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前沿拓展: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填写《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备案的专用章)。
2、提取申请人及代办人身份证明资料
①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代办人身份证明资料:委托他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及相关证明;单位经办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经办人办理两人以上(含两人),还需提供《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
4、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余额的,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已进入集中封存户的职工在提取时需提供《贵阳市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凭证》原件;
6、提取原因的证明资料。
扩展资料:
根据《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二)房改房补交土地收益金或者经济适用房补交土地出让金的;
(三)偿还个人购房贷款本息的;
(四)离休、退休的;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出境定居的;
(七)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女性满45岁、男性满50岁的;
(八)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1年或者转入集中封存户满1年以上(含1年),又未建立新的劳动关系的;
(九)非本市户籍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一)承租自住住房租金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十二)本人、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有特殊疾病的;
(十三)遭遇重大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十四)经市公积金中心同意提取的其他情形。
依照前款 第(四)项至第(九)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市公积金中心应当根据**门的需要,提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相关信息。
第二十二条 职工**亡或者被宣告**亡的,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三条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应当向市公积金中心提交经所在单位核实的提取申请表,以及符合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的有关资料及由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职工所提交的资料应当真实有效。
第二十四条 市公积金中心应当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日内,对符合条件的,办理提取手续;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相关资料并说明理由。
参考资料来源:
好多人工作几十年
公积金也交了几十年
到退休的年龄了
公积金可以提出来吗?
怎么提取?
大多数人应该都一样的
没到退休的年龄也就没有这个烦恼
但是自己身边的家人亲戚啥的
可能有这个需求
以后当他们问起时你就能帮忙解答啦
离退休提取公积金指南
01 提取条件
1.职工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或提前退休;
2.个人公积金账户处于封存状态;
3.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4.未办理商业住房贷款委扣业务。
02 办理渠道
线上办理渠道
1. 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关注微信公众号“贵阳公积金”,登录后选择业务办理→退休提取即可办理。
2. “数智贵阳”微信小程序
微信搜索“数智贵阳”微信小程序,登录进行人脸识别认证后办理。
3. 贵州省政务服务网
登录贵州省政务服务网,选择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提取→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进行办理。
4. 支付宝APP
登录支付宝选择市民中心→公积金→贵阳公积金提取→人脸识别认证→离退休提取。
线下办理渠道
1. 公积金中心服务窗口
持以下材料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柜面办理。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
②离、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原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即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缴存职工办理退休提取时,不需提供)。
2. 自助服务终端
持本身份证原件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自助终端上办理。
3. 工商银行智能柜员机
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在省内266家工商银行网点的589台智能服务终端上办理。
03 温馨提示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可以选择线上或线下渠道办理。
2、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请持材料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柜面办理。
拓展知识:
原创文章,作者:九贤互联网实用分享网编辑,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kaicen.cn/202208054622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