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个人公积金提取(北京个人提取公积金)

前沿拓展:

北京个人公积金提取

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需要个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单位的证明材料、满足提取公积金条件的证明材料等。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离休退休的证明材料、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证明材料等。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亡或者被宣告**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各位粉丝:

大家买房提取公积金,都要通过单位的经办人来办理。很多粉丝一直在问,提取公积金何时可以自己就能办?我们在之前的推送中也告诉大家,就快可以了。

今天,好消息来了!个人终于可以办理买房提取公积金啦!而且网上就可以办!

北京个人公积金提取(北京个人提取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今天发布《关于取消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纸质申请表及部分业务网上办结的公告》,其中规定,从1月10日起,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申请提取公积金的,可以申请人自己办理提取,也可以单位经办人办理。

公积金中心的公告称:自2020年1月10日起,除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使用商业银行贷款及使用异地公积金贷款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外,申请人和单位经办人都可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公积金中心表示,由于房屋权属信息尚未实现全国互联互通,上述域外购房的两个服务事项继续维持经办人制度,由申请人所在单位首先履行提取材料的初步审核职责,然后由单位经办人前往柜台办理提取业务。

而且还有惊喜呢!

公积金中心今天还发布了新增的11个服务事项可通过网上业务系统申请并办结,其中就包括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等。

北京个人公积金提取(北京个人提取公积金)

也就是说,大家网上就可以办理提取啦!是不是很方便!

此外,从1月10日起,通过管理中心下属18个管理部或受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银行代办点柜台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原需填写的16类提取事项申请表格全部取消,从根本上解决了群众反映提取材料多的问题。

取消的表格名录如下:

北京个人公积金提取(北京个人提取公积金)

拓展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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