年10月31日后申请办理的我中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在贷款未结清前,只能以该笔贷款申请还贷提取。
2.职工及配偶有多笔住房贷款的,每年只能以同一笔住房贷款申请还贷提取。
3.配偶提取:以配偶的还贷材料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1)广西区内登记结婚的,管理中心依申请登陆自治区婚姻信息平台查询,如信息缺失或有异议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2)广西区外登记结婚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
4.离异职工:夫妻离异后,如果非主贷人取得房产并承担还贷责任,但未办理贷款主贷人和房产户名变更时,在还贷正常的情况下,非主贷人可申请办理还贷提取。除提供对应的还贷材料外,还需提供明确房屋产权及贷款债务分割的相关材料,如离婚协议、**判决、公证书等。
5.异地房提取:2017年10月31日后职工(或配偶)在南宁市行政区域外购房的,购房地须为职工(或配偶)户籍地或工作地方可申请还贷提取。
(1)属户籍地购房的,提供户口簿(原件,身份证住址和签发机关非广西区内的可只提供身份证不需提供户口簿);属工作地购房的,提供单位出具的工作地情况说明(原件)或工作地社保(住房公积金)缴交材料(原件)。
(2)以南宁市行政区域外的商业贷款或广西区外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还贷提取且提取人非该笔贷款主贷人的,首次提取时主贷人需到场面签授权我管理中心核查其个人征信中住房贷款情况的授权委托书,无法到场面签的,须自行打印并提供个人征信报告(显示该笔住房贷款记录的部分)。
6.委托代办:直系亲属提取和需要到场面签的业务不得委托代办。其他业务代办需提供提取人书面授权委托书(需委托人签名按手印)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可登陆我中心网站下载。
温 馨 提 示
1.除身份证外,已提供并已扫描存档的申请材料,如无变更可无需重复提供。
2.绑定个人银行卡:确定提取资金转入已在我管理中心绑定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本人I类银行卡的,办理业务时可不提供相应银行卡。个人银行卡可登陆我中心网站个人网厅、微信网厅进行绑定,办理业务前请确认所提供的银行卡状态正常。
3.住房公积金还贷约定提取:南宁市城区缴存且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可办理贷款还贷约定提取业务,签约后,由管理中心按约定时间定期将职工可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其账户。
提取时限和额度
时限:贷款本息未结清期间,可以每年或每隔几年提取一次;贷款本息全部结清的,结清一年内申请提取,过期不再受理。
额度:同一住房贷款所有提取人每次提取额不得超过未提取期间已偿还的贷款本息之和。以第三套房(及以上)申请提取的,提取额度计算起始时间为2015年5月(房屋套数以已办理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房屋套数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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