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最新公积金提取政策(厦门公积金住房提取)
前沿拓展:
厦门市最新公积金提取政策
厦门公积金提取流程
2020年厦门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流程需要遵循《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拓展资料公积金提取条件
2020年厦门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遵循《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亡或者被宣告**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为积极应对**影响
减轻企业负担
厦门市推出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政策
记者昨日从厦门市住房局获悉
政策具体细则和办理方式已明确
将在住房公积金缓缴
退还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罚息等方面
推出惠民利企措施
受**影响的企业
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缓缴方面,受**影响的企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后,可申请在2022年4月至6月期间缓缴住房公积金,经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审批后实施。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单位经办人可登录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gjj.xm.gov.cn),通过“综合服务平台-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登记与账户设立-单位缓缴受理”线上办理。
线下也可到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或集美、海沧、同安、翔安4个区级行政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提出申请。申请仅需“一表一证”,其中,“一表”为《单位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专用)》,可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下载中心”下载;“一证”为单位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缓缴申请即来即办。
单位采用同城委托收款方式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缓缴申请通过后即暂停其缴存委托收款,单位无需到签约银行办理缴存委托收款终止手续。
受**影响的职工
可申请退还
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罚息
退还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罚息方面,受**影响的职工,2022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在归还全部欠款后,可向贷款银行申请退还2022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产生的逾期罚息。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借款人需向贷款银行提出申请,并提交《退还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罚息申请表》(可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gjj.xm.gov.cn的“下载中心”下载)和身份证件原件。经贷款银行受理、审核,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自动退息。
来源:厦门日报
拓展知识:
厦门市最新公积金提取政策
可以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扩展资料:
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只能提取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或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且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费用。
职工购买、建造、翻 建 、大修 自住住房 使用住房贷款的,其中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况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购买、建造、翻 建 、大修 自住住房 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包括贷款本息及首付款) 。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积金提取
厦门市最新公积金提取政策
厦门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提取公积金后仍持续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可提取公积金。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提取;
2、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取;
3、职工租赁本市住房自住的提取;
4、职工离休、退休的提取;
5、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取;
6、职工出境定居的提取;
7、职工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提取;
8、职工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2年(含2年)以上的提取;
9、户籍迁出本市或户籍不在本市,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开本市的提取;
10、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取;
11、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取;
12、职工**亡或被宣告**亡,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提取;
13、职工购买经济适用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交付首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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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最新公积金提取政策
厦门市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的方法:
1、到当地市房管局开个“无房产证明”,拿身份证原件给工作人员,告诉他提取公积金,工作人员会开证明;
2、带上身份证原件,去公积金缴费银行,让银行工作人员帮忙打印公积金流水单;
3、接着去当地的公积金管理局填够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在申请表上填写你的银行卡账号等相关信息;
4、最后将房产证明、公积金流水单、公积金申请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并交给公积金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审理,审核通过,大概半个月就能领取到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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