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 住房公积金)

前沿拓展:


扩散周知!

目前我市部分公积金提取业务

可 ” 跨省通办 “!

关注一:已开通的提取事项

(1)跨省办理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即申请人正常退休提取公积金,可在异地公积金提交申请,不受住房公积金缴存地限制。

(2)跨省办理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即申请人全款或货款购买自住住房,可在购房地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由购房地中心和缴存地中心两地协同办理。

关注二:办理方式

(1)全程网办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岭,账户余额不满20万元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在长春以外城市申请办理正常退休提取的,可直接登录“长春公积金APP,按提示流程**作办理。

(2)两地联办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在异地购房(指在职工本人或配偶的户籍地),且满足《长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相关条件的,可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出购房提取申请由购房地中心向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起联办请求,两地协同办理。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经封存,可在长春以外城市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退休提取业务(无提取金额限制,均可办理),由受理地公积金中心向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起联办请求,两地协同办理。

(异地公积金缴存职工也可通过长春市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综合窗口提交办理申请)

关注三:办理地址及咨询电话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及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跨省通办”综合窗口:

高新分中心:南关区芳草街1177号

绿园分中心:绿园区和平大街3418号

南关分中心:南关区亚泰大街2423号

经开分中心:经开区世纪大街与营口北路交汇处

朝阳分中心:朝阳区同志街698号;铁路分中心:朝阳区同志街698号

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宽城区龙湖大路5799号。

长春晚报记者 李德庆

来源: 长春晚报

拓展知识:

帮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材料准备

1、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购买预售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的,这些人群,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及首付款收据,具备这些条件;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地产买卖契约》及《契税完税证》,作为基础证明;购买**还建房的,如果购买的是这种房屋,提供市房产管理部门印制的《**还建协议书》及交房款收据;

3、自建、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如果住户属于这种情况,应提供承办银行(我们是建行)行政主管部门,权威部门,或房产管理部门批准的规划、施工文件或危房鉴定证明,二选一即可,房屋产权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具备这种合同的,工程预算或决算及原《房屋所有权证》;

4、离休、退休的,如果住户属于这种情况,应提供人事、劳动部门核发的离退休证,作为相关证明;不能提供离退休证的,特殊情况,应提供人事、劳动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养老金领取证明;

5、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生活艰难的,生活面临巨大压力,应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病案、二级甲等才有效,病人的医保卡、当期治疗费用**。非职工本人患病的,不是其本人的话,还应提供婚姻证明或者亲属关系证明;

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不再存在劳动关系,应提供与原单位,就是自己工作过的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市(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医院证明;

7、出境定居的,应出具出境定居人员审批表,或**机关签发的出境定居有效证明;

8、偿还住房贷款的,应提供贷款发放银行出具的截止申请提取日贷款余额证明,必须是由银行发布的。其中,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属于是商业性的,还应提供借款人与贷款发放银行签定的商业性住房借款合同;

9、享受城镇较低生活保障的,应提供《城市居民较低生活保障证》或劳动、工会等部门提供的其他有效证明;

10、支付房租的,应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书、二者可以选择其一,支付房租**、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收入证明;

11、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如果经济压力比较大的话,应提供县(区)以上****有关部门出具的突发事件证明、说明相关的问题,大额支出费用单据,职工及家庭其他成员的收入证明。

12、进城务工人员或职工户口在本市辖区以外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不再存在雇佣关系,应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户籍证明;

13、职工**亡或者被宣告**亡的,应提供**亡或者被宣告**亡的证明,证明已经**亡。属于亡者法定继承人的,具备法律效益的继承人,应提供继承人身份证、户口簿、法定继承证明;属于亡者指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应提供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经公证的指定继承证明、身份证;

1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没有工作的,应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失业证》;

15、同时申请提取配偶及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如果不是本人直接参与的话,除提供符合上述提取条件所需资料外,这些基本的必备材料,还应提供配偶和直系亲属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或者亲属关系证明及复印件。

16、代他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也就是第三人帮忙的话,除提供符合上述提取条件所需材料外,须同时提供提取人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代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二、领取转账

1、如果你有在上班的,可以凭领取的凭证(正常办离职时应该都有的,都会有这些,在HR人事部、财务部也会审核),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申请单位帮助,所在单位会核实并证明的,会出具有效的公积金提取证明文件;

2、然后凭领取的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单位出具的公积金提取证明,证明起到证明的作用,到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提取,公积金管理部门一般会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是不是通过了,并通知申请人。经审批不准予提取的,不允许的话,公积金管理部门也会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3、经审批准予提取的,职工凭身份证和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的公积金,这样的公积金的话,提取证明到承办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就行了,一切就绪,银行会转账到你指定的账户内(一般3天内)。

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房屋所有权的自住性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已经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或者重度残疾,并已经与单位解除了或者终止了劳动关系的;

4、出国定居或者赴港、澳、台地区来定居的;

5、偿还购买自住性住房的贷款本息的;

6、租住的住房月房租已经超出家庭每月工资收入的15%;

7、进城来务工人员已经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8、职工**亡或被宣告**亡的;

9、正在享受城镇居民较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10、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11、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发生了意外的话,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

12、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帮提取住房公积金

符合提取条件的,提取程序为:一、职工申请。携带提取相关证明材料及本人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咨询台或单位领取《xx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二、单位核实。三、公积金中心审批。四、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帮提取住房公积金

个人公积金怎么提取

详情

官方服务

官方网站康波小秘书

帮提取住房公积金

原创文章,作者:九贤互联网实用分享网编辑,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kaicen.cn/202208044621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