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公积金提取条件(唐山公积金提取条件2020)
前沿拓展:
唐山公积金提取条件
最新条款如下:
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二)离休、退休的;公积金提取
(三)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或调离本市的;
(五)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另:职工在职期间**亡或被宣告**亡的,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
从以上条款可以看出,并没有说异地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所以唐山人在秦皇岛买房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指用购房购房合同,一次性提取合同生效之前的公积金)。
但现在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比较麻烦。最好打电话问问:0315-12329
近日,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通知,要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有关工作,全文如下↓↓↓
这些情形不予提取公积金
(1)住房原为职工与他人共有,职工购买本套住房其他共有人产权的;
(2)父母与子女之间交易存量房的;
(3)购买商业用房,包括商业公寓的。
这些提取公积金情形被取消
取消购买90平米以下首套自住住房多次提取、贷款购房首付提取、未婚子女购房父母提取、物业费提取四种情形。
4月1日起实施
本通知自2019年4月1日起实施。之前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依照本通知执行。
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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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编辑 大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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